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治理项目

所属地区:江西萍乡市 发布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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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萍乡市 采购单位 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萍乡市本级]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治理项目[变更公告:第 1次]
  • 【信息时间: 2024-04-29】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萍开发改字[2024]7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涵盖全区范围,分别在光丰街道办事处、彭高镇及福田镇。对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全域3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及简易治理等措施,消除其他灾害隐患,达到隐患点动态清零,项目总概算913.61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从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3计划工期:总工期 18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3.1.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3.1.2.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主要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工环专业工程师证和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

3.2.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工环专业高级工程师证;

3.2.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地质矿产工程或岩土工程或水工环专业工程师证;

3.2.4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八大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C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有效岗位证书。)

3.2.5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实行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3.3.2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均应当按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并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并加盖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4 月 28 日至2024年5月10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并添加身份为“其他单位类型(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如遇到操作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 30日 9 时 30分,地点为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萍乡市玉湖东路新市政府2号楼2楼)。因该类型未能实现不见面开标,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授权委托有效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变更、答疑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电话:***

监督机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监管办 电话:0799-6761376

代理机构: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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