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赣州金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瑞金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全厂主辅机成套设备(招标编号:GZJY2023-RJ-QG001)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赣州市 发布日期:2024-01-31

【招标公告】赣州金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瑞金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全厂主辅机成套设备(招标编号:GZJY2023-RJ-QG001)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赣州市 采购单位 瑞金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赣州金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全厂主辅机成套设备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赣州金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瑞金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瑞金市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项目二期全厂主辅机成套设备(招标编号:GZJY2023-RJ- QG001)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JY2023-RJ-QG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瑞金市 一、招标条件 本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全厂主辅机成套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818万元,招标人为瑞金首创环保能 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瑞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特许经营期限 三十年,项目总规模800吨/日(2×400吨/日),一期已建成日处理垃圾 1×400吨/日。二期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厂房及配套设施,新建1×400吨/日机 械炉排焚烧炉、余热锅炉及配套设施,汽轮发电系统(配置1台额定功率为7.5M 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全厂主辅机成套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全厂主辅机成套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招标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 当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h 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网页截图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成套或EPC总承包的销售业绩(需提供销 售业绩合同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31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2月06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8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瑞金市分中心开标室(瑞金市行政审 批局3号楼2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瑞金市分中心开标室(瑞金市行政审 批局3号楼2楼) 七、其他 采购需求: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 瑞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三十年,项 目总规模800吨/日(2×400吨/日),一期已建成日处理垃圾 1×400吨/日。二期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厂房及配套设施,新建1×400吨/日机 械炉排焚烧炉、余热锅炉及配套设施,汽轮发电系统(配置1台额定功率为7.5M 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三)二期扩建项目规模及设备配置: 焚烧炉: 配置1台4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焚烧炉设计入炉垃圾低位热值暂定1700kcal /kg。 余热锅炉: 卧式;额定蒸汽出口压力 :4.0MPa(G);额定蒸汽出口温度:400℃;蒸发量:39.8 t/h;给水温度:130℃。 汽轮发电机组: 配置1×7.5MW抽凝式汽轮机+1×9MW发电机;转速:3000r/min;冷却方式:空 冷。 烟气净化系统: 排放工艺: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 尘器”组合工艺,安装独立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净化后的烟气通过现有烟囱 排放。 烟气排放标准:焚烧炉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按照目前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 控制标准》GB 18485-2014的排放限值执行。具体以环评批复为准。 取水工艺: 本项目生产用水采用江河水。 生活用水:水源仍采用市政自来水,由市政供水公司通过市政给水管网供应。生产用水:继续利用一期项目原取水管网作为生产用水。 循环水系统:采用机力通风冷却塔循环系统。 废水/污水处理与排放: 设计要求: 二期工程沿用一期总排口,厂区排水(雨水、循环冷却水)通过总排口排放,设计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厂区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循环水排污水排入厂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过 处理后进入渗沥液清水池回用。 渗滤液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化水处理工艺: 二期新建规模1×40t/h;工艺:超滤+两级反渗透+EDI。 灰渣处置: 炉渣:炉渣为一般固废,采取外运综合利用的处置方式; 飞灰:飞灰经固化稳定处理,达到无害化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后送至项目配套填埋场填埋处置。 沼气、浓缩液: 沼气入炉;浓缩液回喷或用于飞灰处理。 渗沥液浓液优先用于飞灰固化,其次用于石灰浆制备,最后用于回喷入炉。 上料系统: 二期项目使用一期原有垃圾吊。 垃圾吊数量2台、起重量11t、抓斗数量容积6.3m3。 热用户: 二期项目向第三方热用户供汽,供汽参数为225℃,1.3MPa;供汽量近期20t/h,远期40~50t/h。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至工程交付使用止,最终 供货、安装调试时间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双方协商确定。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人须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自主选择支票、汇票或投标保函等其中的任何一种形式提交投 标保证金,不再受理纸质投标保函,否则投标无效。保证金提交(保函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6.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按以下要求提交: 6.2.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以下账户并备注项 目编号“GZJY2024-RJ-QG001”。 账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瑞金市分中心 开户行:江西瑞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洲坝支行 账 号:145229726000015350 6.2.2投标人选择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投标保函的,可以从投标 人一般帐户开具。同时,为了方便保函的核查和索赔,投标人选择银行、保险 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应由在赣州市辖区内有营业网点和营业执 照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如为外市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 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应转开到赣州市辖区内营业网点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并对其开具的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6.2.3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函可不按(赣市发改政策字<2020>676号文件)的格 式对投标人出具保证保险函件,可提供保险保单,但保单内容应载明投标人名 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证担保事项、保险公司官 网网址和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索赔条件见(赣市发改政策字<2020>676号文件)中的附件:投标保函(推荐格式)第四款内容】等信息。 6.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瑞金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瑞金市沙洲坝镇清水村牛栏窝(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26999787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金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瑞金市象湖镇瑞金大道北中梁瑞园22#幢111号商铺 联 系 人: *** 电 话: 18179750555 电子邮件: gzjy202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赣州金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瑞金首创环保能源有 限公司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全厂主辅机 成套设备(招标编号:GZJY2023-RJ- QG00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全厂主辅机成套设备招标项 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赣州金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瑞 金市瑞金大道北中梁瑞园22栋111号商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 年2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Y2023-RJ-QG001 项目名称: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全厂主辅机成套 设备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 瑞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特许经营 期限三十年,项目总规模800吨/日(2×400吨/日),一期已建成日 处理垃圾 1×400吨/日。二期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厂房及配套设施,新建1×4 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余热锅炉及配套设施,汽轮发电系统(配 置1台额定功率为7.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三)二期扩建项目规模及设备配置: 焚烧炉: 配置1台4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焚烧炉设计入炉垃圾低位热 值暂定1700kcal/kg。余热锅炉: 卧 式;额 定 蒸 汽 出 口 压 力 : 4.0MPa( G) ; 额 定 蒸 汽 出 口 温 度 : 400℃ ; 蒸 发 量 : 39.8 t/h;给水温度:130℃。汽轮发电机组: 配置1×7.5MW抽凝式汽轮机+1×9MW发电机;转速:3000r/min ;冷却方式:空冷。烟气净化系统:排放工艺: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 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组合工艺,安装独立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净化后的烟气通过现有烟囱排放。烟气排放标准:焚烧炉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按照目前国家《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GB 18485- 2014的排放限值执行。具体以环评批复为准。 5. 取水工艺: 本项目生产用水采用江河水。生活用水:水源仍采用市政自来水,由市政供水公司通过市 政给水管网供应。 2) 生产用水:继续利用一期项目原取水管网作为生产用水。循环水系统:采用机力通风冷却塔循环系统。 6. 废水/污水处理与排放: 设计要求: 1) 二期工程沿用一期总排口,厂区排水(雨水、循环冷却水)通过总排口排放,设计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2) 厂区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循环水排污水排入厂区雨水管 网;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进入渗沥液清水池回用。 3) 渗滤液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7. 化水处理工艺: 二期新建规模1×40t/h;工艺:超滤+两级反渗透+EDI。 8. 灰渣处置: 炉渣:炉渣为一般固废,采取外运综合利用的处置方式;飞灰:飞灰经固化稳定处理,达到无害化标准《生活垃圾填埋 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后送至项目配套填埋场填 埋处置。 9. 沼气、浓缩液: 沼气入炉;浓缩液回喷或用于飞灰处理。 渗沥液浓液优先用于飞灰固化,其次用于石灰浆制备,最后用 于回喷入炉。 10. 上料系统: 二期项目使用一期原有垃圾吊。 垃圾吊数量2台、起重量11t、抓斗数量容积6.3m3。 11. 热用户: 二期项目向第三方热用户供汽,供汽参数为225℃,1.3MPa;供 汽量近期20t/h,远期40~50t/h。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至工程交 付使用止,最终供货、安装调试时间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双方协商 确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招标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列入失信执行 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 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 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投 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成套或EPC总承包的销售 业绩(需提供销售业绩合同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 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金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西省瑞金市瑞金大道北 中梁瑞园22栋111号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瑞金市分中心开标室(瑞金市 行政审批局3号楼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主选择支票、汇票或投标保函等 其中的任何一种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再受理纸质投标保函,否 则投标无效。保证金提交(保函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 致。 6.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按以下要求提交: 6.2.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以 下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GZJY2024-RJ-QG001”。 账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瑞金市分中心 开户行:江西瑞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洲坝支行 账 号:145229726000015350 6.2.2投标人选择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投标保函 的,可以从投标人一般帐户开具。同时,为了方便保函的核查和索 赔,投标人选择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应 由在赣州市辖区内有营业网点和营业执照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 担保公司开具(如为外市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出具的投 标保函,应转开到赣州市辖区内营业网点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 担保公司开具),并对其开具的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6.2.3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函可不按(赣市发改政策字<2020>67 6号文件)的格式对投标人出具保证保险函件,可提供保险保单,但 保单内容应载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单 有效期、保证担保事项、保险公司官网网址和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索赔条件见(赣市发改政策字<2020>676号文件)中的附件:投标保 函(推荐格式)第四款内容】等信息。 6.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 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 内无息退还。 6.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瑞金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瑞金市沙洲坝镇清水村牛栏窝(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金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瑞金市瑞金大道北中梁瑞园22栋111号商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 锋 电 话:1817975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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