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新余市本级]新余市同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复兴大厦一楼自西向东数第二间店铺三年租赁权招租(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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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新余市 | 采购单位 | 新余市同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新余市同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复兴大厦一楼自西向东数第二间店铺三年租赁权招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新余市本级]新余市同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复兴大厦一楼自西向东数第二间店铺三年租赁权招租(第二次)
- 【信息时间: 2024-04-25】
项目编号: | JY24JX05011765 | |||||||
项目名称: | 新余市同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复兴大厦一楼自西向东数第二间店铺三年租赁权招租(第二次) | |||||||
标的名称: | 复兴大厦一楼自西向东数第二间店铺,挂牌价81,000.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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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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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4月25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4月30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经披露交易信息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视情况申请是否再进行信息披露。 | |||||||
项目简介: | 复兴大厦一楼西半面自西向东数第二间店铺含仓库对外公开整体招租,总面积289㎡(其中店铺面积:64㎡,仓库面积:225㎡),挂牌价:81000元/年。租赁期:三年。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交易时间与地点 1、交易开始时间:2024年04月30日09:30 2、交易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9日17时止 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一次性缴纳竞拍保证金为挂牌价的25%)。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在银行的账户【要求同名,并在备注里注明:项目名称与标段(字数不超过15个)】转账。 开户名称: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注意事项: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或本单位)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四、报名及竞价流程 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先注册登记并激活CA锁(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完善注册基本信息),已经注册并激活CA锁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对受让方需要具备的资格有实质性要求的,报名人还需按要求提交规定的资格材料并经审查符合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本次竞价会现场为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CA锁证书登录)登录该项目的网上交易大厅竞价。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10以上;竞买人应熟悉本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周一到周日:8:00-17:30),否则: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要求:(1)报名者携带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租登记手续。自行网上报名者中标后也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方可与出租方签订合同;(2)报名者须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参与网络竞价:竞价人应提前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在该项目的网上交易大厅参与报价。 3、报价:竞价开始后,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出价为竞价阶段最高出价,有优先权的竞买人在竞价交易中可以行使优先权(即表示以该当前最高报价买受),交易结束前如无更高应价,则优先权人竞得标的;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权人在交易 结束前未作表示的(即加价或再次行使优先权),则标的由该最高报价人竞得。本条以上情况的成交均不得违反底价原则,即只有不低于保留价的报价才能成交,低于保留价的报价不能成交。 4、成交公告:竞价结束后主场交易中心在网上发布《成交公告》。 5、成交费用:代理佣金及交易服务费按3年租金成交价总额的3%收取,由委托方及承租人各承担1.5%。 6、租赁缴纳方式:租赁期限为三年。店铺租金采用先付后用的形式按(半年)支付,应提前十五天支付下个租赁时段的费用。 7、合同签订:拍租中标人须在中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纳半年租金及1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后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拍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签订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注:网络竞价竞买人需要先办理CA锁后才能进行报名参与竞价 CA办理地址:新余市五一南路翠湖天地青创共享办平台3楼东面 联系电话:0790-6458550 / 0790-6458559 | |||||||
| 凡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不接受联合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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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租赁期内,承租户必须按我公司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出租方无关,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人应遵守环境、卫生、消防、治安、文明创建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 3、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者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所租凭房屋发生的电费、物业费及停车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户承担(公用部分水、电费物业公司将按一定比例分摊)。 5、承租人不得在公共设施或公用部位添加任何设施,不得在公用部位堆放物品,不得妨碍他人对公共设施和公用部位的平等使用权。 6、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或改造办公室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出租人所有,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8、承租人不得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竞租人可自行实地踏勘标的所在位置,未去者视为已知。 | |||||||
联系方式: | 新余市国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余市中山路606号(暨阳赣州银行旁楼梯四楼-开标室) 联系电话:0790-6338816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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