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JXHA2023-ZFCG1010]南昌市公园事务中心2023年公园设施提升整改项目合同公示

所属地区:江西南昌市 发布日期: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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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南昌市 采购单位 南昌市公园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昌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3年公园设施提升整改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3年公园设施提升整改项目施工合同 甲方:南昌市公园事务中心 乙方:昌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合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昌市公园事务中心的委托就2023年公园设施提升整改项目(项 目编号:JXHA2023-ZFCG1010)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经评审小组推荐、采购人确定(乙方)为成交 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等 ,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 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 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 一部分)。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3年公园设施提升整改项目 项目编号:JXHA2023-ZFCG1010 项目内容:景区道路、广场、路沿石、挡土墙、护栏、防腐木等维修及改造,沿线绿化补栽。 改造范围包括: 玉带河-市政: 1、玉带河西支老办公室地面维修 2、玉带河西支杨家北岸 3、玉带河东支玉带河东支木栏杆更换维修 4、玉带河南支南支保利安装铁艺围栏 5、玉带河西支曙光小区砌筑花坛 6、玉带河西支办公楼旁管理房外立面维修 7、西支绿化带游步道提升改造 8、玉带河东支钢质座椅及凉亭油漆更换亚克力板 人民公园-市政: 1、人民公园新园区栏杆除锈刷漆 2、人民公园园中园房屋屋面破损维修,屋面破损导致漏水严重 抚河公园-市政: 1、抚河公园西线木廊桥维修 2、抚河公园篮球场维修 3、抚河公园厨房卫生间改造 4、抚河公园河道护坡塌陷整改 5、公园园路重做及绿化带、路沿石标高提升 抚河公园-市政安装:: 1、抚河公园西线木廊桥维修 2、抚河公园厨房卫生间改造 2023年公园设施提升整改项目-绿化 玉带河-园林 1、北支1号鱼塘绿化补植补种 2、南支保利补植补种 3、曙光小区种植乔木 4、总渠-龙河游步道地面绿化种植 5、东支沿线补种箬竹 6、西支铁路旁绿化带内地面回填土铺装狗牙根草坪 人民公园-园林 1、园区补植补种 抚河公园-园林 1、沿线斑秃回填种植土及播撒草籽 青山湖-园林 1、湖滨东路补植麦冬 二、项目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工作内容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李兆阳(身份证号:320323197609265015、注册证书编号:赣1322011201104831、赣建安B(2020)5044345 三、工程项目管理: 1.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所涉及的现行工程建设验收标准规范的要求,还应满足 设计要求和业主要求。 2.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如无上述标准,在材料、设备的订货采购和施工时,采购材料应 具有生产厂家的出厂证明和合格证书并经采购单位批准后方可按要求施工。 3.对补植的乔木:必须全冠、孤植树不偏冠、生长良好、无病害;直径20CM 以下单品种20株 以下的成活率为 100%,20株以上的成活率为 98%。直径20 CM 以上的成活率 100%,造型树桩成活 率100%。 4.对补植的灌木、造型树桩:不掉脚、球形要圆、生长良好、无病害,成活率 100%。 5.对植被的补植必须与之前植被相容,成活率为100%。 6.养护期内枯死的植物及时更换,不能影响景观,养护期为一年。 7.施工期间不能违反安全操作,出现较大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时立即终止合同;由于施工方 没有按时完成设施维护或维修而产生较大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由施工方承担所有损失 和赔偿。 8.施工方维修质量不达标,出现返工情况时,返工一次警告并罚款1000元,返工两次双倍罚款直 至终止合同。 9.工作时施工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10.在景区进行施工时施工方必须确保文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要求围挡及清场等。 11.为了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本项目,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投入各类人员不少于30人。 12、施工过程中因为施工原因导致损坏的原有景区设施由施工单位负责恢复到位。 四、合同总价和付款方式 1.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贰万元整,即¥(3320000.00)。该合同总价是乙方在服务范围 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及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工程量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合同总价不变,如 调整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最终金额以第三方审核为准。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30%作为项目预付款;工程完工后付到合同价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至第三方审核完成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一切资金支付均以建设单位安排为准),余额3%作 为质量保证金。 五、服务地点/工期 服务地点:合同规定地点及甲方指定地点。工期:共20天。 六、工程质量验收: 1.承包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养护期结束后的 7 天内进行竣工验收。 2.工程验收合格养护期结束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移交,移交之前承 包施工单位对该工程仍然有管理职责。 3.承包施工单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交中心存档。 4.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纸或施工方案的要求,负责 100%通过验收。 5.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程》、《建筑给 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建工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筋机械链接通用技术规程》、《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等国家相 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七、质量保修及质保金: 1.施工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采购人使用的工程 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施工方对新维修的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保修期起始时间为通过验收之日起,保修期 为一年。 3.工程质量保修:工期无故延期,每延期一天施工方向采购人支付 1000 元违约金;若施工方 无故不能完成维护维修任务一项或经整改质量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拟施工方停止施工并承担经 济责任;施工方应严格执行采购单位管理要求,对违反采购人规章制度的人员,采购人可视情节给 予处罚、辞退或追究其法律责任;若发现施工方存在不服从采购人工作调配而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 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质量保修期责任: 施工方在质量保修期内若存在工程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问题,施工方必须 履行保修义务,施工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维修。施工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施工方重新交 付(维修费用以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维修协议为准),甲方有权向施工方追偿。 4.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待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至施工方。 八、项目结算: 1.本项目以实际工作量结算,成交施工方在完成施工项目之后,实际结算金额依据由相关资质 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 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项目金额用完之日即为项目完成之时,成交投标人在项目完成之后产 生的费用采购人不予以支付。 九、安全责任 1.施工方须严格遵守现行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和规定,现场安排专职安全员,并随时接受行 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施工方安全措 施不力及施工方因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2.施工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施工方不得要求 现场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施工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 发生的费用。 十、违约责任 1.工期无故延期,每延期一天施工方向采购人支付 1000 元违约金。 2.若施工方无故不能完成维护维修任务一项或经整改质量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拟施工方停 止施工并承担经济责任。 3.施工方应严格执行采购单位管理要求,对违反采购人规章制度的人员,采购人可视情节给予 处罚、辞退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4.若发现施工方存在不服从采购人工作调配而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 合同。 十一、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较为严重的大规模传染病以 及其他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 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 120 天 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二、违约终止合同 1.甲方在施工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1.1施工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服务; 1.2如果施工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施工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3 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施工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 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施工方提出的索赔。 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 1.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 其认为适当的条件 和方法购买未完成的类似服务,施工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施工方还应继续 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三、履约保证金 1.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的 3%,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甲方的要求办 理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服务期满合格后,经施工方书面申请,甲方原额无息退还施工方缴纳的履约 保证金。 2.若施工方不能完成其合同履行义务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并经查 实的,甲方将依法处理,并没收施工方全额履约保证金。 十四、其他 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及公章: 乙方名称及公章:昌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南昌经开区昌北枫庐新天地A5栋201室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昌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分 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36050110421200000002 合同签订时间: 工程质量保修书 采购人(全称):南昌市公园事务中心 供应商(全称):昌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和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2023年公园设施提升整改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 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 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2023年公园设施提升整改项目合同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3.装修工程为1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2023年公园设施提升整改项目质量保修期 1 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 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供应商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供应商不 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供应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 计人提出保修方案,供应商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采购人、供应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 限至保修期满。 采购人(公章): 供应商(公章):昌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址:南昌经开区昌北枫庐新天地A5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户 名: 开户名称: 昌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分行 账 账 号:36050110421200000002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330000 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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