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车务段樟树东调车实训基地实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车务段樟树东调车实训基地实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南昌市 | 采购单位 | 南昌局集团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车务段樟树东调车实训基地实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车务段樟树东调车实训基地实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评审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车务段樟树东调车实训基地实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CZ-2024-61),于2024年10月21日在南昌完成了该项目的评标。现将该项目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1 | 樟树东调车实训基地实训设施设备 |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4日。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车务段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车务段:13979168693
电子邮箱:451885404@qq.com
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车务段
2024年10月21日
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