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康区]赣州中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南康区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项目(项目编号:GZZS2024-NK-G00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赣州市 发布日期:2024-06-07

【招标公告】[南康区]赣州中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南康区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项目(项目编号:GZZS2024-NK-G00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赣州市 采购单位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赣州中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康区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赣州中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南康区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项目(项目编号:GZZS2024-NK-G00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康区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S2024-NK-G001
项目名称:南康区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3635745.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康采招2024F001171745南康区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项目1***.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二十日内按照电子化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 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00:00 至 2024年06月17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
方式:使用 CA 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电子化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2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开标 2 室(开标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 2 号楼三楼)(主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 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 投标人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流程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 /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10/aca46dd6764646dfad4aab3a8b4a3ad9.s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400-998-0000 江苏国泰新点公司)。“不见面开标”登录地址:https://shop.ga nzhou.gov.cn:4183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以上网址均用 IE 浏览器登录)。
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方式: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 资;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付款方法: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支付上一季度的运营费用。采购人需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办理支付手续,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电子化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7.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07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 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 进法,即:当中标金额≤50 万时,按 0.75 万元收取;当 50 万<中标金额≤100 万时,按 1.5%收取;当 100 万<中标金额≤500 万时,按 0.8%收取。
8.本项目评标工作采用远程异地。即采用主场开标,主场、副场同时评标的“1 主场+1 副场”方式进行。
9.因系统推送原因导致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预算金额和显示公告正文预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正文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益民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中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1号楼7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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