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丰城市]丰城市颐和家园小区第三批商铺租赁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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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宜春市 | 采购单位 | 丰城市富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丰城市颐和家园小区第三批商铺租赁权拍卖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丰城市]丰城市颐和家园小区第三批商铺租赁权拍卖
- 【信息时间: 2024-03-01】
项目编号: | JY24JX09011099 | |||||||
项目名称: | 丰城市颐和家园小区第三批商铺租赁权拍卖 | |||||||
标的名称: | 标的序号 24(保障5栋3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5.13㎡),挂牌价4,005.00元 标的序号 2(保障1栋2号商铺,建筑面积约:93.15㎡),挂牌价26,827.00元 标的序号 10(保障1栋12号商铺,建筑面积约:50.23㎡),挂牌价14,466.00元 标的序号 20(保障4栋2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2.17㎡),挂牌价3,667.00元 标的序号 1(保障1栋1号商铺,建筑面积约:50.23㎡),挂牌价14,466.00元 标的序号 22(保障5栋1号商铺,建筑面积约:44.65㎡),挂牌价5,090.00元 标的序号 6(保障1栋8号商铺,建筑面积约:50.23㎡),挂牌价14,466.00元 标的序号 23(保障5栋2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2.19㎡),挂牌价3,670.00元 标的序号 11(保障1栋13、14号商铺,建筑面积约:143.48㎡),挂牌价41,322.00元 标的序号 7(保障1栋9号商铺,建筑面积约:50.23㎡),挂牌价14,466.00元 标的序号 21(保障4栋3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5.12㎡),挂牌价4,004.00元 标的序号 16(保障3栋1号商铺,建筑面积约:44.63㎡),挂牌价5,088.00元 标的序号 18(保障3栋3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5.12㎡),挂牌价4,004.00元 标的序号 9(保障1栋11号商铺,建筑面积约:82.23㎡),挂牌价23,682.00元 标的序号 15(保障2栋2号商铺,建筑面积约:41.61㎡),挂牌价4,744.00元 标的序号 5(保障1栋5、6号商铺,建筑面积约:143.48㎡),挂牌价41,322.00元 标的序号 3(保障1栋3号商铺,建筑面积约:82.33㎡),挂牌价23,711.00元 标的序号 4(保障1栋4号商铺,建筑面积约:50.23㎡),挂牌价14,466.00元 标的序号 8(保障1栋10号商铺,建筑面积约:93.15㎡),挂牌价26,827.00元 标的序号 13(保障1栋16号商铺,建筑面积约:97.42㎡),挂牌价28,057.00元 标的序号 19(保障4栋1号商铺,建筑面积约:44.63㎡),挂牌价5,088.00元 标的序号 12(保障1栋15号商铺,建筑面积约:82.33㎡),挂牌价23,711.00元 标的序号 14(保障2栋1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5.43㎡),挂牌价4,039.00元 标的序号 17(保障3栋2号商铺,建筑面积约:32.17㎡),挂牌价3,667.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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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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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3月01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3月07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不延期 | |||||||
项目简介: | 丰城市颐和家园小区第三批商铺租赁权拍卖,拍租商铺总建筑面积约:1481.57㎡,共计:24个标的,标的按年租金起拍,商铺租赁权合同期限为五年,第一年的年租金按照拍租成交价确定,后四年租金从第二年开始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按3%递增。商铺建筑面积、起拍价、竞买保证金等详见拍品图录 | |||||||
重要信息披露: | 备注:部分标的有优先承租权人,优先权人标的会在竞价页面显示,相同条件下由优先承租权人竞得,如优先承租权人未参加竞拍活动或无优先承租权人,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进行拍租。 | |||||||
| 竞买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均可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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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受丰城市富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网上交易大厅向社会公开拍卖丰城市颐和家园小区第三批商铺租赁权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简介 1、丰城市颐和家园小区第三批商铺租赁权拍卖,拍租商铺总建筑面积约:1481.57㎡,共计:24个标的,标的按年租金起拍,商铺租赁权合同期限为五年,第一年的年租金按照拍租成交价确定,后四年租金从第二年开始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按3%递增。商铺建筑面积、起拍价、竞买保证金等详见拍品图录。 备注:部分标的有优先承租权人,优先权人标的会在竞价页面显示,相同条件下由优先承租权人竞得,如优先承租权人未参加竞拍活动或无优先承租权人,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进行拍租。 二、拍卖方式:采用网上电子竞价拍卖方式。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竞买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均可报名。 四、网上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1、网上报名、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1日08:30起至2024年03月07日17:30止。缴纳保证金须注明:(颐和家园第三批商铺拍租) 2、网上报名地点: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jxsggzy.cn)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注册网址:https://ggzyjy.jxsggzy.cn/dzjy/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RegisterInfo_Add 五、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需办理CA数字证书后才能参加网络竞价,需要用到电子签章的企业可在办理CA数字证书时,同时开通电子签章的业务。 1、CA锁办理单位: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 2、地址:(1)南昌市省府二路3号3楼(原省政府大院内);(2)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北蟠龙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江西省数字证书窗口; (3)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区紫阳大道3088号(泰豪科技广场)。(4)宜春市宜春北路828号时代花园7楼。 3、联系电话:0791-86212680 ,0791-86212003,0795-3576797。 4、数字证书网上服务厅网址:www.jxca.org.cn 六、现场展示、查勘时间和地点 1、展示时间:2024年03月01日至03月07日09:00至17:00 2、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现场自行勘察(节假日不接受现场展示、查勘) 七、网上报名流程 1、该网上报名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竞买人应熟悉本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者(江西诺德拍卖有限公司),操作手册https://www.jxsggzy.cn/fwzn/007002/007002003/20161225/05df150c-0e4c-4fc0-a4d0-0114d206ff0e.html,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否则,在报名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身份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企业)”,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认证通过后点击“产权业务”选择“我要报名”在所在机构中选择“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参与竞价的项目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对受让方需要具备的资格有实质性要求的,报名人还需按要求提交规定的资格材料并经审查符合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3、本项目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单位的银行帐户(要求同名)网上转账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网上自动获取,开户银行:网上自动获取,开户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资格取得以保证金于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非本人银行账户转账的系统将自动判定无效,并失去竞买资格。系统判定无效的竞拍保证金参与并成交的,视为无效成交,标的进行重新竞拍。 4、不允许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非本人(或本单位)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到账、保证金金额有误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款手续。 5、友情提示:银行转账至保证金账户过程中可能发生到账时间会晚于报名截止时间。为避免保证金逾期到账,造成失去竞买资格。建议竞买人至少在距报名截止时间前1-3个工作日转账并向银行确认到账时间。 八、网上参与竞价交易 1、网上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03月08日10:00 2、交易平台:江西省公共资源网(http://www.jxsggzy.cn) 网上交易大厅。 3、报名完成并缴纳保证金后,请在标的规定的时间进入“网络竞价”系统,进入竞价系统需要插入CA证书进行身份验证,竞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4、交易方式采用网上电子竞价方式,商铺起拍价详见拍品图录,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200元/次(每次增价200元),自由报价时长30分钟,延长周期120秒。 5、竞价起始价即为起拍价,竞价阶梯为200元/次或其整数倍。 6、次拍卖标的未设置保留价,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高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终报价。 7、连续报价的竞价时段分为“自由竞价”时段和“延时竞价”时段,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各竞买人可以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进入项目设置的限时竞价时间段,若该时间段内有竞买人报价,时间自动往后延,若在该时间段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8、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九、竞买须知 1、竞价结束后由丰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在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当日,联系江西诺德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交纳拍卖佣金,本次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承担,由拍卖公司按递增后五年租金总额的5%向买受人收取,拍卖当日付清,拍卖佣金交纳至江西诺德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内。 3、买受人付清拍卖佣金由拍卖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十、商铺租赁要求 1、竞买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均可报名。 2、本次拍卖部分标的有优先承租权人,按照价高者得原则进行拍租。 3、禁止经营网吧、KTV,商铺门前禁止占道经营、私搭乱建、堆放杂物、摆摊设点。 4、商铺租赁权合同期限为五年,第一年的年租金按照拍租成交价确定,后四年租金从第二年开始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按3%递增。 5、商铺租金、物业管理费按年度支付,每年支付一次,支付租金同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1.0元/㎡(平方米)。 6、水费、电费、按相关部门要求时间缴纳,所有增容、开户、水表、接线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未安装水、电表的商铺,由委托方开具证明,以委托方的名义由买受人办理水、电表的开户安装,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办理。 7、商铺租赁期满,买受人必须在合同期满后十日之内将租赁物及租赁物内有关设施,应完好状况下归还给委托方,租赁物内所有新增物品和可移动设备应自行搬走,不得用于抵交租金,固定装潢部分不得拆除毁坏。若委托方要求恢复装修拆除的门、窗、墙等原有设施,买受人须负责恢复,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商铺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在15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合同期满后由委托方不计利息,如数退还给买受人。 2、买受人的经营业态要符合政府许可的合法经营范围。买受人在承租期间内不得转租。 3、买受人装修施工不得破坏房屋结构。装修时必须使用消防部门认可的阻燃材料。装修完毕后,应及时报告消防部门审查验收。未经消防部门验收不得投入使用。买受人二次装修的消防验收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如验收通不过,其产生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排烟、排水、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拍卖成交后,原承租人竞得的,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凭拍卖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第一年度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新拍得的买受人,签订合同日期以委托方实际入场通知书注明的日期为准,合同租赁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6、本次拍卖标的的交付间:原租户委托方将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交付标的给买受人,新租户以委托方所发入场通知书注明的日期为准。所有标的无装修免租期,请竞买人知悉。 7、因政府、上级部门行为或政策要求委托方需要中途解除合同,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退回买受人租赁未履行期间的租金以及履约保证金,但装修费用不做任何赔偿。未安装门的租赁物与租赁物之间的隔墙,由买受人自行安装来隔断,合同到期后,在租赁物内的装修物件,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指定搬离的,应由买受人负责搬离),且装修款不进行赔偿。 十二、商铺合同文本的签署地点以及联系方式 1、买受人的成交价款交至委托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2、交款、签约地点:丰城市人才教育小区北门洪洲物业302室 3、联系电话:17379585203(丰城市富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办公室) 十三、商铺成交款、租金、履约保证金等交纳账号 1、户 名:丰城市富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开户行:中国银行丰城支行 3、开户账号:191757387376 备 注:(***第一年的租金、履约保证金等) 十四、瑕疵不担保及风险提示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联系江西诺德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缴纳拍卖佣金、交纳成交价款,否则均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2、竞买人应自行了解、谨慎调查核实拍卖标的物情况,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口头介绍、文字说明、标的物面积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如与标的物不符之处,以拍卖标的物现状为准,均不影响成交结果。 3、本次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与客观实际或竞买人调查、核实情况不符或有偏差,仍不影响成交价款或金额。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如未及时缴纳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的,视为买受人违约。没收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五、竞买保证金 公示期三个工作日披满后,买受人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凭委托方出具的退款函至丰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30室办理退款手续;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凭拍卖人出具的退款函办理退款手续;丰城市政务服务中心收到函告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买保证金。丰城市政务服务中心330室咨询电话:0795-7159030 十六、拍卖公司联系方式:13979955751(张女士)。 江西诺德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9日 | |||||||
联系方式: | 拍卖公司联系方式:13979955751(张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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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主体登录
附件-拍品图录.pdf 丰城市颐和家园小区第三批商铺租赁权-拍卖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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