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丰县]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部分店面3年租赁权及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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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吉安市 | 采购单位 | 永丰县食品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部分店面3年租赁权及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永丰县]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部分店面3年租赁权及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第二次)
- 【信息时间: 2024-06-18】
项目编号: | JY24JX08012409 | |||||||
项目名称: |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部分店面3年租赁权及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第二次) | |||||||
标的名称: |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10号蔬菜类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12号标的),挂牌价18,0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21号猪肉类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15号标的),挂牌价22,0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7号蔬菜类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9号标的),挂牌价18,0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14号牛肉类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13号标的),挂牌价22,0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37号禽蛋类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22号标的),挂牌价7,2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46号熟食类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28号标的),挂牌价12,0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43号土味类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26号标的),挂牌价15,0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51号水产类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29号标的),挂牌价22,0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30号干货类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20号标的),挂牌价8,0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35号禽蛋类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21号标的),挂牌价7,2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39号姜蒜类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24号标的),挂牌价7,2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17号店面3年租赁权拍租(3号标的),挂牌价57,6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9号蔬菜类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11号标的),挂牌价18,0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52号水产类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30号标的),挂牌价22,0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21号店面3年租赁权拍租(6号标的),挂牌价50,4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26号卤制品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18号标的),挂牌价15,0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16号店面3年租赁权拍租(2号标的),挂牌价64,8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44号土味类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27号标的),挂牌价15,0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8号蔬菜类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10号标的),挂牌价18,0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3号蔬菜类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7号标的),挂牌价20,0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4号蔬菜类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8号标的),挂牌价20,0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28号卤制品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19号标的),挂牌价15,0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15号店面3年租赁权拍租(1号标的),挂牌价64,8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19号店面3年租赁权拍租(4号标的),挂牌价50,4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20号猪肉类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14号标的),挂牌价20,0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53号水产类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31号标的),挂牌价22,0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38号榨菜类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23号标的),挂牌价7,2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20号店面3年租赁权拍租(5号标的),挂牌价46,8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25号卤制品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17号标的),挂牌价15,0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41号姜蒜类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25号标的),挂牌价8,000.00元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22号猪肉类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16号标的),挂牌价22,000.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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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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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6月18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7月03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部分店面3年租赁权及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第二次) | |||||||
重要信息披露: | 提别提醒: 1、以上标的具体面积以规划摊位现状为准,租金按年度缴纳,每期租金在当期租期开始前15日内予以全额缴付。租赁物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且经营项目须符合市场监管部门及环保要求。 2、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规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人承担。 3、租期届满后,竞租人添置的永久性装修物、建筑物、构筑物均不得拆除,无偿归业主所有。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和附属设施设备等不动产(含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设备、水电管线、地砖、门窗、吊顶、隔墙等)无偿归业主所有,竞租人不要求业主给予任何作价补偿且不人为毁损。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当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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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部分店面3年租赁权及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公告(第二次)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是县委、县政府纳入2023年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暨城市更新重点项目。为确保市场平稳营运,受永丰县食品公司委托,定于2024年7月4日09时00分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采用【网络竞价】拍卖下列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码:JY24JX08012409 二、店面拍租标的及起拍价(1-6号店面竞价时间为09时00分) 标的号 坐落地址 摊位名称 建筑面积(㎡) 3年起拍价 (元) 竞买保证金(元) 1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15号店面 21.77 64800 9901 2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16号店面 21.57 64800 9902 3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17号活禽宰杀 21.78 57600 9903 4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19号店面 14.01 50400 9904 5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20号店面 9.85 46800 9005 6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21号店面 14.65 50400 9906 摊位拍租标的及起拍价(7-31号标的摊位竞价时间为09:30分) 标的号 坐落地址 摊位名称 起拍价 (元) 竞买保证金(元) 7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3号蔬菜类 20000 3907 8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4号蔬菜类 20000 3908 9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7号蔬菜类 18000 3509 10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8号蔬菜类 18000 3510 11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9号蔬菜类 18000 3511 12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10号蔬菜类 18000 3512 13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14号牛肉类 22000 4313 14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20号猪肉类 20000 4314 15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21号猪肉类 22000 4315 16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22号猪肉类 22000 4316 17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25号卤制品 15000 2917 18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26号卤制品 15000 2918 19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28号卤制品 15000 2919 20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30号干货类 8000 1520 21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35号禽蛋类 7200 1321 22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37号禽蛋类 7200 1322 23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38号榨菜类 7200 1323 24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39号姜蒜类 7200 1324 25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41号姜蒜类 8000 1525 26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43号土味类 15000 2926 27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44号土味类 15000 2927 28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46号熟食类 12000 2328 29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51号水产类 22000 4329 30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52号水产类 22000 4330 31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53号水产类 22000 4331 提别提醒: 1、以上标的具体面积以规划摊位现状为准,租金按年度缴纳,每期租金在当期租期开始前15日内予以全额缴付。租赁物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且经营项目须符合市场监管部门及环保要求。 2、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规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人承担。 3、租期届满后,竞租人添置的永久性装修物、建筑物、构筑物均不得拆除,无偿归业主所有。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和附属设施设备等不动产(含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设备、水电管线、地砖、门窗、吊顶、隔墙等)无偿归业主所有,竞租人不要求业主给予任何作价补偿且不人为毁损。 三、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3日止。 四、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可现场进行查看,对标的情况进行判断,全面阅读本次拍卖资料,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咨询。 五、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3日止。(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份,银行卡复印件1份) 六、报名方式: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jxsggzy.cn)进行网上报名。不会操作者,可联系拍卖公司钟女士(18970632256)协助。 七、竞买报名须知 (一)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当日。 (二)电脑配置要求 1、网上报名、网络竞价必须通过电脑操作。竞买人自备电脑,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微软IE9及以上版本;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2、电脑第一次使用时,需要安装系统驱动。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软件下载】栏目下载“系统驱动安装包”,运行安装完成后,重启电脑即可。 (三)网上报名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17时。 (四)网上报名流程 1、注册账号(已注册的不能重复注册)。没有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账号者须先注册,注册流程:点击【交易主体登录】【免费注册】,注意选择“身份类型”,【投标人】勾选“产权竞买人”,提交显示“新增网员成功”后,必须在【用户信息管理】【基本信息】中按要求修改、完善、提交信息,显示【验证通过】方为真正注册成功。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可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网上报名。已注册者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产权业务】【我要报名】界面找到标的后,点击最右侧操作报名(在“保证金缴纳银行”栏下选定银行后,点击左上角【确认报名】,交易系统会自动生成该标的保证金账号)。之后点击【已报名】或【保证金/竞买资格】查找自己的保证金账号(注意:一个账号只对应一个标的,且他人不能使用!保证金账号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县分中心”)注:近期因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工商银行保证金系统故障,为保证投标企业(或个人)利益,各投标人选择系统入帐银行时,请选择除工商银行之外的其它银行生成虚拟子帐户。具体故障解决时间另通知。 3、缴纳竞买保证金。将保证金转账至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该标的保证金账户内(注意:保证金必须从“竞买人同名银行账户”中“转账”!且必须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银行网点转账!不能用现金缴纳!也不能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同时,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4、同步银行入账数据。缴纳保证金后,须登录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竞买资格】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并点击左上角【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保证金足额缴纳”后方为真正报名成功。 5、查看竞价时间、竞价阶梯。各标的具体的竞价开始时间、竞价阶梯以交易系统设定的为准。显示“保证金足额缴纳”后,应通过【参加竞价】“进入”【竞价界面】查看该标的准确竞价“开始时间”“竞价阶梯”。优先权人还应查看是否显示“有”优先权。 (五)网络竞价。本次网络竞价“自由竞价”时长15分钟,“延时竞价”周期120秒。1-6号标的店面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1000元,7-31号标的摊位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200元。竞价开始前,竞买人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产权业务】【参加竞价】进入网络竞价界面参与竞价。 (六)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即为买受人。竞买人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拍卖规则》《竞买须知》及附件,知悉相关特别提示、应付款项、付款时限以及成交后作为买受人应履行的义务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含及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按时支付成交款、租赁押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及时签订相关合同、接管租赁物等)。《拍卖规则》《竞买须知》由竞买人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或登录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微信公众号“瑞远拍卖”下载、查看《拍卖资料》。 1、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必须到实地察看标的所涉租赁物、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并对拍卖标的价值及其所涉租赁物作出自己的判断,务必对拍卖标的有明确认识方可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不论拍卖标的实际价值和租赁物面积多少,均不增减成交价款。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次拍卖的所有规定、约定及拍卖标的情况、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包括重大隐性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拍后无悔;哪位竞买人没到实地察看租赁物,也视同其已经对租赁物进行了实地查看并作了详细的了解。竞买人应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拍卖人、委托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成交后,本项目竞价交易佣金1-6号标的应按3年租金之和的1%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7-31号标的应按1年租金的1%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成交价款为不含税价)。 八、联系电话 1、拍卖公司:钟女士18970632256/0796-2279888 2、出租方(永丰县食品公司):谢先生13766284109 3、永丰县公共交易中心:徐女士0796-2513528 永丰县食品公司 吉安市瑞远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7日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部分店面3年租赁权及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拍卖规则(第二次) 第一条:为使竞买人知悉网络拍卖,维护委托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拍卖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行网络竞价相关规定、约定等,特制定本规则。若因交易系统更新,本规则中涉及网络竞价的相关条款,与更新后的不一致,按交易系统更新后的执行。请竞买人密切关注交易系统的更新内容! 第二条: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 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网络竞价是公开竞价形式之一,区别于现场竞价。 网络竞价拍卖(亦称“网络拍卖”或“网拍”),是指依法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形式进行公开拍卖的方式。 第三条:网络竞价是通过电脑及互联网技术实现,这些技术被网络黑 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后,或出现交易中心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 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均可能导致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致使交 易无法顺利进行,由此导致的损失风险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参加网络竞 价,即视为接受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风险以及交易系统披露的其他风险,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应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拍卖人、委托人或网络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四条:竞买人在网络竞价开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竞价。竞买 人应熟悉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若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 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妥善保管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 账号和登录密码:凡以竞买人账号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第五条:网络竞价系统按“价高优先”“同价先到优先”的原则确认当 前最高报价:报价时间是判定竞买人报价先后的唯一依据。网络竞价系统使用北京时间,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为其报价到达网络竞价服务器的时间。 第六条:本次网络竞价由一个“自由竞价”时段和若干个“延时竞价”周期组成。“自由竞价”时段是一个固定的时长,不可循环;自由竞价时段结束,系统进入“延时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周期则是一个可循环的厝期,即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只要有新的报价,该周期即终结、新的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即开始,如此循环,直到在某一个“延时竞价” 周期内无人报价,竞价即结束。【温馨提示】进入“延时竞价”后,请竟买人尽量提前报价,以免突发网络异常造成报价不成功而导致竞买失败, 第七条:起始价即起拍价,是竞价开始的价格。竞价阶梯(即加价幅度)是指竞买人的报价在当前最高报价的基础上增加的最小金额。加价倍数是竞买人选报的、增加竞价阶梯的倍数:系统有可供竞买人选择的多个加价倍数。【特别提示】当竞买人选择某个倍数加价后,系统可能会默认该倍数,竞买人再次报价时须注意调整加价倍数、谨慎操作。 第八条:竞买人竞价时,仅点击“发送报价”并未真正发出报价,只 有在之后弹出的“确认”界面中确认报价,价格才会被发送给竞价服务器。 第九条: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该标的竞价阶段最高 报价。竞价结束,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是否成交。若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最高报价低于保留价不成交;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人、成交价。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即为买受人,买受人须按《竞买须知》的要求携带身份证明文件与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第十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拖延支付款项或拖延、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的资格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其本人和委托人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和产权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 吉安市瑞远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7日 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部分店面3年租赁权及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竞买须知(第二次) 一、竞买人应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和《拍卖规则》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凡参加网络竞价者,皆视为其对本须知和《拍卖规则》已认可,皆视为自愿接受本须知和《拍卖规则》所有条款的约束。 二、竞买报名及缴纳保证金 1、有意竞买者先按《拍租公告》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及时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保证金足额缴纳"后方为真正报名成功。 2、网上报名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17时。 3、特别提示:保证金必须从"竞买人同名银行账户"中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银行网点"转账"至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账户内;去银行网点缴款时,告诉银行:不能用现金缴纳!必须转账! 4、竞买人无违规违约行为,其缴纳的保证金按下列约定办理: (1)竞买未成交者的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会在拍卖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原渠道退回。 (2)竞买成交者的保证金:在买受人按期付清首期应付款项(含租金、租赁押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并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由委托人出具同意退还证明,交易中心收到退还证明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原渠道退回(特别提示:保证金不能冲抵应付款)。 三、拍卖标的及起拍价(1-6号店面竞价时间为09时00分开始) 标的号 坐落地址 摊位名称 建筑面积(㎡) 3年起拍价 (元) 竞买保证金(元) 1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15号店面 21.77 64800 10000 2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16号店面 21.57 64800 10000 3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17号活禽宰杀 21.78 57600 10000 4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19号店面 14.01 50400 10000 5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20号店面 9.85 46800 9000 6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21号活鱼批发 14.65 50400 10000 摊位拍租标的及起拍价(7-31号标的摊位竞价时间为09:30分开始) 标的号 坐落地址 摊位名称 起拍价 (元) 竞买保证金(元) 7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3号蔬菜类 20000 4000 8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4号蔬菜类 20000 4000 9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7号蔬菜类 18000 3600 10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8号蔬菜类 18000 3600 11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9号蔬菜类 18000 3600 12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10号蔬菜类 18000 3600 13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14号牛肉类 22000 4400 14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20号猪肉类 20000 4000 15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21号猪肉类 22000 4400 16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22号猪肉类 22000 4400 17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25号卤制品 15000 3000 18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26号卤制品 15000 3000 19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28号卤制品 15000 3000 20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30号干货类 8000 1600 21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35号禽蛋类 7200 1440 22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37号禽蛋类 7200 1440 23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38号榨菜类 7200 1440 24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39号姜蒜类 7200 1440 25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41号姜蒜类 8000 1600 26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43号土味类 15000 3000 27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44号土味类 15000 3000 28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46号熟食类 12000 2400 29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51号水产类 22000 4400 30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52号水产类 22000 4400 31号标的 副食品农贸市场内 53号水产类 22000 4400 提别提醒: 1、以上标的具体面积以规划摊位现状为准,租金按年度缴纳,每期租金在当期租期开始前15日内予以全额缴付。租赁物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且经营项目须符合市场监管部门及环保要求。 2、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规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人承担。 3、租期届满后,竞租人添置的永久性装修物、建筑物、构筑物均不得拆除,无偿归业主所有。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和附属设施设备等不动产(含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设备、水电管线、地砖、门窗、吊顶、隔墙等)无偿归业主所有,竞租人不要求业主给予任何作价补偿且不人为毁损。 四、竞价时间、竞价阶梯 1、本次拍卖于2024年7月4日09时00分开始,(1-6号店面竞价时间为09时00分开始)、(7-31号标的摊位竞价时间为09:30分开始)各标的"自由竞价"时长15分钟,"延时竞价"周期120秒。1-6号标的店面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1000元,7-31号标的摊位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200元。 2、交易系统有可供选择的多个加价倍数,当选择某个倍数加价后,系统可能会默认该倍数,再次报价时须注意调整加价倍数、谨慎操作! 五、特别提请竞买人注意 1、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及其所涉租赁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租赁物以委托人移交给买受人时的状态为准(租赁物移交时的状态如与现状有出入,以移交时的状态为准;标明的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如标明的面积与实际有出入且不论出入大小,均以实际为准),不增减成交价款。 2、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必须到实地察看标的所涉租赁物、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并对拍卖标的价值及其所涉租赁物作出自己的判断,务必对拍卖标的有明确认识方可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不论拍卖标的实际价值和租赁物面积多少,均不增减成交价款。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次拍卖的所有规定、约定及拍卖标的情况、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拍后无悔;哪位竞买人没到实地察看租赁物,也视同其已经对租赁物进行了实地查看并作了详细的了解。 3、如买受人需对租赁物装修,则由买受人自费装修,但买受人装修时须遵守下列约定: (1)不得改变租赁物的建筑结构。 (2)装修方案须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在实施过程中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其间所涉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租赁合同终止时(含租赁期满和因买受人责任导致解除合同情形),买受人添置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和附属设施设备等不动产(含隔墙、隔断、门、窗、水电管线、消防设施设备、灯具、壁柜、卫生间洁具、吊顶等)无偿归属委托人,委托人不给予买受人任何作价补偿,且买受人不得人为毁损。 4、买受人租用中所需的附属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等)由买受人自行自费添置和完善,并达到消防部门的要求。 5、如租赁物的水、电须重新开户和安装水、电表(含增容、安装分表),其水、电开户和装表、增容所涉费用均由买受人支付。 6、租赁期间,由买受人承担租赁物的保管、维护保养、修缮等义务, 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含物业管理费用)。 7、买受人按公布的《租赁合同》样本(见附件)签订租赁合同。 六、《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署,以及成交价款、租赁押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的支付。竞买成交者即为买受人,买受人须按下列约定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支付款项: (一)成交确认书的签署。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联系人:钟娟18970632256,地址:永丰县实验学校旁瑞远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提供下列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单位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单位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时,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 (二)成交价款(租金)。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即将第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付清至委托人指定的帐户,后续租金买受人须按其与委托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 (三)产权交易服务费 1、买受人应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产权交易服务费依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的收费标准,并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赣字(2016)22号)有关交易服务费按50%收取的规定,竞价成交后,成交金额(即"1-6号标的3年租金之和,7-31号标的交1年租金之和")1000万元以下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额的1.4625%收取;注意:本场拍卖会各买受人按上述标准计算产权交易服务费合计金额低于1350元时按1350元收取(此时,依据买受人各自成交金额的占比分摊1350元产权交易服务费),若合计金额高于1350元时则按实际收取,本次拍租标的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吉安市瑞远拍卖有限公司代收。 (四)拍卖佣金。买受人1-6号标的应按3年租金之和的1%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7-31号标的应按1年租金的1%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并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至拍卖公司账户 账户:211803090000006165 户 名:吉安市瑞远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 (五)买受人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并及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视买受人违约,拍卖人、委托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按《拍卖规则》第十条的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标的移交:拍卖标的由委托人负责移交。买受人按期付清首期应付款项(含第一个租赁年度租金、租赁押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并及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由委托人与买受人按下列约定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1、如买受人系现承租人,按下列约定办理:在买受人按期付清首期应付款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2、如买受人不是现承租人,按下列约定办理: (1)买受人按期付清首期应付款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或委托人与买受人约定的时限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并约定租赁物交付时间。 (2)委托人按其与买受人约定的交付时限将租赁物交付给买受人。如出现特殊情况,委托人可以推迟租赁物移交的时间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租期自委托人交付租赁物次日起计算;同时,出现推迟租赁物移交时,买受人应按委托人通知的时限接管租赁物,否则,通知的时间就是租期的开始时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己承担。 (3)买受人应及时接管标的(如及时签订租赁合同、及时接管租赁物),如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限或委托人通知的时限届满次日起十天内仍未接管标的("约定的时限"指上列签订合同的时限和委托人与买受人约定的租赁物交付时限。"委托人通知的时限"指:委托人推迟租赁物移交时间时,委托人书面通知的时限,或委托人工作人员手机号码发送给买受人手机的移交时限),视买受人自动弃权、自动放弃其所交款项(含竞买保证金、成交款、租赁押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委托人、拍卖人重新组织公开拍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己承担。 七、附件为本《竞买须知》的组成部分。 八、本《竞买须知》如有更改和补充,以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披露变更为准。请竞买人密切关注! 九、本须知和《拍卖规则》如有未尽事宜,按交易系统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定或约定、《拍卖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吉安市瑞远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7日 | |||||||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1、拍卖公司:钟女士18970632256/0796-2279888 2、出租方(永丰县食品公司):谢先生13766284109 3、永丰县公共交易中心:徐女士0796-2513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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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4永丰县副食品农贸市场部分店面3年租赁权及摊位1年租赁权拍租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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