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宜春市本级]2024年宜春状元洲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安置小区分公司装修垃圾清运项目(第二次)

所属地区:江西宜春市 发布日期: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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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宜春市 采购单位 宜春状元洲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安置小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宜春市宜新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宜春状元洲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安置小区分公司装修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询价通知书
宜春市宜新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状元洲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安置小区分公司的委托,就其“2024年宜春状元洲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安置小区分公司装修垃圾清运项目”进行第二次询价采购,欢迎各供应商积极响应。
1、项目名称:2024年宜春状元洲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安置小区分公司装修垃圾清运项目
项目编号:宜新-YC2024-010-2
2、采购内容:装修垃圾清运,包含可燃烧建筑垃圾和不可燃烧建筑垃圾。
项目地点:红星小区、锦程花苑、锦阳小区、锦泰小区、宜和园小区、京丰小区、坤元小区、天工小区、景鸿花园、景福花园、北湖小区、胡家冲小区、先锋小区、锦绣小区、文体小区钓台小区、春和丽景、景和花园、风和雅苑、和悦佳园、和润华悦、和润天悦、和润景悦。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事项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项目要求
1
2024年宜春状元洲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安置小区分公司装修垃圾清运项目
预估装修垃圾清运约2100车,要求清运车载容量≥5m3/车。
单价(元/车)
详见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210.00
服务期限:12个月。(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一年)。

3、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7)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开标前两个年度内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开标前6个月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23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23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⑧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城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许可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⑨投标人提供所属车辆信息(需宜春市城市管理局盖章)。(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各供应商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单独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文件不需密封),开标时交于代理机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为保证质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5、供应商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电子投标系统规定的时间内。
6、供应商可在以下网站查看本项目信息: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与本次磋商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供应商。
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投标人须开标前一天下午17:00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且应与响应文件一致,供应商缴纳过第一次询价投标保证金且未办理退还的,如继续参加第二次询价的可作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账户名:宜春市宜新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49059090000051764
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宜阳支行
退款流程:①填写好《宜春市宜新公司项目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表格见附件1,请按要求填写);②投标单位自行开好收据并加盖公章(填写模板见附件,请自行提供收据并递交收据联);以上①②于开标现场递交给招标代理,不需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北京时间)。
9、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5工作日。
10、开标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11、采购单位:宜春状元洲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安置小区分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文体路6附20号
12、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市宜新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60号902室
13、监管部门: 宜春状元洲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品质部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17770577907
监管部门地址:宜春市袁州区文体路6附20号
14、供应商对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状元洲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安置小区分公司联系。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还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宜新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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