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萍乡市本级]宜春市温汤集镇温泉花苑5幢201、501、502室整体转让

所属地区:江西宜春市 发布日期:2024-07-26

【招标结果】[萍乡市本级]宜春市温汤集镇温泉花苑5幢201、501、502室整体转让: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宜春市 采购单位 萍乡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宜春市温汤集镇温泉花苑5幢201、501、502室整体转让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萍乡市本级]宜春市温汤集镇温泉花苑5幢201、501、502室整体转让
  • 【信息时间: 2024-07-25】

项目编号: ZC24JX03012883
项目名称: 宜春市温汤集镇温泉花苑5幢201、501、502室整体转让
标的名称: 宜春市温汤集镇温泉花苑5幢201、501、502室,挂牌价2,427,100.00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7月25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8月07日
延期处理方式:
项目简介: 本次公开转让的三套房产为萍乡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原下属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小汽车修理队(厂)和市政府机关饮食服务部共同所有,由中心原下属企业萍乡市正基经贸发展公司于2003年购买(该公司于2012年4月13日被吊销)。根据《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萍乡迎宾馆改革实施方案等23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萍府字[2020]64号)精神, 原市机关事务局小汽车修理队(厂)和原市政府机关饮食服务部已于2020年采取机构撤销、人员代管的改革方式,其所属资产由代管单位萍乡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代管、处置。
本次公开转让的标的为宜春市温汤集镇温泉花苑5幢201、501、502室三套房产,每套房产建筑面积均为94.21㎡,不包含办公家具、电器等设备类固定资产。该三套房产建成于2003年,规划用途均为住宅,实际用途均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均为出让,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7.19平方米,地类用途均为住宅用地。温泉花苑小区位于宜春市袁州区古井南路108号,所在区域周边有玉磐广场、温泉酒店、温汤中心小学等休闲、商住、教育场所,商业繁华度较高、生活便利。
经江西物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为242.71万元(详见赣物衡房估字[2023]第1104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挂牌转让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赣物衡房估字[2023]第1104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房地产估价报告等相关文件请联系转让方查阅。
2、交易中心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资产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中心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标的资产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资产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资产移交的凭据。
3、标的整体转让,标的规格、质量、状况、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如与评估报告数据有误差不影响成交行为和成交金额。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实地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未看样参与竞价,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所属地区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自行了解,确认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因此产生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5、本次交易的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赣发改公管[2019]275号文件规定计算,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方式:整体转让。
7、转让底价:人民币242.71万元。竞价保证金:48万元。
8、报名、咨询、标的展示时间
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7日17:00时止。
9、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10、竞价时间:2024年8月8日14:00开始。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3)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时间为竞价截止当日前一个月)。
2、意向受让方须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网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的竞价保证金。如未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请先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萍乡地区办理CA证书请联系江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地址:安源区武功山中大道13-7号财富公馆610室(市人民医院斜对面);联系电话:0799-6328477)。
3、意向受让方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价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下同)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报名人自行在系统中选择,账号:报名时自行在系统中生成)。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2024年8月7日17时前到帐为准。
4、意向受让方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5、竞价人应熟悉本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的网上竞价流程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或参考服务指南(https://www.jxsggzy.cn/fwzn/007001/service.html),否则,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行负责。如不可预测的原因或竞价中网络系统出现问题,致使交易无法顺利进行和成交,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和交易中心无关。竞价人一旦参与网络竞价,则视为接受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风险以及交易系统披露的其他风险。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意向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实地踏勘,咨询、核实标的实际情况。报名竞价,即视为知悉项目标的详细情况、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以及交易相关规则、约定,并接受全部交易条件。
2、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前认真阅读转让信息,在报名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并成功缴纳竞价保证金,按时参加网上竞价。
3、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在成交基准日(竞价日为基准日)后三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证件、“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到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定并领取成交确认书,同时付清本次交易的交易服务费。标的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在成交后7日内付清全部价款。受让方逾期未办理成交手续、未支付费用、未按出让文件期限支付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还得承担再次交易产生的一切费用。
4、受让方须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凭成交确认书在7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5、本次标的在签订完交易合同,受让方按出让文件价款支付条款要求付清相应价款后,出让方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物交割。
6、受让方应在付清全部价款后60日内自行办理完成标的房产的权证变更手续,期间转让方配合缴纳应承担的税费和提供必需的材料手续。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因转让方、受让方的原因无法办理标的资产权属变更手续的,责任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每逾期一个月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7、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和水、电费、物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发生的则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8、未竞得人保证金在成交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途径退还。受让人竞价保证金在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并报送中心存档后五个工作日原途径退还。
9、网络竞价规则: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周期为60秒,竞价阶梯为1000元/次或其整数倍。挂牌价即为竞价起始价,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成交价为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有效报价。
联系方式: 转让方名称:萍乡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详细地址:萍乡市人民政府大院
联系人:李婕 联系电话: 18979956772
代理机构名称: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江西省萍乡市玉湖东路行政中心2号楼二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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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主体登录
房产现状.pdf 宜春市温汤集镇温泉花苑5幢201、501、502室整体转让上市推介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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