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南昌市本级]市政府集中管理的部分房产(中山路、孺子路、民德路、子固路、朝阳40栋、青山湖南大道)五年租赁权(第1次变更)

所属地区:江西南昌市 发布日期:2024-08-10

【招标结果】[南昌市本级]市政府集中管理的部分房产(中山路、孺子路、民德路、子固路、朝阳40栋、青山湖南大道)五年租赁权(第1次变更):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南昌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市政府集中管理的部分房产(中山路、孺子路、民德路、子固路、朝阳40栋、青山湖南大道)五年租赁权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南昌市本级]市政府集中管理的部分房产(中山路、孺子路、民德路、子固路、朝阳40栋、青山湖南大道)五年租赁权(第1次变更)
  • 【信息时间: 2024-08-09】

项目编号: JY24JX01012181
项目名称: 市政府集中管理的部分房产(中山路、孺子路、民德路、子固路、朝阳40栋、青山湖南大道)五年租赁权
标的名称:
青山湖区青山湖南大道262号店面(第1-2层)-6号(建筑面积约70.22㎡)五年租赁权(第2次顺延)
青山湖区青山湖南大道262号店面(第1-2层)-8号(建筑面积约70.22㎡)五年租赁权(第2次顺延)
东湖区中山路99号4楼A室、4楼A.B.C房产(建筑面积564.56㎡)五年租赁权(第2次顺延)
青山湖区青山湖南大道262号店面(第1-2层)-7号(建筑面积约70.22㎡)五年租赁权(第2次顺延)
青山湖区青山湖南大道262号店面(第1-2层)-5号(建筑面积约70.22㎡)五年租赁权(第2次顺延)
西湖区朝阳40栋1单元151室第5层房产(建筑面积42㎡)五年租赁权(第2次顺延)
青山湖区青山湖南大道262号店面(第1-2层)-3号(建筑面积约70.22㎡)五年租赁权(第2次顺延)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8月09日 信息披露满日: 2024年08月22日
延期处理方式: 1、经披露交易信息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继续信息披露,并按“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处理挂牌;
2、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顺延挂牌,直到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
项目简介: 一、项目挂牌价格:11950元/月。
二、项目概况:
标的1、东湖区中山路99号4楼A室、4楼A.B.C房产(建筑面积564.56㎡)五年租赁权,挂牌价:7200元/月,交易保证金:3.2万元,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标的5、西湖区朝阳40栋1单元151室第5层房产(建筑面积42㎡)五年租赁权,挂牌价:500元/月,交易保证金:0.5万元,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标的6、青山湖区青山湖南大道262号店面(第1-2层)-3号(建筑面积约70.22㎡)五年租赁权,挂牌价:850元/月,交易保证金:0.5万元,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标的8、青山湖区青山湖南大道262号店面(第1-2层)-5号(建筑面积约70.22㎡)五年租赁权,挂牌价:850元/月,交易保证金:0.5万元,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标的9、青山湖区青山湖南大道262号店面(第1-2层)-6号(建筑面积约70.22㎡)五年租赁权,挂牌价:850元/月,交易保证金:0.5万元,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标的10、青山湖区青山湖南大道262号店面(第1-2层)-7号(建筑面积约70.22㎡)五年租赁权,挂牌价:850元/月,交易保证金:0.5万元,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标的11、青山湖区青山湖南大道262号店面(第1-2层)-8号(建筑面积约70.22㎡)五年租赁权,挂牌价:850元/月,交易保证金:0.5万元,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重要信息披露: 一、重大事项揭示
1.意向承租人须在申请承租前分别仔细阅读《南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样本);
2.挂牌项目按实际现状出租。
二、与竞买有关的揭示
1.关于保证金有关事项的提示与约定
报名竞买,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下同)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从系统“保证金缴纳银行”列表中选取;账号:报名后系统会动态生成,具体账号见系统“保证金”栏目)。
交易完成后,保证金遵循原渠道退回的原则,具体为: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会在交易结束后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②竞得人(即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人按交易条款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完相应款项,并缴清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服务费、产权交易佣金后,由出租人向交易中心出具退还的书面意见后,交易中心按退付流程办理退款。
2.关于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的特别提示:
①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②报名人支付交易保证金时,务必按系统提示向开户名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转账支付,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不会使用其他开户名。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③建议报名人在手机收到交易保证金支付提示短信后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并核对交易系统中的“系统提示信息”栏,确认一致后再行支付。
④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3.关于优先权及其行使的约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承租人在同等情况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以下简称优先权)。
有优先权的竞买人在网络竞价交易中可以行使优先权(即表示以该当前最高报价买受),交易结束前如无更高应价,则优先权人竞得标的;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权人在交易结束前未作表示的(即加价或再次行使优先权),则标的由该最高报价人竞得。本条以上情况的成交均不得违反底价原则,即只有不低于保留价的报价才能成交,低于保留价的报价不能成交。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可以报名申请此项目。
2.竞买资格:竞买资格是竞买人发送报价的前提条件,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可以在竞价开始后参与网络竞价、发送报价;没有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不能参与网络竞价、发送报价。竞买人的竞买资格由交易系统判定。竞买资格的取得方式为:竞买人报名后,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交易保证金到达系统指定账户、并在保证金查询页面同步保证金数据、确认保证金按要求到账后,系统将予确认其取得竞买资格,否则竞买人无法获取竞买资格;对受让方需要具备的资格有实质性要求的,报名人还需按要求提交规定的交易文件并经审查符合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在网络竞价文件规定的竞价时间未登录竞价端或登录竞价端后未发送报价(含行使优先权),视为放弃购买。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报名竞买,即视为知悉项目标的详细情况、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以及交易相关规则、约定,并接受全部交易条件以及《租赁合同》(样本)中的所有条款。
2.本次出租面积以本信息披露的面积为准。竞买人应于交易前到实地进行踏勘、自行测量。明确实际面积与出租面积可能存在差异,但不影响成交结果。
3.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一星期内应按《租赁合同》(样本)签订租赁合同。不按时签订租赁合同者视为违约,出租方可以没收其交易保证金,解除合同,并可另行出租标的;因违约给出租人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仍有权追偿。
4.标的1出租方为“南昌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事务中心”,租赁用途为商用;有水表,有电表,费用自理;不得经营噪声扰民、污染环境、易燃易爆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
标的5出租方为“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租赁用途为居住;有水表,有电表,费用自理;不得经营噪声扰民、污染环境、易燃易爆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
标的6至标的11出租方均为“南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租赁用途均为商业经营;均已通水电,费用自理;均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行业和影响居民和产业。
5.免租装修期约定:标的1提供免租装修期2个月;其余标的提供免租装修期1个月,免租装修期不计算在租期内。
6.租金递增约定:挂牌最终成交价格为标的第一年月租价格。从第二年开始,标的1、标的5月租价格在上一年月租价格的基础上按1%递增,其余标的月租价格在上一年月租价格的基础上按2%递增
7.标的1房租支付采用押3付1,竞得人每1个月一次支付房租,每次支付金额为1个月的租金;标的5房租支付采用押3付12,竞得人每12个月一次支付房租,每次支付金额为12个月的租金;其余标的房租支付采用押3付3,竞得人每3个月一次支付房租,每次支付金额为3个月的租金。具体支付要求及押金约定详见《南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样本)。
8.交易相关税费承担的约定:
①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服务费(网络竞价成交的)按成交总价根据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及相关规定计算,由承租人承担;②产权交易佣金按租赁期成交总价的1.5%计算,由承租人承担;;③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服务费、产权交易佣金在成交后三日内,由费用承担义务人向费用收取方支付。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关于交易方式的约定: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买人在规定的时候发送报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当前有效报价。最后的有效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和保留价(若有)时确认成交。有关网络竞价事项详见竞价规则及相关竞价文件。
报名提示:
1.有意向的竞买人请登录“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栏报名(http://www.jxsggzy.cn/)。
2.未注册竞买账户的竞买人应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时,报名人必须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手机号,并按系统提示提交报名申请、缴纳保证金、参与交易。
3.报名、竞价具体事项和要求,以及网上交易系统的使用,请报名人务必详细查阅帮助文档、具体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交易文件,以了解交易规则和系统对交易的要求。
4,网络竞价项目的报名、报价均需使用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数字证书的申领请与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联系,http://www.jxca.org.cn)。竞买人取得数字证书后,应将其与本人在系统注册的用户账号进行绑定,然后使用,具体操作详见“交易系统--帮助中心”栏的《竞买人操作指南》。拍卖项目的报名可以不使用数字证书。
5.江西省公共资源信息网“帮助中心”栏提供系统使用帮助文档和视频,可自行下载。
6.参与竞价,建议提前准备性能稳定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下载安装驱动文件,配置必要的运行环境,登录竞价系统进行模拟报价,以检测硬件和网络运行环境,熟悉竞价软件的使用。
7.竞价交易时间:见报名时本项目相关交易文件和系统数据。
联系方式: 转让方:南昌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791-83883842
南昌一通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黄女士 :15070866699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83987317
软件使用咨询电话:400-998-0000
数字证书:0791-862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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