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西榕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城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都县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再利用项目-简易棚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DCT-GYL-JC2024004(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江西榕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城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都县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再利用项目-简易棚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DCT-GYL-JC2024004(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赣州市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城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榕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都县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再利用项目-简易棚材料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江西榕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城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宁都县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再利用项目-简易棚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DCT-GYL-JC2024004(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CT-GYL-JC2024004(1)
项目名称:宁都县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再利用项目-简易棚材料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95元
最高限价:***.95元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备注:以上货物和服务均为国产货物和国内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等工作达到验收条件。验收合格完整交付采购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首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响应供应商需按“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做出实质性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的响应供应商可在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09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现场免费获取(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5号(维纳酒店3楼))或网上免费获取。
现场报名:响应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有项目名称和编号);
网上获取:响应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需有项目名称和编号)、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350038411@qq.com)邮箱。
售价:0.00元,本项目不收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
四、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4年0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江西榕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5号(维纳酒店3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磋商文件出席磋商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磋商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5号(维纳酒店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提交提供保函的有效期应涵盖到合同履约期),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验收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息退还。
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
八、放弃响应
响应供应商已报名并且已缴纳响应保证金但不参与项目响应的,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两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说明,否则,该项目因废标需重新组织采购时,该响应供应商不得参与该项目的响应。
九、现场秩序
参加招标活动的响应供应商只允许最多两名代表进场,并遵守现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招标工作的人员,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由会场工作人员带离现场,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城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登峰大道西侧、龙湖路北侧翠微春苑安置小区1号楼510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榕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97-6916726
地 址:江西省江西省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5号(维纳酒店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350038411@qq.com
项目概况: 江西榕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都县城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都县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再利用项目-简易棚材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CT-GYL-JC2024004(1)
项目名称:宁都县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再利用项目-简易棚材料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95元
最高限价:***.95元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宁都县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再利用项目-简易棚材料采购 | 1 | 批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95 |
备注:以上货物和服务均为国产货物和国内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等工作达到验收条件。验收合格完整交付采购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首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响应供应商需按“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做出实质性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有意向的响应供应商可在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09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现场免费获取(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5号(维纳酒店3楼))或网上免费获取。
现场报名:响应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有项目名称和编号);
网上获取:响应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需有项目名称和编号)、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350038411@qq.com)邮箱。
售价:0.00元,本项目不收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
四、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4年0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江西榕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5号(维纳酒店3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磋商文件出席磋商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磋商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5号(维纳酒店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提交提供保函的有效期应涵盖到合同履约期),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验收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息退还。
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
八、放弃响应
响应供应商已报名并且已缴纳响应保证金但不参与项目响应的,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两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说明,否则,该项目因废标需重新组织采购时,该响应供应商不得参与该项目的响应。
九、现场秩序
参加招标活动的响应供应商只允许最多两名代表进场,并遵守现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招标工作的人员,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由会场工作人员带离现场,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城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登峰大道西侧、龙湖路北侧翠微春苑安置小区1号楼510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榕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97-6916726
地 址:江西省江西省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5号(维纳酒店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3500384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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