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区、广丰区、鄱阳县、横峰县等108处房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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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上饶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区、广丰区、鄱阳县、横峰县等108处房产转让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区、广丰区、鄱阳县、横峰县等108处房产转让
- 【信息时间: 2024-09-19】
项目编号: | JX2024PK00067 | ||
项目名称: | 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区、广丰区、鄱阳县、横峰县等108处房产转让 | ||
标的名称: | 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东大道188号3-4幢1-53、2-53、3-53房产转让(转让底价:57.0378万元);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99号1幢1-116、2-116房产转让(转让底价:44.0964万元);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99号1幢1-115、2-115房产转让(转让底价:44.0964万元);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99号1幢1-111、2-111房产转让(转让底价:44.0964万元);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99号1幢1-110、2-110房产转让(转让底价:44.0964万元);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99号1幢1-109、2-209房产转让(转让底价:44.0964万元); 横峰县岑阳镇人民大道251号东方佳苑3-1-702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5.5465万元); 横峰县岑阳镇人民大道251号东方佳苑3-1-701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5.5465万元); 横峰县岑阳镇人民大道251号东方佳苑2-2-702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5.893万元); 横峰县岑阳镇人民大道251号东方佳苑2-2-701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5.3208万元); 横峰县岑阳镇人民大道251号东方佳苑2-1-702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5.3208万元); 横峰县岑阳镇人民大道251号东方佳苑2-1-701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5.893万元); 横峰县岑阳镇人民大道251号东方佳苑1-2-702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4.6258万元); 横峰县岑阳镇人民大道251号东方佳苑1-2-701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5.0272万元); 上饶市鄱阳县乐丰镇桥北新区2处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99.724万元); 上饶市信州区五三大道1号2幢、1-5、2-5、3-5、1-6、2-6、3-6、1-7、2-7、3-7、1-8、2-8、3-8房产转让(转让底价:383.921万元); 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月湖北路88号河滨花园2#楼2-1-11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136.8129万元); 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月湖北路88号河滨花园2#楼2-1-5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115.455万元); 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月湖北路88号河滨花园2#楼2-1-3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124.047万元); 广信区旭日北大道1号13幢701室房产转让(转让底价:31.22万元); 广信区旭日北大道1号13幢601室房产转让(转让底价:38.6428万元); 上饶市广信区武夷山大道12号48幢116室房产转让(转让底价:35.4456万元); 上饶市广信区旭日街道办金桥路56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77.42万元);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99号2幢5处房产转让(转让底价:336.5808万元);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99号1幢23处房产转让(转让底价:491.463万元);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99号1幢24处房产转让(转让底价:757.0038万元); 上饶市信州区三江大道99号6栋1-6、2-6房产转让(转让底价:110.7089万元);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899号13栋1-9、2-9房产转让(转让底价:123.5412万元);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899号26栋1-17、2-17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13.924万元);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899号2栋1-6、2-6、1-7、2-7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19.0804万元); 上饶市钟灵路11号1栋1-20、1-21、1-22、2-19、2-20、2-21、2-18房产转让(转让底价:199.5227万元);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99号2栋128、228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94.512万元);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99号4栋124、224号房产转让(转让底价:62.22万元);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99号7栋152、252房产转让(转让底价:46.248万元);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99号7栋151、251房产转让(转让底价:35.568万元);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99号7栋146、246房产转让(转让底价:53.352万元);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99号7栋141、241房产转让(转让底价:42.684万元);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99号7栋140、240房产转让(转让底价:46.248万元);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99号7栋137、237房产转让(转让底价:40.812万元);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99号7栋135、235房产转让(转让底价:35.568万元); 鄱阳县鄱阳镇建设路3号10、11、12层房产转让(转让底价:140.5074万元); 鄱阳县鄱阳镇建设路3号9层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50.6053万元); 鄱阳县鄱阳镇建设路3号8层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50.6053万元); 鄱阳县鄱阳镇建设路3号7层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50.6053万元); 鄱阳县鄱阳镇建设路3号6层房产转让(转让底价:250.6053万元); 鄱阳县鄱阳镇建设路3号1层房产转让(转让底价:107.9683万元); 鄱阳县鄱阳镇建设路3号店面5、6转让(转让底价:151.9518万元); 鄱阳县鄱阳镇建设路3号店面1、2转让(转让底价:155.485万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09-19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0-22 | ||
项目简介: | 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东大道188号3-4幢1-53、2-53、3-53房产转让 | ||
| 1.本次挂牌竞拍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上饶市盛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1、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2、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3、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4、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5、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6、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7、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8、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9、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10、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11、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12、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13、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12号-14。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转让方及拍卖人承担范围,有意向者请一定要实地查看,并向物业及当地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等部门了解该房产的其他相关情况。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在决定竞买前已亲自实地踏勘标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 3.每标号作为一个标的整体拍买,每标号的起拍价及竞买保证金见标的清单。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产物业费、水电费等等一切相关费用缴纳情况不详。(准确欠费金额竞买人应自行向物管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转让方及拍卖方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转让方及拍卖公司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5.拍卖成交后,标的在产权权属过户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转让方与买受人各自承担(如标的涉及二次过户的,则第一次过户的费用由转让方全部承担,第二次过户的费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转让方与买受人各自承担)。 6.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在10日内付清拍卖成交价款。 7.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付清拍卖价款及相关费用后,由转让方在3日内按现状交付给受让方,有租赁情况的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的交付。标的权属转移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格。拍卖成交后,标的在办证时以相关部门实地重新测量确定的面积为准。 8.标的有租赁情况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权。 9.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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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转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受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转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有保留价的协议方式,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交易费用承担:标的在产权权属过户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转让方与买受人各自承担(如标的涉及二次过户的,则第一次过户的费用由转让方全部承担,第二次过户的费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转让方与买受人各自承担)。 (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付清拍卖价款及相关费用后,由转让方在3日内按现状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s://jxcq.jxggzyjy.cn/)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上饶市三清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679325625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账号:793901442700016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0月24日14时30分 拍卖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3楼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s://www.jxggzyjy.cn/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3-8337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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