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SSJS2024-GZ-G004-1品目二]麻醉机等医疗设备合同公示

所属地区:江西赣州市 发布日期: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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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赣州市 采购单位 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麻醉机等医疗设备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品目二 2024914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行业法规,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项目编号: SSJS2024-GZ-G004-1品 目二 的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 签订本采购合同。 以下内容是组成本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1.1 合同条款。 1.2 成交通知书。 1.3 招投标文件(含招标过程补充通知、招标纪录及答 疑回复等)。 1.4 响应文件。 2.1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 致。本合同未作约定的,按招标文件要求。
配套货物名 称规格 型号制造商名称/ 产地数量 单位 单价(人 民币)总金额(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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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等) (商品参数、材质要求、服务要求 4.1 项目名称: 4.2 项目内容: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货物的供应及安 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清单。 4.3 该合同系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款是指货物的产 品、配件、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售后服 务等附随服务、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以及各种保险、税费等全 部费用,不因任何因素而增加。 4.4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5.1“合同”是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 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 的其它文件。 5.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 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5.3“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货物符合招标(谈 判、磋商)文件要求。 5.4“甲方”是指购买货物的采购人。 5.5“乙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的成交供应 商。 5.6“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交付或运行的地点。 5.7“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 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 要求的活动。 6.1 乙方提交和交付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谈判、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 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 话) 及其招标响应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甲方接 受 的话)相一致。 6.2 技术规范中未有规定的,则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 效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7.1 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 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 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 第 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按 15.2.2 款处理。 8.1合同备案前,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 约 保证金,即人民币(小写):¥ : 23500元 , ( 大 写 ) : 贰万叁仟伍佰元整。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提交方式 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若采用保函的形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质保金保函(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8.2 履约保证金用于赔偿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 而产生的损失或承担违约时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如履约保 证金不足承担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乙方因按本合同其他约 定条款继续承担违约责任;若履约期满且无违约情形时一次 性无息退还。 8.3支付方式:本项目不预付款,设备安装调试后经采 购人正式验收合格及中标人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后,采购人凭 中标人提供付款所需的相关有效凭证支付至合同款的100% 。 8.4 售后服务期结束后,无违约行为履约期满后无质量 问题采购人在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8.5甲方银行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健康支行,户名:赣 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账 号 :2813000103100000566, 纳税人识 别号: 12360700491750753Y 乙方公司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户名: 江西南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账号: 639326348 9.1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天内货物送达项 目地点。货物到达项目地点时,由甲乙双方指定人员共同在 场验收,并按合同标的名称、型号、规格、配置、数量与装 箱单核对无误,海关报关单及原产地证明资料齐全后,核对 无误双方签字确认。 9.2 项目履行地点: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指定科室 9.3 履行方式:甲方为乙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外,其余工作由乙方自行完成。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有特殊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10.2 10.1 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将所有成果资料提交给甲 方。 10.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应于验收时一并提交 给甲方。 11.1 乙方应保证按项目需求清单要求保证提供给甲方 的全套系统部件和附件材料(除在合同附件中另有说明外)是由设备制造商原所在国的所在地工厂生产提供的原装全 新,未使用过的;全套货物(出具原厂合格证和保修卡),进口产品需提供海关报关单,完全符合合同规定和货物原产 国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以及符合原产地国家和中国的 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的质量和环保、消防等标准和 要求,对人体无毒、无害、无污染。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 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 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 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 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 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 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拒收、退还货物、材料,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 30% 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 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 措施费等费用。 11.3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 2 小时内应答处理,12 小时内免费维修,3 天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 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1.5 乙方应按招标(谈判、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要 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 11.6 质量保证期:整体项目为 5 年,质保期自验收合 格之日起计算(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11.7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真实有效,由此引起的责任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设备发生医疗器 械不良事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 12.1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但有关质量、规格、性 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负责免费安 装、调试,于货物到达项目履行地点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安装、调试完毕,系统正常运行 达最佳性能状态,符合合同确认的质量标准后,乙方向甲方 提供全套真实、完整、齐全、有效的验收资料申请验收,甲 方将组织相关人员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进行检 验,并出具验收报告,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如发现货 物的规格、数量不合格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由乙方负责修 正或退换。甲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或完成安装调试后 90 天内,根据甲方按自己的检验标准检验或质检部门出具的检 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检验相关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但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2.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 11 条 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 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12.4 甲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 行监造,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 12.5 乙方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 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12.6 乙方提交的合同约定的成果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 能验收,甲方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履行并向乙方提出索 赔,解除合同的文件送达以书面形式送达,包括但不限于电 子邮件、邮寄、传真、电报、电传等形式送达乙方之日即为 合同解除之日。 12.7 货物内容与质量等如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 有权提前解约合同。 13.1 甲方有权根据检验标准所检验出的结果或质检部 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3.2 在根据合同第 11 条和第 12 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 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1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 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 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 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13.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 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13.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 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 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 时,乙方应按合同第 11 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 质量保证期,具体以甲乙双方另行补充协商为准。 13.2.4 乙方根据合同负责安装或安装督导,如因安装 或督导不正确而造成货物损坏或货物性能不合要求而遭受的 损失,由乙方负责,损失的数额,由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 价格。 13.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 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 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 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 货款中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 这些金额不足以赔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 分的赔偿。 14.1 乙方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中甲方规定的时间 提交货物成果。 14.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 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货物的理 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 析,如果同意,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酌情延长货物时间。 14.3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提供货物超过10天,将承 担以下违约责任:没收履约保证金,承担违约造成的损失赔 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 措施费等费用,和/或终止合同。 15.1 除合同第 16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 定的时间提供货物,甲方可从货物款中扣除违约金,违约金 应按 15.2 计算。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提供货 物,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5.2 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 15.2.1 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 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则由乙方 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的违约金。 15.2.2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 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 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5‰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逾 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30%,逾期交货超过 10 天,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并按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 15.2.3 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 质量标准,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 同,退货、乙方退回全部货款,并第 15.2.2 款处理,同 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5.2.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没收乙 方履约保证金。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 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 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 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 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 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 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 力影响时间持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 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 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17.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 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7.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 均由乙方负担。 18.1 乙方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货物使用和保养的培训 指导,提供使用保养说明书和货物零配件(组件)价目清单 等资料,保证备品备件和专用耗材按与甲方确认的价目清单 价格长期、及时供应,并终身提供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 18.2 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 件退换,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新换货物重新安装验收 合格之前,违约金每天按总货款 0.2‰计算,对甲方进行赔 偿。 18.3 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发生故障问题乙方 2 小时内 应答处理, 12 小时内到现场免费维修服务(含零配件),有备用系统的要求备用系统可独立运行。货物故障维修停机 时间每次不得超过 3 天。 18.4 质量保证期内,免费做好维护保养(含所需更换的 零配件、易损易耗件等),定期提供货物运行状态报告,接 受甲方对维保质量的考核。 19.1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履行本合同中 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 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直 接向甲方即采购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2 诉讼费除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3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 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9.4 因违约方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措施费 等费用。 20.1 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 20.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 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 20.1.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乙方 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 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 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 乙方提出的索赔。 20.2 在甲方根据上述第 20.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 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 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 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 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2.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 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如有证据表明乙方转让、转包 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乙方自 愿承担合同总额 2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 同。 22.2 对响应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乙方应书面通知 甲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原响应文件中或后来 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3.1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 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4.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 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 址。 24.2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东江源大道666 号 乙方送达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大 街528号北大资源智汇苑8/9楼201室 25.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1 除了乙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 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 料透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 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 范围内。 26.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 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第 26.1 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6.3 除合同本身以外,26.1 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 甲方的财产,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 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27.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取乙方缴纳的 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7.2 本合同一式伍份,以中文书写。甲方叁份、乙方 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另行 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 部分。 28.如本合同内涉及条款与“采购项目需求”有冲突, 以“采购项目需求”需求为准。 附件一:采购项目需求 甲方(公章):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甲方法人(授权)代表: 乙方(公章):江西南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乙方法人(授权)代表: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东江源大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 道666号 发区双港大街528号北大资源智汇苑8/9楼 邮政编码:341000 201室 邮政编码:330000 电话: 电话: 甲方签定日期:2024 年 9 月 1 4 日 乙方签定日期:2024 年 9月 14日 附件一:采购项目需求
2便携式 彩 超1 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技术 规格及要求 1.产品用途: 主要用于麻醉、疼痛、康复、血管、心脏、浅表组织 /乳腺、术中、重 症肺部的超声诊断和科研工作;该 设备的整体功能必须具有世界领先水 平,系统必须 具有升级能力的设计,以满足将来扩展的新技术之临 床应 用的需求。 2. 将免费为本超声仪提供终身免 费技术升级。 3. 3.主要技术规格及系统概述: (1)彩色监视器: ≥21 寸高分辨率彩色 LED 显示器; (2)触摸屏: ≥21 寸电容式触摸屏,支持单点、多 点、滑动、缩放操 作; (3)主机重量:≤10kg; (4)内置探头接口≥3 个; (5)电池的续航时间(实时连续非冻结下扫查):≥300 分钟; (6)一体化台车(不可分离)、台车支持升降,行程≥25cm; (7)台车上自带专业的消毒用杯套,方便单人完成 探头消毒; (8)数字化高分辨率二维灰阶成像; (9)谐波成像技术; (10)彩色多普勒; (11)能量多普勒(CDE/PDI),方向能量图; (12)M 模式; (13)脉冲波多普勒,可选配连续波多普勒; (14)实时血流三同步; (15)血流的自动频谱包络分析测量;
(16)实时空间复合成像技术,同时用作发射和接收, ≥7 线; (18)智能穿刺增强技术,平面内的穿刺针增强角度 自适应调整,无需 手动选择角度; (19)智能一键图像优化技术:能优化 B 模式、彩色 模式、频谱模式的 图像; (21)麻醉专用的教学软件,包含探头位置示意图, 包含穿刺引导超声 图,同时支持和实时超声图像对 比使用; (22)一体化图像存储(电影)回放重现及病案管理 部件: (23)超声图像静态、动态存储、原始数据回放重现; (24)病案管理部件包括:病人资料、报告、图像等 的存储、修改、检 索和打印等; (25)图像管理与记录装置; (26)大容量硬盘≥200G; (27)图像可存储为 PC 兼容格式; (28)USB 接口支持打印和数据输出。 4.配置清单: 主机 1 台、线阵探头 1 把、凸阵探头 1 把、心脏探头 1 把、远程可视化气道管理系统一套:含主机 1 台,支气管镜 1 台(符合 引导气管插管 用以及双腔支气管导管定位用)、可视喉镜 1 台、体 表升 温装置 2 台。
优越参数: (1)AUTO GA自动胃窦测量软件,自动识别胃窦特征,同时自动包络胃窦切面,提供面积及趋势测量图。(2)可选配磁导航技术,支持磁导航技术,有独立的 磁化杯,提供矫正针库。该技术提供针实时的空间位置 检测,帮助医生准确定位目标并到达靶点。 (3)自适应图像增强技术,清除斑点噪声,提高组织 边界对比分辨率。 (4)提供单晶心脏探头。 (5)支持自动锁屏功能,开机状态下锁屏时间11秒,便于术中屏幕清洁;支持显示电量以及可续航时间。(6)专科麻醉应用软件包,方便麻醉医师进行图像观 察。 (7)探头带有按键功能,支持增益,深度,冻结等功 能。 (8)教学录制软件,可以在超声设备上实时显示操作 手法、超声图像和音频,同时具备智能神经标准面辅助 教学,能用不同颜色标识出神经、肌肉、血管。 (9)最大显示深度:38cm,能够实施重症肺部超声诊 断。 (10)支持手机扫描登录账号,扫描二维码调阅观察原 始图像信息,主机自带通讯模块,支持云端自动存储,导出,分析,测量,编辑等功能,支持远程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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