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丰县盱江及全县支流河道疏浚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所属地区:江西抚州市
发布日期:2024-10-18
【招标公告】南丰县盱江及全县支流河道疏浚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抚州市 |
采购单位 |
南丰县嘉丰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聚臻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丰县盱江及全县支流河道疏浚工程EPC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丰县盱江及全县支流河道疏浚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编号:赣水建丰招字【2024】JZ-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南丰县盱江及全县支流河道疏浚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4039.87万元,招标人为南丰县嘉丰资源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计划对南丰县盱江及全县35条支流进行河道疏浚治理,总长
度536.92km,其中盱江河道疏浚总长度为10.42km,范围包括盱江白舍大桥上游5.
34km至下游5.08km,35条支流长度526.5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障、清淤
河堤修筑、河道堤岸生态护坡、河道生态治理提升及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及
其他建筑工程。其中河道清障28.13万m²、河道清淤1229.58万m³、河堤修筑34.
35万m³、河道堤岸生态护坡40.57万m²、河道沿岸绿化28.52万m²、沿河湿地修
复25.11万m²、沿河栈道16.3万m²、土地平整268.6万m²、砖砌排水沟3.54万m、
砼挡墙13.16万m³、沉砂池25座,并配套建设附属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丰县盱江及全县支流河道疏浚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丰县盱江及全县支流河道疏浚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不能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已组
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再组成联合体投标。
3.1设计方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②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③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或土地规划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3.2施工方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③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④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不含临时建造
师)执业资格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
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
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⑤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非
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⑥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
⑦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可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技
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应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⑧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⑨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①投标人无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
罚。;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叩时间:从2024年10月21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25日 17时00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O 3 0 0
36100
南丰县盱江及全县支流河道疏浚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丰县盱江及全县支流河道疏浚工程已由南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项
目代码(2404-361023-04-01-
187990)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丰县嘉丰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南丰县人
民政府办公室批准,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100046.76万元,招标金额为:84039.87万元。
2.2项目建设地点:抚州市南丰县盱江白舍大桥上下游段及全县支流。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对南丰县盱江及全县35条支流进行河道疏浚治理,总长度536.92
km,其中盱江河道疏浚总长度为10.42km,范围包括盱江白舍大桥上游5.34km至下
游5.08km,35条支流长度526.5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障、清淤、河堤修筑、
河道堤岸生态护坡、河道生态治理提升及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
其中河道清
障28.13万m²、河道清淤1229.58万m³、河堤修筑34.35万m³、河道堤岸生态护坡40.
57万m²、河道沿岸绿化28.52万m²、沿河湿地修复25.11万m²、沿河栈道16.3万m²、
土地平整268.6万m²、砖砌排水沟3.54万m、砼挡墙13.16万m³、沉砂池25座,并配
套建设附属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
具体工程如下:
(1)盱江白舍大桥上下游河段疏浚工程
河道清障3.25万m²、河道清淤479.32万m³、河堤修筑4.33万m³、河道堤岸生态
护坡7.00万m³、河道沿岸绿化3.25万m²、沿河湿地修复3.00万m²、沿河栈道2.08万
m³、土地平整31.68万m³、砖砌排水沟0.38万m、砼挡墙1.31万m³、沉砂池18座。
()全县支流河道疏浚工程
河道清障24.88万m²、河道清淤750.26万m³、河堤修筑30.01万m³、河道堤岸生
态护坡33.56万m²、河道沿岸绿化25.27万m²、沿河湿地修复22.11万m²、沿河栈道1
4.22万m²、土地平整236.93万m²、砖砌排水沟3.16万m、砼挡墙11.85万m³、沉砂池
7座。
(3)配套工程
附属工程包括水位尺38组,防汛责任碑36块,里程碑45块,警示牌432块;其
他建筑工程包括灌溉引水闸434座,灌溉拦水堰(坝)6座,机耕桥修复52座,过水
涵洞1645米。
2.4招标范围
设计工作内容:规划设计技术服务;施工工作内容: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
工工作;采购工作内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最终以招标
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2.5标段划分:一标段。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7工期要求:总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
4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能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已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再组成联合体投标。
3.1设计方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书;
②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③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或土地规划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3.2施工方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
③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④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不含临时建
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建
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
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⑤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⑥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C类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
⑦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可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
工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应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⑧投标人未丛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
⑨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通
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①投标人无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
政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规定的时间内在招标代理处报名并领取
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报名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含设计单位)、安全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加盖投标人(牵头人)
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5.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存在以
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在建项目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4)确定中标人之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个项目
投标,视为施工单位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5.3与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人员必须与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保持一
致(如擅自更换,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1日09时f3
0分,地点为江西聚臻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发
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丰县嘉丰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琴城镇桔都大道幸福小区3号楼一层商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聚臻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州市赣东大道1988号名人国际A栋17楼-3-4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