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春市本级]江西诚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宜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弱电及设备安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诚磊-YF2024-001)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宜春市本级]江西诚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宜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弱电及设备安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诚磊-YF2024-001)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宜春市 | 采购单位 | 宜丰县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诚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宜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弱电及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宜春市本级]江西诚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宜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弱电及设备安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诚磊-YF2024-001)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信息时间: 2024-06-06】
江西诚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宜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弱电及设备安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诚磊-YF2024-001)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宜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弱电及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8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诚磊-YF2024-001
项目名称:宜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弱电及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5516027.86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4F001138443 | 新审判法庭综合楼弱电及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 1 | 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相关设备软硬件安装部署,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但必须取得母公司的授权函,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至 2024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28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丰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特别提醒: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必须提供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须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③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者银行缴纳凭证; ④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款凭证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 ⑤投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注:(1)供应商①-⑤项可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用于资格审查; (2)供应商如提供信用承诺函的,采购人有权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佐证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二章评分细则)。 3.信息查阅方式:拟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标书。 4.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 (3)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6.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7.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详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和“宜春市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400-998-0000)及采购代理机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丰县人民法院
地址:宜丰县新昌中大道4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诚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十运路15号2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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