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瑶湖定修段办公楼第5-11层招租(1年)

所属地区:江西宜春市 发布日期:2024-09-20

【招标公告】[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瑶湖定修段办公楼第5-11层招租(1年):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宜春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瑶湖定修段办公楼第5-11层招租(1年)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瑶湖定修段办公楼第5-11层招租(1年)
  • 【信息时间: 2024-09-19】




项目编号: JX2024RP00187
项目名称: 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瑶湖定修段办公楼第5-11层招租(1年)
标的名称: 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瑶湖定修段办公楼第11层招租(1年)(出租底价:0.002200万元/月/平方米);
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瑶湖定修段办公楼第10层招租(1年)(出租底价:0.002200万元/月/平方米);
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瑶湖定修段办公楼第9层招租(1年)(出租底价:0.002200万元/月/平方米);
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瑶湖定修段办公楼第8层招租(1年)(出租底价:0.002200万元/月/平方米);
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瑶湖定修段办公楼第7层招租(1年)(出租底价:0.002200万元/月/平方米);
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瑶湖定修段办公楼第6层招租(1年)(出租底价:0.002200万元/月/平方米);
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瑶湖定修段办公楼第5层招租(1年)(出租底价:0.002200万元/月/平方米);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09-19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0-09
延期处理方式: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5)个周期
项目简介: 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瑶湖定修段办公楼第11层招租(1年)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租赁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同致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同致【2024】(咨询)第TZE2024000086号房地产咨询报告。 2.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租赁。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等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亲自实地考察出租标的,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及《招租合同协议书》(公示样本)中的所有条款。 3.本项目租赁期为1年,挂牌价格为每平米每月租金(22元/平米/月)。装修免租期为1个月(不计入总租期),租赁期具体起止时间及租金支付方式以《招租合同协议书》约定为准。 4.承租方需在《招租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5日内另行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租赁合同首年度月租金的2倍。 5.标的物以招租时现状出租,承租方自行负责经营期间的装修、安保、卫生、消防及消防备案、验收等事宜,所产生的税、费用自行承担。 6.承租方在进场装修前,须征得出租方同意,装修范围须与租赁标的经营范围、管理范围保持一致,装修不得改变该物业承重和主体结构,装修完成后经出租方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如承租方涉及二次消防由承租方自行报批。 7.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列等有关规定,不得在租用房屋内从事任何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和环境的活动。 8.本标的需前往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徐先生 0791-82720634 9.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附件《招租合同协议书》(公示样本),请点击链接下载。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承租方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如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资格条件不作“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要求。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后,视为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双方须在20个工作日内签订《招租合同协议书》。 4.【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的政府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承租方还须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出租方与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签订的进场协议计算收取。交易服务费按1年的总租金计算。 (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5.【交付】承租方签订《招租合同协议书》且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将标的按标的实际现状交付给承租方,租赁标的交接日之前(含交接当日)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标的交接日之后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报名方式】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租赁资格。 7.【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s://www.jxggzyjy.cn/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徐女士
联系电话:0791-88521087、0791-88526621、0791-885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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