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丰县]永丰县嘉华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变更公告: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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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吉安市 | 采购单位 | 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永丰县嘉华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825202406060202
招标编号:赣建永丰招字【2024】17号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825202406060202
招标编号:赣建永丰招字【2024】17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工程项目 | 永丰县嘉华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永丰县嘉华片区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永发改招标核字【2024】32号 | |||||
建筑面积 | 12696.0平方米 | 层次 | 层 | 结构 | 混合 | |
项目总投资 | 1216.46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174.3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 |||||
标段划分 | 标段一 | 永丰县嘉华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
标段二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贰级(含)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 | |||||
其他要求 | 永丰县嘉华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经永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永发改招标核字〔2024〕32号),招标文件已由建设监管部门备案。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授权委托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投标材料原件,由投标企业自行将参与本工程投标的以下证书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1)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2)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4)法定代表人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5)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B 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6)关键岗位人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检)员、材料员持有有效岗位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人员社保证明: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关键岗位人员社保(基本养老险)缴费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8)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建设部、省住建厅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到岗的相关规定,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拟派建造师和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即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或兼任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以上人员若出现上述象,按照赣建招[2016]6 号《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的证明材料全部必须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上传资料不全视为无效标。(9)外埠来赣单位应根据赣建城镇[2021]19 号文《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规定,提供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江西住建云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且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和“四大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0)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转帐凭证或电子保函);(11)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12)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22]24 号)严格落实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制度投标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与招用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并建立台帐。投标单位应当落实工伤保险参保承诺,按用人单位或按项目为承建项目的所有从业人员在属地社保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投标人必须响应将工伤保险参保承诺书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编制进投标文件,否则作废标处理。 (13)、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1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可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3409330076@qq.com)提出疑问。 (16)、投诉(异议)须知【接受网上投诉】:(具体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文件执行);投诉电话:永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96-2511006,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96-2514228。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6月07日 至 2024年07月01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08日 | |||||
获取方式 | 网上自行下载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08日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联系人 | 张女士 | 联系电话 | 18879649220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06月08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06月08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4年06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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