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萍乡市本级]萍乡高铁北站广告位经营权公开招租(5年)

所属地区:江西萍乡市 发布日期: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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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萍乡市 采购单位 萍乡创新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萍乡高铁北站广告位经营权公开招租(5年)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萍乡市本级]萍乡高铁北站广告位经营权公开招租(5年)
  • 【信息时间: 2024-09-29】

项目编号: JY24JX03013757
项目名称: 萍乡高铁北站广告位经营权公开招租(5年)
标的名称: 萍乡高铁北站广告位5年经营权,挂牌价884,400.00元/年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9月29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0月16日
延期处理方式:
项目简介: 本次公开招租的标的为萍乡高铁北站71个广告位(牌)和1个电子屏广告位,分别位于萍乡高铁北站出站口走廊、高铁广场、社会停车场等范围内,具有较高的经营和利用价值。招租底价为884400元/年,租赁期限为五年,竞价保证金为170000元。
标的按现状整体招租,广告位规格型号、位置已确认不可随意更改。
重要信息披露: 一、租金的支付:租金按年交付。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第二年至第五年租金须在前一年租期到期前15日内一次性付清。否则每逾期一日须按年租金的3%向招租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日未支付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二、押金的收退: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须向招租方缴纳3个月租金作为押金。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在缴清所有相关费用,无违约的情况下,招租方将无息退还承租方所交纳的租赁押金。
三、租赁标的移交:标的在双方签定租赁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交付。
四、租赁期经营要求
1、承租方应遵守法律法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其经营期内的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承租方中标后自行办理广告位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作、安装、发布广告,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发布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并报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审批。
3、承租方需保证其经营的每一块广告位无条件配合地方政府要求,投放公益广告(全年不超过360小时,超出时间补偿其相应的广告时效)。
4、招租方对广告牌的租赁用途和改造施工等享有监管权力。承租方经招租方同意,可以采用LED显示屏等广告牌形式,但不得随意更改、超出原定规格尺寸。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要求施工(如需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该第三方需具备相应资质),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施工方案须报招租方审批。
5、电源由承租方自行选择,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在制作安装期和经营期内应加强广告位及其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广告位及其设施的美观、完好和正常使用,并对广告位及其设施负全部安全责任;广告位的亮灯时间应遵照市政府夜景亮化的有关规定。
7、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转让、出借广告位经营权。
五、其它
1、标的按现状整体招租。租赁期内承租方享有租赁物使用权和收益权,租赁期满须无偿移交给招租方,并保证标的所有功能均可正常使用。
2、租赁合同到期后,重新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权。
3、本次交易的交易服务费按5年租赁年限成交总价根据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赣发改公管[2019]275号文件规定计算,由承租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租赁经营期内,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没收租赁押金,双方无偿解除合同,并由招租人重新招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承租方利用租赁标的物进行非法活动,损害招租方利益或公共利益的;
2、承租方中途无故单方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的;
3、招租方对广告牌的租赁用途和改造施工等享有监管权力,承租方未将改造施工方案报招租方审批的;
4、承租方未经招租方同意转租、转让、出借广告牌经营权的;
5、承租方延迟缴纳租金超过30日的。
违约方除了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需要承担守约方因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
七、报名、咨询、标的展示时间
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6日17:00时止。
八、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竞价时间:2024年10月17日14:00开始。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时间为竞价截止当日前一个月)。
3、意向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jxsggzy.cn/网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的竞价保证金。如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请先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萍乡地区办理CA证书请联系江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地址:安源区武功山中大道13-7号财富公馆610室(市人民医院斜对面);联系电话:0799-6328477)。
4、意向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价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下同)在银行的账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报名人自行在系统中选择,账号:报名时自行在系统中生成)。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2024年10月16日17时前到账为准。
5、意向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6、竞价人应熟悉本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的网上竞价流程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或参考服务指南(https://www.jxsggzy.cn/fwzn/007001/service.html),否则,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行负责。如不可预测的原因或竞价中网络系统出现问题,致使交易无法顺利进行和成交,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与招租方和交易中心无关。竞价人一旦参与网络竞价,则视为接受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风险以及交易系统披露的其他风险。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承租意向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招租方勘查标的。报名竞租,即视为知悉项目标的详细情况、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以及交易相关规则、约定,并接受全部交易条件。
2、承租意向人应认真阅读招租文件,在报名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并成功缴纳竞价保证金,按时参加网上竞价。
3、优先权人(原承租方)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规定交纳竞价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
4、未竞得人保证金在成交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途径退还。受让人竞价保证金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报中心存档后五个工作日原途径退还。
5、承租方须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到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悔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与经济责任。
承租方将交易服务费缴纳至萍乡市财政局(户名:萍乡市财政局;账号:1504200109024903818;开户银行:工行萍乡安源支行),并在备注处注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承租方须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凭成交确认书在五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7、网络竞价规则: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5分钟,延时周期为120秒,竞价阶梯为1000元/次或其整数倍。挂牌价即为竞价起始价,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成交价为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有效报价。
联系方式: 招租方名称:萍乡创新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中大道83-1号
联系人:周炜俊 联系电话:18179927977
代理机构名称: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江西省萍乡市玉湖东路行政中心2号楼二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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