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萍乡市本级]湘东中学商铺招租说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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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萍乡市 | 采购单位 | 萍乡市昌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湘东中学商铺招租(1年)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萍乡市本级]湘东中学商铺招租说明(1年)
- 【信息时间: 2024-08-14】
项目编号: | JY24JX03013134 | |||||||
项目名称: | 湘东中学商铺招租(1年) | |||||||
标的名称: | 商铺4(萍乡市湘东区湘泉西路87、89、91号)1年租赁权,挂牌价53,064.96元/年 商铺1(萍乡市湘东区湘泉西路77号)1年租赁权,挂牌价20,379.84元/年 商铺3(萍乡市湘东区湘泉西路83、85号)1年租赁权,挂牌价40,759.68元/年 商铺2(萍乡市湘东区湘泉西路79、81号)1年租赁权,挂牌价32,710.08元/年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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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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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8月1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8月20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本次公开招租的商铺位于在萍乡市湘东区湘泉西路湘东中学第四栋学生宿舍第一层,拟租赁区域为湘泉西路77号、79号、81号、83号、85号、87号、89号、91号商铺。其中:77号为一个标的物(商铺1);79、81号为一个标的物(商铺2);83、85号为一个标的物(商铺3);87、89、91号为一个标的物(商铺4)。商铺1使用面积为65.32㎡,招租底价为20379.84元/年,租赁年限1年,竞价保证金为4000元;商铺2使用面积为104.84㎡,招租底价为32710.08元/年,租赁年限1年,竞价保证金为6500元;商铺3使用面积为130.64㎡,招租底价为40759.68元/年,租赁年限1年,竞价保证金为8000元;商铺4使用面积为170.08㎡,招租底价为53064.96元/年,租赁年限1年,竞价保证金为10000元。 使用面积仅供参考,如与实际使用面积有差异不影响此次最终的租赁成交结果。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招租范围 标的按现状招租,标的不得经营网吧、舞厅、餐饮、机械制作、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有关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项目。 二、标的交付 1、商铺交付日期暂定为中标后15日(具体时间以招租方实际交付日期为准),并给予承租方30日免租期。原承租方如果未取得继续租赁权,必须在竞标结束后15日内搬迁完毕;若原承租方继续取得租赁权,则同样享有15日空档交付期及30日免租期。 2、租赁房屋按现状交付。若承租方自行装修,装修方案及图纸应经招租方书面同意。2、租赁房屋按现状交付。若承租方自行装修,装修方案及图纸应经招租方书面同意。 三、租赁要求 (一)租金 1、租金承租方按年支付,不包含物业费、水电费、各种因租赁产生的税费等。 2、承租方应于合同签署后3日内支付合同期限内的租金至招租方指定的账户。 (二)租赁押金 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承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无任何违约情形且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物业等全部费用)和租金后,招租方应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承租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三)招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招租方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承租方交付房屋; 2、招租方有权依合同约定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3、承租方对房屋装修应在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下,招租方应为承租方装修提供必要的协助,并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 4、如果承租方严重违反合同的约定,招租方是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5、如果由于国家公共利益、安全等原因拆迁、改造需提前终止的租赁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拆除其可搬动设备设施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招租方不承担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6、在承租方承租期内,如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等原因(非装修因素产生的质量问题),需修缮或维修房屋的,修缮或维修的费用由招租方承担。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向招租方支付租金; 2、承租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政策禁止项目的经营,并负责门前“三包”,不能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及出入,否则招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承租方对房屋装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接受招租方的监督,如招租方对承租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部分提出后,承租方应及时整改; 4、承租期间房屋所涉的水、电、气、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承租期间,如房屋因装修原因需修缮或维修的,修缮或维修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未征得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 7、承租方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 8、租赁期间内承租方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方需要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并且承租方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方自己承担,与招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在房屋里造成的人身伤害)。如果承租方利用此房进行不正当的经营或者违法活动,招租方有权无条件的立刻收回房屋,如给招租方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五)违约责任 1、如招租方未按约定期限向承租方交付房屋,则承租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招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按逾期天数计算,每逾期一天按每季度租金费用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承租方实际损失的,招租方需另行赔偿承租方实际损失。 2、承租方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退还押金,如造成招租方损失,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达十五日的; (2)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纪违法活动的; (3)承租方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协议约定的房屋用途或严重不合理使用房屋的; (4)承租方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或擅自允许他人进入租赁场地,违反招租方管理规定的; (5)承租方停业、歇业、终止经营、承租方的营业执照或其它从事营业所必需的执照/批准失效,或被吊销,或进入破产、清算、解散或任何类似程序的; (6)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消防等安全隐患,且承租方拒不整改或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7)承租方未征得招租方书面同意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 3、如承租方未按约定向招租方支付租金,则招租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按逾期天数计算,每逾期一天按每季度租金费用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4、如招租方未征得承租方书面同意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应赔偿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5、租赁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承租方因装修等原因致使房屋严重受损,影响房屋安全,承租方应予以恢复并赔偿招租方因此造成损失。 7、如因承租方未及时缴纳水、电、气及物业等全部费用,招租方有权有权直接从承租方押金中予以扣除。如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招租方代偿,招租方有权从代偿之日起以代偿金额为基数要求承租方按LPR的4倍向招租方支付代偿利息。 四、报名、咨询、标的展示时间 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0日17:00时止。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竞价时间:2024年8月21日14:00开始 | |||||||
| 1、承租方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3)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时间为竞价截止当日前一个月)。 2、意向人须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网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的竞价保证金。如未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请先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萍乡地区办理CA证书请联系江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地址:安源区武功山中大道13-7号财富公馆610室(市人民医院斜对面);联系电话:0799-6328477)。 3、意向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价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下同)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报名人自行在系统中选择,账号:报名时自行在系统中生成)。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2024年 8月20日17时前到帐为准。 4、意向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5、竞价人应熟悉本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的网上竞价流程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或参考服务指南(https://www.jxsggzy.cn/fwzn/007001/service.html),否则,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行负责。如不可预测的原因或竞价中网络系统出现问题,致使交易无法顺利进行和成交,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与招租方和交易中心无关。竞价人一旦参与网络竞价,则视为接受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风险以及交易系统披露的其他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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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无 | |||||||
联系方式: | 招租方名称:萍乡市昌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峡山口街钢城路(湘东总部经济大厦15楼) 联系人:邬女士 联系电话:13755517702 代理机构名称: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江西省萍乡市玉湖东路行政中心2号楼二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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