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城县]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南城县资福水综合治理工程

所属地区:江西抚州市 发布日期:2024-09-13

【招标公告】[南城县]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南城县资福水综合治理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抚州市 采购单位 南城县龙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南城县资福水综合治理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南城县资福水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南城县资福水综合治理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城县龙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抚州市南城县龙湖镇严和村、池源村
2.2 招标规模:约881.47万元。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2024年10月开工,2025年10月竣工。(具体时间以监理颁布的开工令为准)
2.4 建设内容:河道综合整治总长 6.0km,其中资福水长 4.7km,支流丰山水长 1.3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防加高加固长 1.89km,C20 砼预制框格草皮护坡 1.89km,固脚护岸 2.425Km,新建防汛巡查道路 1.05km,新建或拆除重建穿堤自排涵 4 座等。
2.5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本次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中标单位应无条件认同县财政评审中心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出具的预、结算评审结果。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按要求完成注册账号。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09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0日9:30,施工标的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3、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4、确定中标人之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视为施工单位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各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均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自决定参加本次投标开始,投标单位不能更换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都必须实行押证上岗;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精神,对施工单位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进行考勤打卡。
7.5本次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标专家组成,在开标前24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主任委员由技术类评标专家担任。评标委员会分技术商务组和报价组,技术商务组由3名相关技术类评标专家组成,报价组由2名经济类评标专家组成。
7.6根据《南城县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信息化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和《南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城府办字【2020】47 号文件的要求,中标单位须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7.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必须将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7.9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城县龙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城县龙湖镇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财富广场6A座19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督单位:南城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南城县建昌镇盱江大道269号
监督电话:13767626798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行
2、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行
3、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4、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5、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南城支行
6、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7、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南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8、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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