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南昌市第一医院一氧化氮治疗仪市场调研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南昌市 发布日期: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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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南昌市 采购单位 南昌市第一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一氧化氮治疗仪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南昌市第一医院一氧化氮治疗仪市场调研公告
依据我院临床需要,拟对下列货/服务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一氧化氮治疗仪
3
70

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要求及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报名时提供的规格型号须与谈判现场提供的规格型号相一致。属于耗材类产品,必须提供江西省医保价格及医保代码,属于高值耗材类产品,不接受无医保码产品报名;
(2)近3年参与南昌市第一医院投标的产品制造商或授权的代理商有不诚信行为或不良记录或不严格履行合同的,医院不接受报名;
(3)为方便审核,请把报名项目的项目名称、报名设备型号、报名设备注册证的注册人名称、注册证编号的情况一览表附在报名文件第一页;
(4)产品有售后服务问题的供应商,医院不接受报名;
(5)所投所有产品须持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特殊产品除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请到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依据),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设备(耗材)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或经销授权书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对提供材料不真实者予以取消中标资格。(维修、维保类项目不需要此项)
(8)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9)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
(11)公司同类业绩佐证材料及用户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12)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1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规模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1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加盖单位公章;
(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加盖单位公章;
(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加盖单位公章;
(1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18)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无安全事故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1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20)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综合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市场调研。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决定在我院政府采购领域推行供应商信用承诺制,对参加我院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以上14-19项资格材料。模版详见附件2。)
三、市场调研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以上第二项报名需要的所有资料(为方便审核,请把报价表附在标书第一页,其他报名材料按顺序依次附在报价表之后。)
(2)产品的介绍、产品的参数、产品彩页、产品的配置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
(3)该产品5分钟PPT介绍用U盘拷贝带到谈判现场;
(4)该产品售后维修网点联系方式及售后维修承诺;
(5)FDA证书、CE证书;
市场调研时谈判文件要求一正三副,密封。谈判现场须有产品制造商(厂家)代表在场。小型设备及耗材请务必携带样品至谈判现场。
四、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17:00止,过期不予受理。
六、咨询(报名)地点:南昌市第一医院采购科老食堂八楼805间
七、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电话:0791-88862286(李老师、孙老师、周老师) ,联系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南昌市第一医院
附件1
 
一氧化氮治疗仪参数1(一台)
1.  治疗气中一氧化氮浓度控制:治疗气中一氧化氮浓度控制与对应呼吸机参数值和NO标气浓度相关。最大可以配出的NO浓度为99.9ppm。
2.  *NO标气输出流量控制:0~950mL/min连续可调,准确度±5%F.S;(说明书作为依据)
3.  监测范围:一氧化氮0ppm~100ppm;二氧化氮0ppm~10ppm;
4.  监测准确度:±5%F.S;
5.  *监测报警点:NO为80ppm,NO2为5ppm;(说明书作为依据)
6.  *显示分辨率:NO浓度监测0.1ppm,NO2浓度监测0.01ppm;流量监测1mL/min;(说明书作为依据)
7.  设定参数:潮气量0-999; 频率0-99; 呼吸比1:1~10;
8.  *开机自动校准;(说明书作为依据)
9.  气泵抽气量:250mL/min;
10.环境温度:10℃~30℃;
11.相对湿度:≤70%;
一氧化氮治疗仪参数2(两台)
 
主要配置功能及技术参数要求:
一、基础技术要求:
1.   呼气流速监测:实时监测患者呼气流量;
2.   检测范围:0~3800ppb;
3.   采样要求:先呼出体内气体,然后通过仪器内置NO过滤器吸气、之后进行呼气采样;
4.   测定部位及参数:上呼吸道(鼻部一氧化氮浓度测定FnNO);下呼吸道(大气道FeNO、小气道CaNO);
5.   检测方式: 1)在线口呼直接采样; 2)离线气袋采样(含潮气采集);3)鼻呼直接采样;4)不同部位一氧化氮浓度可单侧亦可联合测试,同一患者双联测或三联测只消耗一次检测单元次数;
6.   质量控制:1)仪器具有开机校准提示,至少具有仪器自标定校准、一氧化氮标准气校准、零点气校准等三种检验校准方式;2)具压力传感器校准;3)自动监控并提示分析过程,确保分析的准确性与重复性;4)当测定过程中出现呼气压力过低或过高、吸气超时、呼气超时等错误操作时,系统主机可自动停止测定并提示错误信息;
7.   检测下限:≤1ppb;分标率:≤1ppb;
8.   准确性(与标准配气的比较):1)当测定值<50ppb时,误差±3ppb;2)当测定值≥50ppb时,误差±10%;
9.   一氧化氮双重过滤功能:系统具备过滤外源性一氧化氮装置,及呼气手柄一氧化氮过滤设计,从而保证测量结果准确性;
10. 备用电源:分析系统采用锂电池作为备用电源,在断电情况下可维持设备工作时间≧8小时;
11. 双重检测模块设计:预留两个检测单元模块,可实现两种电化学方法呼出气的同时检测;同时主机采用触屏设计。
二、控制型软件功能
1.   身份证信息自动读取功能:主机能够自动读取用户身份证信息,信息录入一部完成;
2.   语音提示功能:分析系统测试过程中具有语音提示功能,检测更加流程化、标准化;
3.   操作系统功能:1)内置操作系统支持创建、录入医生信息,后续可直接选择无需录入;2)可创建、录入、编辑患者基本信息,可提供患者管理与历史数据查询功能,便于患者管理、复诊及回访;3)报告模板支持定制,数据软件可自动生成报告,具有历史查询及历史数据一键打印,适合基层慢病管理及体检筛查回访;
三、售后服务:
整机质保:终身免费维修。
耗材来源:专机专用
 
 
附件2:
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 (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或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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