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抚州市某单位改造维修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2024-JWJXFZ-G1001)(第1包)
【招标公告】抚州市某单位改造维修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2024-JWJXFZ-G1001)(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抚州市 | 采购单位 | 抚州市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政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抚州市某单位改造维修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抚州市某单位维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州市某单位维修项目(2024-JWJXFZ-G1001)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 。
2.2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 估算价::45.782897 (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内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具体时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5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1.1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经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税收违法黑名单”);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1.4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1.5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图。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领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07月31日,每日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2申领地点:873075987@qq.com(邮件发送)
5.3 申领方式
5.3.1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873075987@qq.com。
5.3.2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江西政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6.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原色公章扫描件)
6.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6.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6.7自4月1日起,供应商参加我部组织实施的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8 月 07 日09时30分,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抚州市某单位
地址:抚州市
联系人:*** 电话:***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黄先生 移动电话:182964619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政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执行机构:江西政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2999号紫阳明珠办公楼B2栋1410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信箱:873075987@qq.com
注:1.如有利用此公告内容从事诈骗活动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的权利。
2.凡参与投标的供货商均应遵守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如供应商出现围标、串标、挂靠其他单位参与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应处罚。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州市某单位维修项目(2024-JWJXFZ-G1001)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 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 。
2.2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 估算价::45.782897 (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内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具体时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5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1.1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经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税收违法黑名单”);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1.4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1.5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图。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领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07月31日,每日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2申领地点:873075987@qq.com(邮件发送)
5.3 申领方式
5.3.1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873075987@qq.com。
5.3.2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江西政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6.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原色公章扫描件)
6.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6.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6.7自4月1日起,供应商参加我部组织实施的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8 月 07 日09时30分,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抚州市某单位
地址:抚州市
联系人:*** 电话:***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黄先生 移动电话:182964619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政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执行机构:江西政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2999号紫阳明珠办公楼B2栋1410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信箱:873075987@qq.com
注:1.如有利用此公告内容从事诈骗活动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的权利。
2.凡参与投标的供货商均应遵守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如供应商出现围标、串标、挂靠其他单位参与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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