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湘合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新区供水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湘合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新区供水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萍乡市 | 采购单位 | 萍乡创新产业投资促进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赣湘合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新区供水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赣湘合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新区供水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赣湘合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新区供水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监理已由萍开发改投资字〔2023〕5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萍乡创新产业投资促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申请专项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监理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2.2招标规模:项目建安工程费为32829.87万元,招标控制价暂定为229.81万元(最终监理费以财政结算审定的建安工程费0.7%计取)。
2.3计划工期:24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赣湘合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新区供水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取水口及取水泵房一座,最大取水规模3.0 万吨/天,取水泵房占地约0.3亩;(2)DN600 源水取水管长约 8105 米;(3)净水厂一座,规模为 2×3.0 万吨/天(分二个阶段建设,每阶段规模为3.0 万吨/天),水厂占地约 42 亩。(4)本项目敷设出厂 DN1000 配水干管约 583m,DN800配水干管约 6082m,DN600 配水主管约 30632m,DN400 配水主管约 35145m,DN300 配水管约 3164m,DN200 配水管约8478m,沿途安装室外消火栓 1404 套。(5)本项目建设智慧水务管理平台1套。本次监理项目为赣湘合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新区供水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招标金额:本工程监理费(含平检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为229.81万元(最终监理费以财政结算审定的建安工程费0.7%计取)。
2.6标段划分:1个监理标。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中的用户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投标单位需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2)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6)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有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不少于5人(水利类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注:以上拟派人员须提供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指:提供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
3.2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3本次监理标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监理标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监理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6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地点为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监理标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137.89万元)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闸坝、水闸、水电站厂房、泵站、渡槽、陂堰等工程监理业绩,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同时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验收材料,验收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等3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HSL223-2008)要求。
7.4本项目釆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
1、联系方式
招标人:萍乡创新产业投资促进有限公司
地 址:萍乡市开发区横版综合大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799-6650191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萍乡市安源区青草冲8栋2楼
联 系 人:甘女士
电 话:15367184506
监督单位: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工程招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9-6650108
2、异议提出与答复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10天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参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政和支行
2、户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玉湖路支行
3、户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赣湘合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新区供水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监理已由萍开发改投资字〔2023〕5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萍乡创新产业投资促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申请专项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监理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2.2招标规模:项目建安工程费为32829.87万元,招标控制价暂定为229.81万元(最终监理费以财政结算审定的建安工程费0.7%计取)。
2.3计划工期:24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赣湘合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新区供水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取水口及取水泵房一座,最大取水规模3.0 万吨/天,取水泵房占地约0.3亩;(2)DN600 源水取水管长约 8105 米;(3)净水厂一座,规模为 2×3.0 万吨/天(分二个阶段建设,每阶段规模为3.0 万吨/天),水厂占地约 42 亩。(4)本项目敷设出厂 DN1000 配水干管约 583m,DN800配水干管约 6082m,DN600 配水主管约 30632m,DN400 配水主管约 35145m,DN300 配水管约 3164m,DN200 配水管约8478m,沿途安装室外消火栓 1404 套。(5)本项目建设智慧水务管理平台1套。本次监理项目为赣湘合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新区供水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招标金额:本工程监理费(含平检费),招标控制价暂定为229.81万元(最终监理费以财政结算审定的建安工程费0.7%计取)。
2.6标段划分:1个监理标。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中的用户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投标单位需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2)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6)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有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不少于5人(水利类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注:以上拟派人员须提供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指:提供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
3.2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3本次监理标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监理标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监理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6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地点为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监理标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137.89万元)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闸坝、水闸、水电站厂房、泵站、渡槽、陂堰等工程监理业绩,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同时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验收材料,验收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等3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HSL223-2008)要求。
7.4本项目釆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
1、联系方式
招标人:萍乡创新产业投资促进有限公司
地 址:萍乡市开发区横版综合大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799-6650191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萍乡市安源区青草冲8栋2楼
联 系 人:甘女士
电 话:15367184506
监督单位: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工程招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9-6650108
2、异议提出与答复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10天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参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政和支行
2、户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玉湖路支行
3、户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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