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丰县]永丰县水库节水管道灌溉工程
【招标公告】[永丰县]永丰县水库节水管道灌溉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吉安市 | 采购单位 | 永丰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永丰县水库节水管道灌溉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永丰县水库节水管道灌溉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丰县水库节水管道灌溉工程已由永发改投资字〔2023〕4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丰县水利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丰县水库节水管道灌溉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丰县佐龙乡、坑田镇、八江乡。
2.3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 1587.06 万元.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永丰县水库节水管道灌溉工程区位于永丰县佐龙乡、坑田镇、八江乡,本次招标对5座小型水库灌区进行低压管道灌溉建设,各片区工程规模均属小( 2)型灌溉工程,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 8 个月。
2.6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不含临时) 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试行)的通知》(人发 (2005) 11 号) 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该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 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 号)文件执行;
(8) 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 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9)根据《永丰县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字[2022]36 号)规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工伤保险参保承诺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附件。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均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7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事项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网站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拟投入的建造师、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员工,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7.4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5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6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永丰县水招办进行监督。
7.7 招标(补充)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要求上传的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必须为扫描仪扫描清晰的彩色图片,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难以清晰辨认等情况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8 投标保证金说明: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5万元整。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部门实行“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 (试行)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2023] 22号)规定:
投标人在参与合同估算价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至2000万元人民币(含)的施工及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投标时,投标企业符合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发布的最新在赣履行合同分结果为118分及以上的可自愿申请免缴投标保证金申请免缴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投标人应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同时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在的最新在赣履行合同分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上述规定提供查询截图或者所提供的查询截图失实的,作无效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开标现场所有已签到、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视同已缴纳投标保证金进入至下一环节。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后,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入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现场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报评标委员会评审。
如发现投标人伪造材料、虚假承诺、恶意不缴纳保证金或以无效方式缴纳保证金等弄虚作假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7.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开标注意事项。
7.10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7.11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永丰县水招办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丰县水利局
地 址:永丰县恩江镇佐龙大道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青原区公略西路东垦综合楼三楼304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督单位:永丰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电 话:0796-2523973
永丰县水库节水管道灌溉工程招标文件正文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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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丰县水库节水管道灌溉工程已由永发改投资字〔2023〕4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丰县水利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丰县水库节水管道灌溉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丰县佐龙乡、坑田镇、八江乡。
2.3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 1587.06 万元.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永丰县水库节水管道灌溉工程区位于永丰县佐龙乡、坑田镇、八江乡,本次招标对5座小型水库灌区进行低压管道灌溉建设,各片区工程规模均属小( 2)型灌溉工程,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 8 个月。
2.6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不含临时) 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试行)的通知》(人发 (2005) 11 号) 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该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 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 号)文件执行;
(8) 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 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9)根据《永丰县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字[2022]36 号)规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工伤保险参保承诺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附件。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均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7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事项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网站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拟投入的建造师、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员工,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7.4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5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6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永丰县水招办进行监督。
7.7 招标(补充)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要求上传的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必须为扫描仪扫描清晰的彩色图片,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难以清晰辨认等情况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8 投标保证金说明: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5万元整。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部门实行“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 (试行)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2023] 22号)规定:
投标人在参与合同估算价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至2000万元人民币(含)的施工及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投标时,投标企业符合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发布的最新在赣履行合同分结果为118分及以上的可自愿申请免缴投标保证金申请免缴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投标人应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同时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在的最新在赣履行合同分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上述规定提供查询截图或者所提供的查询截图失实的,作无效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开标现场所有已签到、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视同已缴纳投标保证金进入至下一环节。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后,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入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现场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报评标委员会评审。
如发现投标人伪造材料、虚假承诺、恶意不缴纳保证金或以无效方式缴纳保证金等弄虚作假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7.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开标注意事项。
7.10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7.11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永丰县水招办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丰县水利局
地 址:永丰县恩江镇佐龙大道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青原区公略西路东垦综合楼三楼304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督单位:永丰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电 话:0796-2523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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