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都县][线下]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人民医院医技大楼室外高压配电工程项目-货物采购(项目编号:GZXY2023-ND-J026)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宁都县][线下]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人民医院医技大楼室外高压配电工程项目-货物采购(项目编号:GZXY2023-ND-J026)的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赣州市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都县人民医院医技大楼室外高压配电工程项目-货物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人民医院医技大楼室外高压配电工程项目-货物采购(项目编号:GZXY2023-ND-J026)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宁都县人民医院医技大楼室外高压配电工程项目-货物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9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XY2023-ND-J026
项目名称:宁都县人民医院医技大楼室外高压配电工程项目-货物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116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履约,本项目工期为6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0日 至 2023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通过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和下载谈判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3年12月29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五、开启:
2023年12月29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各投标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加。
2.谈判方式: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3.响应保证金: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3】14号)的规定,响应供应商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成交供应商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5.付款方法: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经甲、乙双方确认货物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本项目安装竣工验收,并提交宁都县财政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0%;竣工验收一年后,无其他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结算价为依据的剩余尾款。
6.采购代理费: 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中介代理服务费不高于14408元,实际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类收费标准计算后,再按宁府办字【2017】134号文规定计取。请各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7.本项目评标工作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即采用主场开标,主场、副场同时评标的“1 主场+1 副场”方式进行。
8.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推广合同融资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谈判。
9.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谈判。
10.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响应供应商应按电子化谈判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的规定,编制电子化响应文件,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打包、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网络传输递交,开标时响应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钥匙(对该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的 CA 锁)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不见面开标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人民医院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商住楼6-6四楼
联系方式:13517979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项目概况
宁都县人民医院医技大楼室外高压配电工程项目-货物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9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XY2023-ND-J026
项目名称:宁都县人民医院医技大楼室外高压配电工程项目-货物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116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宁财购2023F001088156 | 宁都县人民医院医技大楼室外高压配电工程-货物采购 | 1 | 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履约,本项目工期为6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0日 至 2023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通过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和下载谈判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3年12月29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五、开启:
2023年12月29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各投标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加。
2.谈判方式: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3.响应保证金: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23】14号)的规定,响应供应商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成交供应商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5.付款方法: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经甲、乙双方确认货物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本项目安装竣工验收,并提交宁都县财政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0%;竣工验收一年后,无其他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结算价为依据的剩余尾款。
6.采购代理费: 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中介代理服务费不高于14408元,实际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类收费标准计算后,再按宁府办字【2017】134号文规定计取。请各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7.本项目评标工作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即采用主场开标,主场、副场同时评标的“1 主场+1 副场”方式进行。
8.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推广合同融资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谈判。
9.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谈判。
10.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响应供应商应按电子化谈判文件专用要约条款的规定,编制电子化响应文件,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打包、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网络传输递交,开标时响应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钥匙(对该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的 CA 锁)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不见面开标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人民医院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商住楼6-6四楼
联系方式:13517979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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