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江西萍乡市
发布日期: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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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萍乡市 |
采购单位 |
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PXYC<2024>45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萍乡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648 万元,招标人为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高速扫描仪采购8台,预算金额:柒万陆仟肆佰捌拾元整(¥*** 元),招标控
制价:柒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7488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
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须提供在工商部
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
6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须提供执业许可
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
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二个年度内任一期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告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
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参加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及法定代表人行贿行为记录参加
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公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拒绝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和关违法行为的供
应商报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参
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及法定代表人行贿行为记
录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公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声明函。投标
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站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附于投标文件内】。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实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
凭证或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
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的个体缴税凭证或证明(如个人所得税);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
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 其他组织和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7、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以及上述机
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8、供应商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
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
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11、中标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10月23日09 时00分到2024年10月2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受理报名后领取纸质版及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五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五楼会议室
七、其他
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委托,拟对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投标。
一、采购清单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PXYC<2024>45号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8台 74880 元
注:1、交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按照约定数量全部供货安装完毕并交付使
用。
2、付款方式:
(1)货物自采购方验收合格,按合同金额的95%支付货款,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
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2)采购方收到中标供应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验收合格单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以转
账的方式支付款项,否则,采购方有权延迟支付,且不视为违约。
(3)合同总价款是合同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全部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
设备、管理费、利润、风险因素、验收检测、税金、运输、安装等一切费用。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招标项目简介
高速扫描仪采购8台,预算金额:柒万陆仟肆佰捌拾元整(¥*** 元),招标控制价:柒万
肆仟捌佰捌拾元整(¥74880 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
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是
企业(包括合伙企业),须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
如律师事务所,须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个体
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二个年度内任一期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告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
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参加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及法定代表人行贿行为记录参加
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公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拒绝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相关违法行为的供
应商报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参
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及法定代表人行贿行为记
录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公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声明函。投标
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站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附于投标文件内】。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实行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
凭证或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
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的个体缴税凭证或证明(如个人所得税);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
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其他组织和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7、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以及上述机
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8、供应商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
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
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11、中标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须提供相关承诺函】。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核实供应
商是否为“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网站核实投标供应商是否为“三年内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
记载存在组织及法定代表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核实投标人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等
企业信息查询机构,核实投标供应商之间,其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存在股权关联的企业,经协商可允许一家报名);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通过行业内
网采购监管平台核实投标供应商是否被列入行业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存在上述情况的供
应商,一律拒绝接受其报名。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24 年10月23日至2024 年10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自公告刊登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萍乡经济开发区洪山大道红星佳禾建材广场
6栋3楼304-305室)。
3、资料费:3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受理报名后领取纸质版及电子版。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11月12日 15: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4 年11月12日 15: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
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五楼会议室(萍乡市建设东路98号)。
九、本投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公告期限:2024年10月22日至2024 年10月28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
通讯地址:萍乡市建设东路9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萍乡经济开发区洪山大道红星佳禾建材广场6栋3楼 304-305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99-6869319、***
2024年10月23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烟草公司萍乡市公司
地 址:萍乡市建设东路9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347号光丰小区2栋8单元3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一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入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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