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铅山县]铅山县生活垃圾分类涉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A标段)新增运营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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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上饶市 | 采购单位 | 铅山县城市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铅山县生活垃圾分类涉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A标段)新增运营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铅山县]铅山县生活垃圾分类涉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A标段)新增运营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铅山县城市管理局县本级
项目名称:铅山县生活垃圾分类涉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A标段)新增运营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原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A标段)新增生活垃圾分类及提标运营服务,对项目县域范围内的所有主次干道、广场、公厕、通村公路、村内道路及沟渠、公共场地,以及水体(含河道、池塘,水库,沟渠等)等进行保洁清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外运等;对建筑工地车辆带出的泥土、散装货物车辆造成的货物泼洒的清理、除尘;居民开放式小区公共巷道卫生清扫、保洁;公厕管护及化粪池清掏、清运;服务范围内的主次干道路两侧、社区大小街道、公交站台、交通护栏、电线杆、灯杆、路名牌、电话亭、广告牌、亭棚、垃圾桶、果皮箱的保洁及其他公用设施和建筑物、院墙、大门、公共楼道等4米高以下区域内张贴、喷涂的大小广告、电话号码、寻人寻物启事等牛皮癣的清理;未来新建的小广场清扫、保洁;日常生活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沙发、床垫、桌椅、立柜等)、建筑零星垃圾、门店装修遗留下来少量的渣土、渣石和街道上的乱砖、乱石等杂物的清理纳入本项目服务范围。县城垃圾中转站、环卫机械设备等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9,374,2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铅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A标段)运营方为铅山县龙吉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铅山县城市管理局与铅山县龙吉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铅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A标段)》合同书,项目周期为10年,运营周期尚未结束,为解决履行中的PPP项目合同与增量部分采购之间的冲突,考虑解除合同会产生政府补偿责任和员工下岗遣散导致的社会稳定风险等风险,且铅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A标段)采用的是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相结合的PPP模式,该项目运营方股份由社会资本股东及国有资本股东组成,若解除原PPP项目合同,还要考虑如何处理企业清算中国有资本的退出和国有资产的转让问题,这些问题会影响该民生项目顺利推进。鉴于上述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铅山县龙吉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铅山县九阳大道88号办公大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1月19日至2024年01月2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铅山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铅山县河口镇鹅湖大道108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铅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
联系地址:铅山县河口镇鹅湖大道76号
联系电话:0793513389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铅山县河口镇龙门大道信江龙庭B区3栋4号商铺
联系电话:***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铅山县城市管理局县本级
项目名称:铅山县生活垃圾分类涉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A标段)新增运营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原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A标段)新增生活垃圾分类及提标运营服务,对项目县域范围内的所有主次干道、广场、公厕、通村公路、村内道路及沟渠、公共场地,以及水体(含河道、池塘,水库,沟渠等)等进行保洁清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外运等;对建筑工地车辆带出的泥土、散装货物车辆造成的货物泼洒的清理、除尘;居民开放式小区公共巷道卫生清扫、保洁;公厕管护及化粪池清掏、清运;服务范围内的主次干道路两侧、社区大小街道、公交站台、交通护栏、电线杆、灯杆、路名牌、电话亭、广告牌、亭棚、垃圾桶、果皮箱的保洁及其他公用设施和建筑物、院墙、大门、公共楼道等4米高以下区域内张贴、喷涂的大小广告、电话号码、寻人寻物启事等牛皮癣的清理;未来新建的小广场清扫、保洁;日常生活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沙发、床垫、桌椅、立柜等)、建筑零星垃圾、门店装修遗留下来少量的渣土、渣石和街道上的乱砖、乱石等杂物的清理纳入本项目服务范围。县城垃圾中转站、环卫机械设备等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9,374,2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铅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A标段)运营方为铅山县龙吉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铅山县城市管理局与铅山县龙吉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铅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A标段)》合同书,项目周期为10年,运营周期尚未结束,为解决履行中的PPP项目合同与增量部分采购之间的冲突,考虑解除合同会产生政府补偿责任和员工下岗遣散导致的社会稳定风险等风险,且铅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A标段)采用的是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相结合的PPP模式,该项目运营方股份由社会资本股东及国有资本股东组成,若解除原PPP项目合同,还要考虑如何处理企业清算中国有资本的退出和国有资产的转让问题,这些问题会影响该民生项目顺利推进。鉴于上述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铅山县龙吉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铅山县九阳大道88号办公大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1月19日至2024年01月2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铅山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铅山县河口镇鹅湖大道108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铅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
联系地址:铅山县河口镇鹅湖大道76号
联系电话:0793513389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铅山县河口镇龙门大道信江龙庭B区3栋4号商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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