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公安局食药环快检实验室设备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DLC2023-ND-J004)的电子化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赣州市 发布日期:2023-12-02

【招标公告】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公安局食药环快检实验室设备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DLC2023-ND-J004)的电子化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赣州市 采购单位 宁都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食药环快检实验室设备等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公安局食药环快检实验室设备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DLC2023-ND-J004)的电子化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食药环快检实验室设备等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LC2023-ND-J004
项目名称:食药环快检实验室设备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57598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宁财购2023F001020403食药环快检实验室设备等采购项目1***.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8日 00:00 至 2023年12月13日 00:0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电子化谈判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3年12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2023年12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响应供应商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响应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不见面开标注意事宜具体详见电子化谈判文件。2、响应人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3、谈判方式:开启结束后,资格审核通过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4、谈判过程中最后报价需要使用电子签章,报价需在20分钟内完成。当选择确认第一次报价(标书报价)作为最终报价,则无法发起二次或多次报价,最终报价为第一次报价。供应商需在交易平台中确认并提交标书报价,未提交将视为自动放弃;因考虑全省各投标企业只能办理一把主锁,为减轻投标企业的投标压力,现取消电子签章,投标企业完成提交报价即可。5、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子响应保函、纸质响应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7、付款方法:用户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合同等向采购单位申请支付货款,即货物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5%,设备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5%,不计利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公安局
地址:宁都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北大星城北侧返迁房1号楼1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0797-6816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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