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城县]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抚河南城县城东防洪工程(二标段)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

所属地区:江西抚州市 发布日期:2023-11-25

【招标公告】[南城县]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抚河南城县城东防洪工程(二标段)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抚州市 采购单位 南城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抚河南城县城东防洪工程(二标段)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抚河南城县城东防洪工程(二标段)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抚河南城县城东防洪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 城发改农经字【2022】4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城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专项债券及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投资:约13864.02万元。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招标限额5228.65万元(包含勘察设计费、采购费、施工费),二标段招标限额5338.51万元(包含勘察设计费、采购费、施工费)。
2.2主要建设内容:二标段建设内容为:河道治理段13.606km(其中仰斜式挡墙护岸长1.10km,浆砌卵石护坡长5.287km,雷诺护垫护坡长3.287km,仿木桩护岸长3.45km,草皮护坡长0.482km),干砌石护坡0.57km,抛石固脚0.57km,拆除重建陂坝14座。
2.3招标范围:地质勘察、地形及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相关内容。
2.4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范。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
工期要求:15个月,其中设计工期为3个月,施工工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担任,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中(水利勘察设计单位、水利施工单位)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
④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⑤投标人拟投入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员工,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否则取消投标资格。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及施工负责人的建造师证需体现本单位名称,未体现单位名称的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缴纳时限为开标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⑥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中登记,以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信息显示为已完成登记状态为准,否则无效。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⑦投标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近三年无拖欠工资失信行为的承诺函,未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其他材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施工方为牵头人,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要求:
(1)不能同时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多于二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及勘察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
(2)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4)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分工及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5)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6)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至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系统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在抚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投标单位不需要到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现场解密一体机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不对接,无法进行解密,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5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城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 ***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话:***
 
    监督单位:南城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单位电话: 13767626798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行
2、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行
3、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4、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5、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南城支行
6、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7、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南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8、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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