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青原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环卫设备采购A包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青原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环卫设备采购A包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吉安市 | 采购单位 | 吉安市青原区逸源物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青原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环卫设备采购A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赣同创协采字[2024]5号
2、项目名称:环卫设备采购A包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元
5、最高限价:***元
6、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8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西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
3、方式: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书,现场报名后获取。
4、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9点00分前,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逾期为无效响应。
2、地点:江西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7月23日9点00分。
2、地点:江西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青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yq.gov.cn/)上。
2、响应文件和开标一览表须按询价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后单独密封提交。响应文件外的资料(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文件以及其他证明文件等)应装入单独的文件袋中(可不密封),并在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否则,代理机构概不接收未袋装的零散资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安市青原区逸源物业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行政中心
联系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222号曼哈顿广场9栋1204室
联系方式:0796-8231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江西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4日
附件
“环卫设备采购A包”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环卫设备采购A包
2、预算金额:***元
3、采购清单:
技术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二、商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1、交付地点:采购人处。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3、交付要求:货物须全新原厂出产产品,包含但不限于货物本体及标准附件,并随货物提供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等;
4、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的一年。
5、售后服务要求:
①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起4小时内到达现场。
②其他未约定事项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6、验收办法:
以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以及国家的相关标准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7、货款支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8、保险:货物交付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担。
9、未尽事宜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0、以上商务要求为实质性条款和条件,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为无效投标。
拟签订的合同范本
采购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关于________项目的中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一条合同货物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第二条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即RMB________。该合同总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第三条专利权
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第四条包装和装运标志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装运标志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进行标志。由于标志不妥所造成货物损坏和损失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质量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的货物,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2.每台货物上均应钉有名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交货及验收
1.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乙方免费送货至甲方地点:指定地点,乙方免费完成货物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后,由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
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完整无损。
3.货物交付、调试完成后10天之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而使用货物的,视同已交付验收合格。
4.货物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5.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原厂保修卡。
6.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付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付款方式和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
1.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2.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八条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乙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2.质量保证期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
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8:00)为____小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小时;售后服务电话:________。
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须每隔半年上门对甲方进行回访(需由用户盖章确认)。
8.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五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二。
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十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二,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九条第3款处理。
5.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6.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九条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违约金按第九条第3、第4款执行。
第十条争议及仲裁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提请合同签约地经济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共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本页为签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账户信息: 账户信息: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
(请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按《吉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在发布中标公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合同事宜,并于合同签订当日送合同原件一份至招标代理处,用于合同挂网公示)
评审办法
一、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二、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三、按价格从低到高确定成交排序人,报价最低者为第一排序人,依此类推。
四、根据财库[2022〕19号、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赣财购[2012〕3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精神。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企业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询价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本服务(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不提供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恶意低价成交,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以及成交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照成交文件技术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执行的,一经查实,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批意见
项目概况 环卫设备采购A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赣同创协采字[2024]5号
2、项目名称:环卫设备采购A包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元
5、最高限价:***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120L垃圾桶 | 只 | 3000 |
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材料费用、加工费、运费、安装调试费用(如有)、税金、保险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8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西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
3、方式: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书,现场报名后获取。
4、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9点00分前,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逾期为无效响应。
2、地点:江西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7月23日9点00分。
2、地点:江西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青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yq.gov.cn/)上。
2、响应文件和开标一览表须按询价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后单独密封提交。响应文件外的资料(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文件以及其他证明文件等)应装入单独的文件袋中(可不密封),并在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否则,代理机构概不接收未袋装的零散资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安市青原区逸源物业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行政中心
联系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222号曼哈顿广场9栋1204室
联系方式:0796-8231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江西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4日
附件
“环卫设备采购A包”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环卫设备采购A包
2、预算金额:***元
3、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120L垃圾桶 | 只 | 3000 |
技术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120L垃圾桶 | 标准颜色:灰、绿、蓝(印字:逸源物业) 整体尺寸:510*480*910±5mm 箱体容积:120L±5% 整体重量≥7.0Kg 桶身重量:5.4±0.1Kg 桶身壁厚≥3mm 桶底厚度≥4mm 桶身材料:100%高密度聚乙烯 手柄:添加防滑装置 插销:100%ABS原料 脚踏两侧:安装PVC材质的耐磨块 桶体底部:放射状的加强筋设计 橡胶轮轮轴:φ21.3mm实心钢材 橡胶轮轮盘100%高密度聚乙烯HDPE原生料 天然橡胶轮轮胎 PP材质翻盖内置镀锌铁件 桶身采用高密度聚乙烯材料,一次性注模成型,无接缝,外表光滑;耐腐蚀,具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冲击韧性,能与现有的垃圾车配套使用。 原料中注入高质量防紫外线原料占3%,颜料色素占5%,桶颜色保持鲜艳耐久不褪色不低于6年。 在-30℃~65℃的气温下,要求垃圾桶不变形,不开裂。 整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CJ/T 280-2008标准。 |
注: 为提高利用率,并从节能环保的角度考虑,要求中标供应商将采购方该项目上(旧的、破损的)120L垃圾桶回收,并按4:1的比例替换成新的120L垃圾桶。 |
二、商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1、交付地点:采购人处。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3、交付要求:货物须全新原厂出产产品,包含但不限于货物本体及标准附件,并随货物提供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等;
4、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的一年。
5、售后服务要求:
①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起4小时内到达现场。
②其他未约定事项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6、验收办法:
以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以及国家的相关标准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7、货款支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8、保险:货物交付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担。
9、未尽事宜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0、以上商务要求为实质性条款和条件,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为无效投标。
拟签订的合同范本
采购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关于________项目的中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一条合同货物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总计 |
第二条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即RMB________。该合同总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第三条专利权
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第四条包装和装运标志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装运标志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进行标志。由于标志不妥所造成货物损坏和损失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质量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的货物,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2.每台货物上均应钉有名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交货及验收
1.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乙方免费送货至甲方地点:指定地点,乙方免费完成货物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后,由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
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完整无损。
3.货物交付、调试完成后10天之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而使用货物的,视同已交付验收合格。
4.货物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5.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原厂保修卡。
6.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付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付款方式和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
1.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2.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八条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乙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2.质量保证期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
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8:00)为____小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小时;售后服务电话:________。
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须每隔半年上门对甲方进行回访(需由用户盖章确认)。
8.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五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二。
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十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二,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九条第3款处理。
5.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6.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九条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违约金按第九条第3、第4款执行。
第十条争议及仲裁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提请合同签约地经济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共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本页为签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账户信息: 账户信息: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
(请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按《吉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在发布中标公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合同事宜,并于合同签订当日送合同原件一份至招标代理处,用于合同挂网公示)
评审办法
一、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二、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三、按价格从低到高确定成交排序人,报价最低者为第一排序人,依此类推。
四、根据财库[2022〕19号、财库[2020〕46号、财库[2014〕68号、赣财购[2012〕3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精神。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企业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询价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本服务(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不提供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恶意低价成交,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以及成交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照成交文件技术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执行的,一经查实,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批意见
采 购 单 位 | 采购单位意见: (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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