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赣州市本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蓝翔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二期)、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E3地块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两个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所属地区:江西赣州市 发布日期:2023-12-02

【招标公告】[赣州市本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蓝翔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二期)、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E3地块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两个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赣州市 采购单位 赣州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卓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蓝翔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二期)、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E3地块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两个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蓝翔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二期)、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E3地块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两个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XHJ-2023-01
江西卓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蓝翔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二期)、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E3地块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两个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招标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蓝翔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二期)、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E3地块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两个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2.招标人:赣州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招标代理单位:江西卓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项目建设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5.项目规模: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蓝翔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二期)合同价31225.01万元,结算送审价约32018.54万元(最终送第三方审核价以造价监控单位审核为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E3地块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合同价37029.98万元,结算送审价约44225.17万元(最终送第三方审核价以造价监控单位审核为准)
6.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结算审核完成为止。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划分标段:1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承担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蓝翔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二期)、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E3地块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两个项目结算审核工作。本项目造价咨询单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施工图结算进行清点、归类、整理,清单核查;结算审核核对、出具结算报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以及配合财政局评审及对终稿进行调整等工作。
工作范围根据本工程实际实施范围由中标单位进行咨询服务工作及计取相应咨询费。若因规划调整及发包方式等原因取消的相关工程量,招标人对未完成部分的内容不支付相关咨询服务费用,也不另行补偿任何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载明有造价咨询相关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于本项目监理、施工单位、造价监控单位及法律规定的应回避的单位之外的第三方机构;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本项目应由项目负责人担任委托人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六个月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本地企业的投标单位则提供江西省线上服务大厅打印的“江西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即可,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注:如项目负责人已退休,须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办理的退休证及返聘劳动合同扫描件,但年龄不得超过65岁,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如项目负责人已退休,须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办理的退休证及返聘劳动合同扫描件,但年龄不得超过65岁,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拟派的项目组人员
序号
职务
(岗位)
人数
资格要求
证明材料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1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参保职工,具备注册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和工程类高级职称
凭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评审
注册造价师(或一级价工程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2
造价师
≥2人
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参保职工,具备注册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至少1人,安装专业至少1人
凭注册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评审
造价工程师的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注册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
造价专业人员
≥3人
 
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参保职工,具备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建专业至少2人,安装专业至少1人
 
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注册证书及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评审
造价工程师的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造价专业人员提供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其中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注:①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全程负责。
②所有拟派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六个月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本地企业的投标单位则提供江西省线上服务大厅打印的“江西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即可,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注:如拟派人员已退休,须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办理的退休证及返聘劳动合同扫描件,但年龄不得超过65岁,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造价工程师及造价专业人员从事结算审核工作。以上三个岗位实行一人一岗,项目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兼任2个及以上职务,否则兼任的第2个及以上的职务不予评审合格。若实际服务期间中标单位人员不能满足要求,中标单位应及时按招标人要求补充相关人员,且不得增加任何费用。
注:所有拟派人员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的社保缴纳单位名称需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7、投标人至少具有6个(含)以上的算量、套价软件(不分钢筋、土建安装、市政等类别),具有算量或套价即可,6个(含)以上的算量、套价软件是指软件锁数量。
软件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以下两项内容:a、提供购买算量、套价软件的正规税务发票原件扫描件;b、正规购买合同扫描件。正规购买合同的当事人名称和正规税务发票抬头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证明软件名称、性质(套价或算量)及端口数量。
8、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开标之月前60个月以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止(时间以签订委托书或造价咨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的单项合同工程费在2.9亿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项目结算审核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a、委托书或咨询合同;
b、财政审核报告(或批复);
c、网上中标公示(网络可查询);
备注:(1)“网络可查询”指的是网上查询的结算审核中标公示,要求提供查询网址和网上查询页面复印件。查询网址必须是省、市、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者公共资源交易网,无法查询的业绩无效(非省、市、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者公共资源交易网能够查询的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闭导致无法查询的业绩,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及网站关闭通知打印页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公共交易中心平台出具的证明材料;(2)以上资料若不能反映时间,还需提供项目委托人盖章的能证明时间的材料;(3)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不良行为报相关部门处理。
9、投标人中标后,在投标文件中拟派人员必须在赣州办公,如发现调离赣州或如确实需要更换,需征得招标人同意,拟更换进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相应人员资格要求,并支付项目负责人30000/人,其他人员10000元/人违约金。
10、但凡实行电子证书的地区[其中江西省内的电子证书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行电子证照的复函》(建办市函〔2019〕254 号)附件“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电子证照清单 ”中的为准],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派管理人员电子证书和电子证书查询网址及查询页面截图,同时开标现场提供加盖公章的拟派管理人员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视同为证书原件。
11、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2023年12月20日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招标日程安排
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9:30。
2、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门西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西楼(金兰路),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六、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电脑操作也可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操作),具体操作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03/c885fdbb789849ac83562a58455f0306.shtml。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栏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栏(回复样式以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放弃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 
4.投标文件解锁时间:投标人自行对本单位标书进行解锁,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1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锁的,作放弃投标处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完成解锁,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放弃投标。
5.投标人通过银行转账缴纳完保证金后必须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查询,否则可能无法入账,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对下列情形免责: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二、其他说明
1、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凡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视同已送达投标人。
2、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3、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材料及评分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8308139,举报邮箱:gchjsc@163.com。
5、为有效防范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本项目招标特作如下规定,请投标人投标时慎重考虑并严格遵守:
(1)实行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机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誉、业绩、限制投标、投标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及其社保缴纳情况等进行实地考察,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和中标人候选人履约能力进行核实,经核实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和不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实行投标前承诺和中标后约谈告诫机制。投标前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亲自签订《承诺书》(详见资格标格式),对不虚假投标、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人员到岗履职等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否则视为投标资格不合格。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副总以上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亲自到场,对严格兑现投标承诺进行会谈、告诫和签约,必要时招标人将组织人员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核查其履职能力,否则视为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6、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参保证明的,应提供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7、但凡实行电子证书的地区[其中江西省内的电子证书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行电子证照的复函》(建办市函〔2019〕254 号)附件“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电子证照清单 ”中的为准],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派管理人员电子证书和电子证书查询网址及查询页面截图,同时开标现场提供加盖公章的拟派管理人员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视同为证书原件。
8、中标单位为外地咨询企业中标后需按照赣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赣市造价字[2021]1 号文件进行信用登记管理,如因中标单位原因未办理信用登记影响业务承接,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文件为准。七、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单位:江西卓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大道北侧、华坚北路西侧赣州国际企业中心B2栋8层402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徐女士、邱志强0797-8299293
或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单位:赣州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紫荆路西北侧
联系人、联系电话:龚工  0797-808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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