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高新区]东兴路阳光大道至沪昆高速段沿线风貌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高新区]东兴路阳光大道至沪昆高速段沿线风貌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新余市 | 采购单位 | 新余市晟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欣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东兴路阳光大道至沪昆高速段沿线风貌提升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江西固垒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 东兴路阳光大道至沪昆高速段沿线风貌提升改造工程 | |||||||||||
工程地址 | 新余高新区东兴路阳光大道至沪昆高速段 | |||||||||||
建筑面积 | 1.0 ㎡ | 结构/层数 | 混合/0层 | |||||||||
招标范围 | 步行街面和步行街建筑外立面相关配套设施等。 | |||||||||||
招标控制价 | ***.79元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13日 | |||||||||
工期 | 120 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不排序) | ||||||||||||
中标候选人1单位名称 | 江西固垒建设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
投标报价 | ***.22 元 | |||||||||||
建造师 | 姓名 | 李玉川 | 注册编号 | 赣2362014201547756; | ||||||||
等级 | 二级 | 注册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 / | |||||||||||
业绩查询网址 | / | |||||||||||
中标候选人2单位名称 | ||||||||||||
企业资质 | ||||||||||||
投标报价 | 元 | |||||||||||
建造师姓名 | 注册编号 | |||||||||||
建造师等级 | 注册专业 | |||||||||||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 ||||||||||||
业绩查询网址 | ||||||||||||
中标候选人3单位名称 | ||||||||||||
企业资质 | ||||||||||||
投标报价 | 元 | |||||||||||
建造师姓名 | 注册编号 | |||||||||||
建造师等级 | 注册专业 | |||||||||||
申报的业绩及奖项 | ||||||||||||
业绩查询网址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受理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1645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1644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1 | |||||||||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 ||||||||||||
单位/评委 | 江西固垒建设有限公司 |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总分 | 商务分 | 技术分 | ||||
评标得分 | ||||||||||||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元 | |||||||||||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无效投标原因 | ||||||||||||
认定依据 | ||||||||||||
公示截止期:2024年05月18日 | ||||||||||||
异议受理 | ||||||||||||
招标人名称 | 新余市晟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人地址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欣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余市高新区水西镇矮岭村江西欣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监督机构 | ||||||||||||
名称 | 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局招标投标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90-7136026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采用合理低价法和综合评估法时,填写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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