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唐江西南康隆木乡风电场项目外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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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赣州市 | 采购单位 |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大唐江西南康隆木乡风电场项目外送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业主名称: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采购项目名称:
大唐江西南康隆木乡风电场项目外送工程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否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无
采购项目编码:
3607007670449652401180599
项目规模:
投资额(¥2720.0元)
服务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
服务时限:
从评审会议完成开始计算,在15个工作日内,环评单位将经专家组长认可的环评文件(报批稿)报送你单位,你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和环评文件(报批稿)出具技术评估意见和报告。
服务金额:
¥2900.0元至¥12900.0元
金额说明:
中介费按10000元计;专家3人,专家评审费2400元;伙食补助费300元;专家组长多加200元。共计12900元。
服务内容:
组织现场踏勘和评审会,收集专家个人意见,专家组出具审查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修改后经专家组长认可,出具技术评估意见和报告。
洽谈时间:
3(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
15(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
5(个工作日)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资质要求:
无
备案要求说明:
无
其他要求说明:
1.评估机构营业执照中须有“环保咨询服务-环境评估服务”的经营范围,但不能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2.评估机构必须有1名(或邀请)与项目相应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承担技术评估工作,参与现场踏勘、技术评审会、草拟并签发评估意见等全过程,也可从专家组中邀请1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承担此项工作。3.评估机构应当配备技术评估(踏勘现场)所需的相关仪器设备。4.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作为审批的依据,对意见结论负法律责任。5.评估机构应核查评审专家是否对环评编制单位按本人所提意见修改完成情况进行签字确认。6.项目中选之后,由评估机构原因导致项目评估无法进行的,将取消其后续其他项目的竞选资格。7.评估机构需严格遵守我局发布的《项目评审及现场勘察廉洁纪律十条禁令》,不得增加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负担,包括但不限于会务费、交通费、餐费等。
选取中介方式:
网上竞价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需规避机构:
无
规避原因:
无
直购企业:
无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1-22 12:00:00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线上选取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2024-01-22 15:00:00
咨询电话: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登录后查看)
监督电话: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登录后查看)
备注:
无
附件下载:
暂无附件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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