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丰县]宜丰县2023年22座小(2)型水库提升改造工程(一标)(网)、(二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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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宜春市 | 采购单位 | 宜丰县芳溪镇、桥西乡、棠浦镇、新庄镇、澄塘镇、新昌镇、石市镇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宜丰县2023年22座小(2)型水库提升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宜丰县]宜丰县2023年22座小(2)型水库提升改造工程(一标)(网)、(二标)(网)
- 【信息时间: 2024-02-01】
招标公告
宜丰县2023年22座小(2)型水库提升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丰县2023年22座小(2)型水库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丰县芳溪镇、桥西乡、棠浦镇、新庄镇、澄塘镇、新昌镇、石市镇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丰县芳溪镇、桥西乡、棠浦镇、新庄镇、澄塘镇、新昌镇、石市镇。
2.2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797.87万元。(一标约398.63万元,二标约399.24万元)
2.3 计划工期:工期295日历天,2024年03月06日-2024年12月25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2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交纳时限为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10分)”中“(1)履约行为评价(5分)”不进行计算,项目评分标准总分按95分进行评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帐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2月26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宜丰县水利局水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0795-2756207)。
7.5投标单位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6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将按上级水利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考勤打卡管理。
7.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8本次施工招标各投标单位可以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如同一个投标单位在已开标段中被评为中标侯选人排序第一的,则不再参与下一标段的中标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其他标段的B值计算。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丰县芳溪镇、桥西乡、棠浦镇、新庄镇、澄塘镇、新昌镇、石市镇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宜丰县芳溪镇、桥西乡、棠浦镇、新庄镇、澄塘镇、新昌镇、石市镇
联 系 人:陈祖平、傅武林、刘宏武、姚小放、陈林峰、刘池辉、邹烈民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澄湖西路68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标段划分情况表:
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招标金额 | 投标保证金 |
1 | 宜丰县2023年22座小(2)型水库提升改造工程(一标) | 宜丰县芳溪镇、桥西乡、棠浦镇、新庄镇 | 约398.63万元 | 70000.00元 |
2 | 宜丰县2023年22座小(2)型水库提升改造工程(二标) | 宜丰县澄塘镇、新昌镇、石市镇 | 约399.24万元 | 70000.00元 |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下载地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jxsggzy.cn/web/bzzx/006004/20210118/bda24147-f68d-4dad-aad2-1076ee778397.html),(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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