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JXSX2023-JJ-J3998]九江学院附属医院数码裂隙灯干眼检查仪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所属地区:江西九江市 发布日期:2024-03-29

【招标信用】[JXSX2023-JJ-J3998]九江学院附属医院数码裂隙灯干眼检查仪采购项目合同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九江市 采购单位 九江学院附属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九江学院附属医院数码裂隙灯干眼检查仪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九江学院附属医院 采购合同 甲方: 九江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 九江市浔阳区浔阳东路 57 号 电话: *** 乙方:九江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生态工业园金鑫路 1 号 电话:0792-858988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2024 年 3 月 11 日(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江西首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名称:九江学院附属医院数码裂 隙灯干眼检查仪采购项目 ,项目的中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XSX2023-JJ-J3998,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本合同,合同编号即为招标编号。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 的特定信息有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 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之一。 1.质保期及合同货物: 1.1 质保期贰年,自 4 方(供货商、使用部门负责人、设备科验收员,院级验 收小组)签字确认验收合格日起。 1.2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序号 生产厂家名称 货物名称 (按注册证 上填写) 货物品 牌 货物型 号 单价 (元) 货物 数量 货物总 价(元)
1 重庆康华瑞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数码裂隙灯 干眼检测仪 康华瑞 明 DED-3H 359800 1 套 359800
总价大写: 叁拾伍万玖千捌佰元整 小写:359800.00
备注:(货物其他名称)
2.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玖千捌佰元整):即 RMB 359800.00,合同 总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 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3.专利权 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 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 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包装和装运标志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 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 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 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 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4.3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装运标志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进行标志。由于 标志不妥所造成货物损坏和损失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4 随货装箱用的货物箱子及其他杂物需带走不得留在医院. 5.质量 5.1 乙方须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的货物,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招标技术参数的要求。 5.2 每台货物上均应钉有名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注册证号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进口物品须提供报关 单商检。 5.3 质保期内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 5.4 货到达甲方指定位置后但未验收合格前货物出现的所有问题由乙方负责,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 6.交货及验收 6.1 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乙方送货至甲方地点:九江学院附属医院由甲 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及由乙方完成货物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然后 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表;如验收不合格,则 按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设备质量问题则须在 30 天提供同型号全新设备。 6.2 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完整无 损,开机运行无问题。 6.3 货物和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合格后 ,甲方按规章制度进行验收工作,所 有文件资料合格齐全且培训到位、四方签字确认方可视验收合格。 6.4 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 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6.5 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原厂保修卡。进口货物 必须符合制造国的有关产品标准、规范。货物验收时,须提供中国进口许可 证、中国海关报关单、中国海关完税凭证等。 6.6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 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 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付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6.7 结算尾款时需提供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记录给甲方,且设备在质保期结 束前无故障,存在故障需处理好才能结算尾款。 7.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并到货、开机测试无问题提交全额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预付 合同金额的 30%;(大写:壹拾万柒仟玖佰肆拾元整,小写:¥107940 元); 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采购人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 65%;(大写:贰 拾叁万叁仟捌佰柒拾元整,小写:¥233870 元);剩余 5%;(大写:壹万柒 仟玖佰玖拾元整,即人民币小写:¥17990 元)按合同约定中无质量问题 14 日内付清。 8.售后服务 8.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 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 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设备功能复 杂且系统升级更迭频繁乙方需提供安装、终身调试、培训、升级及设备功能 技术参数调试、不限次数培训服务。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 就货物的功能对乙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 由甲方安排。 8.2 质保期 贰年,自 4 方(供货商、使用部门负责人、设备科验收员,院 级验收小组)签字确认验收合格日起,质保期内发生的维修保养费用计入总 价,不得另外收费。 8.3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 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乙方在 本项目实施期间应加强安全教育,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乙 方承担。 8.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8: 00)为 24 小时;非工作期间为_48_小时; 8.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 8 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 48 小时内免 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 修复。 8.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 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7 乙方须每隔半年上门对甲方进行回访(需由用户盖章确认),且在保修 期内需提供设备日常维修保养报告成册给甲方存档。 8.8 如在质保期内设备的核心部件出现故障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甲方有 权退回设备,乙方必须 1 个月内为甲方更换全新设备并保证同厂家同型号同 批次和质量问题。质保服务期按更换设备验收合格后计算。 8.9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9.违约责任 9.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 9.2 若甲方拒付货款的或超出本合同付款条款规定期限仍未支付相关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尽快支付剩余款项,甲方有特殊情况需向乙方说明。若甲方 超出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 30 天仍未支付相应款项的,乙方有权暂停服务,除 甲方补交所有应付未付款项外。 9.3 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指逾期交货达 10 天以上的视为不能交货),则由乙 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5‰的违约金违约金,逾期交货超 过 10 天视为不能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 5%的违约金。 9.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 备或者退货,乙方应支付货款总额的 5%的违约金。乙方提供的货物实物和合 同一致但使用过程发现设备性能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不一致 或设备无法实现其承诺的功能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设备或者退货,乙方应支 付货款总额的 5%的违约金。 9.5 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退回全部货款,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同时乙方还 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9.6 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因相关设备或 技术涉及侵权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承担不低于合同总价 5%的违 约责任,无法正常使用达 60 日乙方仍未解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 收取费用在合同解除后 10 日内退还甲方,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9.7 其他:无 10.争议及仲裁 10.1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 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需按规定履行合同; 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赔偿货款总额的 5%的违约金, 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0.2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 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1.其他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并另签补充协议且与以上条款同样 的法律责任。 11.2 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 壹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3 上述合同信息及乙方公司必须如实填写,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 12.乙方账号信息 名称:九江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税号:91360402MA37R2PE5A 单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生态工业园金鑫路 1 号 电话:0792-858988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九江柴桑支行 银行账户:14091601040002995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九江学院附属医院 乙方(盖章):九江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日 期:2024 年 3 月 27 日 日 期:2024 年 3 月 27 日 此为合同最后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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