【招标公告】学院食堂特色热度面馆干货类食材定点供应商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三次)

所属地区:江西萍乡市 发布日期: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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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萍乡市 采购单位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学院食堂特色热度面馆干货类食材定点供应商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经学院食堂申请和学院分管领导批准,拟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学院食堂特色热度面馆干货类食材定点供应商壹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
名称: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地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湖东路106号;法定代表人:谢志勇,院长。
二、项目名称
学院食堂特色热度面馆干货类食材定点供应商项目。
三、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货品清单
预算金额
学院食堂特色热度面馆干货类食材定点供应商项目
见公告及附件
人民币162,295.6元

四、供货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预算数量(包)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供应商单价(元)
供应商总价价(元)
1
杂酱
750克

172
25
4300


2
茄香
130克

340
2.5
850


3
老干妈鸡肉
1000克

240
30
7200


4
鱼香肉丝
750克

76
18.8
1428.8


5
大包椒麻鸡丝
700克

272
33
8976


6
小包椒麻鸡丝
70克

344
3.3
1135.2


7
酸菜肉丝
750克

184
16.7
3072.8


8
香菇肉丝
750克

80
18.8
1504


9
麻辣烩菜
1000克

92
15
1380


10
卤水料包
250克

140
8
1120


11
红油
1000克

160
20.6
3296


12
拌面酱卤
1000克

92
16
1472


13
拌粉酱卤
1000克

76
16
1216


14
三鲜酱卤
1000克

236
24
5664


15
小菜盐菜
750克

132
7.8
1029.6


16
萝卜干
750克

172
7.8
1341.6


17
辣椒调料
1000克

144
13.5
1944


18
葱油调料
1000克

364
20
7280


19
榨菜肉丝
750克

172
16.7
2872.4


20
大包红烧牛肉
750克

328
55
18040


21
小包红烧牛肉
75克

360
5.5
1980


22
菌菇料包
750克

84
17
1428


23
茄汁豆腐
140克

180
2.5
450


24
特制蒜蓉辣椒酱
1000克

168
19
3192


25
瓦罐汤底味
220克

148
5
740


26
黄金豆
1700克

348
22
7656


27
拌面葱油
1000克

396
25
9900


28
秘制拌粉料
750克

164
16.8
2755.2


29
牛肉丸
1000克

388
35
13580


30
白汤底料
390克

380
13.5
5130


31
热狗
1500克

288
32
9216


32
牛杂
750g

112
55
6160


33
香辣肥肠
750g

268
55
14740


34
羊杂
750g

76
27
2052


35
肉酱(大包)
750g

116
28.5
3306


36
浓缩骨汤
600g

260
18.8
4888


合计



7552

***.6



以上总数为7552包装单位,金额16.2万元,最终以实际供货验收合格数量与中标单价结算货款。
在合同执行三个月内,无论市场价格怎样变化,配送价格将不予调整。
说明:
1、供货期限:预计于2023年11月开始供货,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供货期至2025年10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2、送货地址: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食堂(萍乡开发区玉湖东路106号)。
2、中标后实际配送份额由学校根据实际需求及中标供应商配送服务质量、货品优劣程度进行分配,学校不承诺中标供应商配送份额;
3、采购数量为估算量,实际供货数量以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实际需求量为准。
4、货品其他配送要求详见本采购公告和由双方供货合同约定。
五、配送要求及商务条款
(一)配送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于采购人通知时间按照采购人的进货清单将货物配送到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装卸运输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货时随带供货清单,清单应标明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货合格后,采购人出具收货凭证。
2、供应商供应过程中必须遵守采购人生活卫生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同时,所供应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严禁劣质、变质及过期物品流入校内,如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3、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下达的日采购货物清单计划,按时按质按量送货,以确保正常运行,供应商不得以市场上没有或缺货的借口不供货或以其他货物替代。更不得出现市场有货等任何因素不供货,否则没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同时赔偿造成的一切损失,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10%。
4、日常配送时间及要求:采购方下达采购日清单后,中标方在每日的上午北京7:00至8:00之间将采购日清单内的货物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中标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将货物配送到采购方指定处验收。
5、供应商如因特殊原因(除不可抗拒的地震、洪水、冰灾等自然灾害因素除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配送的,中标方应在接到订单后2小时内及时通知采购方,并及时与采购方协商提出可行的供货方案。如因中标方原因不与采购方协商供货方案,导致不能正常供货,影响采购方正常用餐,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影响,中标方承担相应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采取应急处理方案,委托市场其他供货商应急配送,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货品质量及数量及要求:中标方应保证按采购人下达的日采购货物清单计划发货。货品质量按国家标准执行,并将货品质量合格证、货物价格表随货同行,如货品发现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要求退、换货。并扣除本批次货款的5%用于弥补因退、换货给采购方正常用餐造成的影响。采购方现场验收货物,当面点清货物数量,由双方签字确认,月底按实际接收货物的名称、数量及单价结算。
注:以上要求为必须满足项,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商务条款
1、售后服务
(1)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计划组织货源,按时供货,满足采购人要求,并无条件接受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食堂计量和检验。所有供应的生活物资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货物采购需求质量标准,如现场验收货物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采购方不予验收;如已验收后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采购方有权予以退货,中标供应商必须在24小时内无条件更换,直至达到标准为止;产生退货、调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选供应商承担。如合同供货期内累计出现三次退货或调换的情况,给予中标供应商扣除履约保证金金额1%的处罚,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2)中标供应商所出示的各类单据必须真实有效,不得仿造,否则立即取消供应商资格。
2、货物验收
(1)中标供应商所供应商品必须送到采购指定地点验收,经双方经办人员清点验收核对无误后,由采购方负责人签收。无验收商品,采购人一律不予以付款。
(2)验收内容包括:数量、质量等,对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拒收、退货、更换或补足。
(3)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供应商实际不具备供货条件,或所供应货物不符合条款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采购人可终止与中标供应商的合作,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货物使用期间,根据采购人或相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并要求退货或换货,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
3、供货要求
(1)中标供应商为学院食堂供应供货名称中所列产品,供应过程中必须遵守学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同时,所供应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严禁不合格的便捷菜流入校内,如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由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
(2)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对该类产品标准要求。
(3)对不符合要求的物资,采购人有权提出拒收、退货、更换或补足。
(4)包装要求:包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5)乙方必须按甲方食堂计划按时按品种按数量按要求送货至食堂指定地点上,以确保食堂正常运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供货。
(6)提供货品时应严格遵守甲方监管安全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安全检查,严禁违禁品流入,一经发现即终止合同,并按相关部门规定处罚。甲方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质量验收标准
乙方提供的货物由甲方人员负责验收。甲方根据供货详单进行验收入库,在验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还要进行相关货物的检测。
在货品使用期间,根据甲方或相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或国家机关规定不符,或货物被证实为不合格的便捷菜,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并要求退货或换货,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
5、配送服务周期: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6、货款及付款方式
(1)货款的确定:供应商所送货物价格基准价按中标后,采购人到当地城区农产品零售市场或大型生活超市调研、询价相应种类货物零售价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同一品种咨询3家;未能在市场调研到价格的物资品种,可参照其他学校食堂的采购价格进行配送价格核定),各种类货物的供货价格=基准价×(1-中标优惠率)。货款额根据供货价格和实际配送的合格货物量进行计算。
(2)基准价可根据市场价格变化进行调整,调整原则如下:①由于市场价格变化导致计算出的基准价上下浮动10%(含)以内,不予调整;②由于市场价格变化导致计算出的基准价上下浮动超出10%,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调价申请,采购人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市场调研、询价,核审后经定价小组成员同意后方可执行调整;③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市场调研、询价,发现由于市场价格变化导致计算出的基准价上下浮动超出10%,审核后经定价小组成员同意后可执行调整,并通知相关供应商。
(3)如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核定的配送价格有异议,可与采购人调研小组一同参与市场调研。
(4)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凭相关凭据(包括:送货单、采购人出具的收货凭证、正规税务发票等)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末止。采购人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初支付上月配送的货物总价款。
注:以上商务条款为必须满足项,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应在招标响应文件中报出的所有货物的综合优惠率,任何有选择的优惠率将不予接受。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该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生产或销售经营资质。
七、保证金
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于开标现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为现金)人民币3200元。由学院财务人员在开标现场负责直接点收。投标人应按本采购公告规定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放入自备的信封内(暂不要封口,待学院财务人员清点无误后再封口并签名确认)。评标结束后,财务人员当场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并签名确认;中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暂存于学院财务处,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成交金额的5%向学院对公账户转账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之后转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违约责任情形的,凭缴款票据和相关手续于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款账户:
开户名: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12360000491330783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安源新区支行
账  号:1504200529000168855
八、供应商参加投标应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原件;
6.供应商报价单原件(详情见附件);
7.需提供主要食材的近一年内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食品检测报告;
8.近6个月中任何1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
9.近6个月中任何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10.近3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或声明(从信用中国截图打印);
11.供应商对采购货品技术参数和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备注:1.允许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的,属于无效响应;2.必须同时提供技术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缺一样都属于无效响应)。
若缺少以上材料之一,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缺少正副本或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上述材料开标前用档案袋装,密封条上下密封档案袋并在每个密封条角上盖公司章,于开标现场提交。材料未密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要求的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可不封装,用于现场审核。未带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九、供应商承诺
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需向采购人承诺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2、全面履行采购响应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3、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采购人。
4、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5、保证不存在下列违约行为,如有违反,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不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提供虚假发票;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未按采购人规定的数量、质量、时间、地点等提供服务的。
6、如供应商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供应商的产品及服务。
7、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
十、开标时间和评标办法
1、本项目无需报名,按公告要求制作标书,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开标。
2、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1月27日上午10:20整。
3、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五楼资产管理处办公室。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4、成交标准:实行二次报价法评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开标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投标单位的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低者中标。采购小组将投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公示无异议后,依法签订定点采购合同。
5、实际参加投标的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或经批准后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6、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拒绝供货的,采购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7、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作无效响应处理。
8、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学院食堂          邱老师 0799-7062051
学院资产管理处    邓老师  0799-7062278
9、采购监督机构及电话
学院监督检查室    吴老师  0799-7062017
学院审计处        黄老师  0799-7062009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2、采购人与中标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以本采购公告及合同约定为准。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21日
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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