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谷南路新建DN800-DN1200给水管道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南昌市 发布日期: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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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南昌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金谷南路新建DN800-DN1200给水管道工程工程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金谷南路新建DN800-DN1200给水管道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310-440114-99-01-249806
投资项目名称金谷南路新建DN800-DN1200给水管道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金谷南路新建DN800-DN1200给水管道工程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金谷南路新建DN800-DN1200给水管 道工程工程总承包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 货)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构成100%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供水管道沿东部水厂厂区内部通道→厂外村道→金谷南路敷设,共新建 DN800~DN1200 供水管约 4.9km。项 目设计起点位于东部水厂厂区内DN1200 出水管处,设计终点位于金谷南路大广高速南侧现状DN600 管接驳处,沿 线设置排气、排泥、预留口、检修阀门等管道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为4000万元。
招标内容工程设计:负责施工图设计工作(含交通疏解、路面修复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并 通过业主的审批,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施工技术要求,配合编制材料设备技术要求相关工 作,编制第三方监测及检测技术要求,编制现状管线保护及迁改方案,协助办理本工程引起的工程设计报建手续,编 制防洪影响评价、树木保护专章的专项报告及评审,组织施工图阶段及规划部门要求的各专项评审会议,配合过程结 算及竣工结算工作。工程施工:1)负责全过程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过程结算、竣工结算等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 于:路面修复、道路及原路设施安全评估、交通疏解、新装管道试压、冲洗、消毒、配合联合运转调试等工作。2)负 责全部施工范围内施工放线、地下管线会签交底工作办理本项目安全质量登记监督备案、办理取得项目监管部门的开 工批复;项目涉及高速路、铁路、河涌、城市绿化范围的,应编制专项评估及保护方案,组织专家评审,报相应权属 单位审批,完善开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各项水务质监、水投集团和属地监管部门要求的在建工地视频监控等信息化建 设。3)负责全部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临时及永久路面修复、现状设施查探及地下管线保护、拆除或废除旧管、迁移相关管线的土建和管道安装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燃气、电力通信、航道、石油、地铁、高速路等重点设 施,应积极协调对应的管理部门,开展安全评估及施工过程中的监测等工作。4)落实海绵城市、环境保护、工程验 收、移交、工程结算、档案资料移交等施工过程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图必须是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重新绘制的 图纸),配合树木迁移及保护。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 制施工图预算并通过业主的审批;包工、包料(不包括甲供主材)、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绿色 施工安全防护、包总承包服务、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 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土建、设备安 装施工、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等。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 施项目以中标综合单价包干,按系数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实结算,其他总价措施费、预算包干费、甲供 材设费以审定的施工预算对应金额
工期(交货期)250
最高投标限价(万 元)2197.82473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2.1 工程设计资质 须满足以下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 (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 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 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 定>。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 标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2.2 工程施工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具备市政公用 工程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 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 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 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其中:①联 合体主办方(即牵头方)应为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 任。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③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 5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部主 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5.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 任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则由主办方单位提供):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 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 业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 业人士。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2 设计 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 上)职称。 5.3 施工负责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 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 页。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
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 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 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 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 格证书。 5.4 专职安全员(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要求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 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5 投标登记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人 应承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且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 负责人,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人将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5.6 投 标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投标 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单位缴纳不少于1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5.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 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外,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则由主办方单位提供):具备相应工程建 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 格的,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 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 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 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 件开始时间2024年7月13日 0时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 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 9时30分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 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 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 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 件。
开标时间2024年8月5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43号
招标人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20-3689937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368220278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 理中心联系电话020-36897092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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