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新余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袁河小区(一年)、茶山新城永泰路及阳光领地(三年)等商铺招租

所属地区:江西新余市 发布日期: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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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新余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新余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袁河小区(一年)、茶山新城永泰路及阳光领地(三年)等商铺招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新余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袁河小区(一年)、茶山新城永泰路及阳光领地(三年)等商铺招租
项目编号: JY24JX05014061
项目名称: 新余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袁河小区(一年)、茶山新城永泰路及阳光领地(三年)等商铺招租
标的名称: 袁河小区( 福泽路)23-25号一楼、二楼),挂牌价30,805.00元
袁河小区( 五一南路)1616-1618号(一、二楼),挂牌价23,227.00元
城投-阳光领地120-121号,挂牌价25,668.00元
城投-阳光领地118号,挂牌价12,495.00元
袁河小区( 五一南路)152-158号(一、二楼),挂牌价77,588.00元
茶山新城永泰路23-29一楼17-29二楼,挂牌价66,843.00元
城投-阳光领地116号,挂牌价15,441.00元
袁河小区( 福泽路)7-9号(一、二楼),挂牌价25,500.00元
袁河小区( 五南一路)160-164号一楼,挂牌价25,320.00元
茶山新城永泰路75-79二楼,挂牌价9,962.00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0月23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1月06日  
延期处理方式: 经披露交易信息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视情况申请是否再进行信息披露。
项目简介: 1、袁河小区( 福泽路)7-9号(一、二楼),面积125㎡/一楼,125㎡/二楼,挂牌价25500元/年,租期:一年。
2、袁河小区( 福泽路)23-25号一楼、二楼),面积125.6㎡/一楼,187.3㎡/二楼,挂牌价30805元/年,租期:一年。
3、袁河小区( 五一南路)152-158号(一、二楼),面积382.89㎡/一楼,376.69㎡/二楼,挂牌价77588元/年,租期:一年。
4、袁河小区( 五一南路)160-164号一楼,面积211㎡/一楼,挂牌价25320元/年,租期:一年。
5、袁河小区( 五一南路)1616-1618号(一、二楼),面积113.86㎡/一楼,113.86㎡/二楼,挂牌价23227元/年,租期:一年。
6、茶山新城永泰路75-79二楼,面积118.59㎡/二楼,挂牌价9962元/年,租期:三年。
7、茶山新城永泰路23-29一楼17-29二楼,面积254.74㎡/一楼,431.84㎡/二楼,挂牌价66843元/年,租期:三年。
8、城投-阳光领地120-121号,面积85.56㎡/一楼,挂牌价25668元/年,租期:三年。
9、城投-阳光领地116号,面积51.47㎡/一楼,挂牌价15441元/年,租期:三年。
10、城投-阳光领地118号,面积41.65㎡/一楼,挂牌价12495元/年,租期:三年。
重要信息披露: 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交易时间与地点
1、交易开始时间:
(1)袁河小区( 福泽路)7-9号(一、二楼)(2024年11月07日09:00)
(2)袁河小区( 福泽路)23-25号一楼、二楼)(2024年11月07日09:00)
(3)袁河小区( 五一南路)152-158号(一、二楼)(2024年11月07日09:30)
(4)袁河小区( 五一南路)160-164号一楼(2024年11月07日09:30)
(5)袁河小区( 五一南路)1616-1618号(一、二楼)(2024年11月07日10:00)
(6)茶山新城永泰路75-79二楼(2024年11月07日10:00)
(7)茶山新城永泰路23-29一楼17-29二楼(2024年11月07日10:30)
(8)城投-阳光领地120-121号(2024年11月07日10:30)
(9)城投-阳光领地116号(2024年11月07日11:00)
(10)城投-阳光领地118号(2024年11月07日11:00)
2、交易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06日17时止
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一次性缴纳竞拍保证金为挂牌价的30%)。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在银行的账户【要求同名,并在备注里注明:项目名称与标段(字数不超过15个)】转账。
开户名称: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注意事项: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或本单位)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四、报名及竞价流程
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先注册登记并激活CA锁(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完善注册基本信息),已经注册并激活CA锁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对受让方需要具备的资格有实质性要求的,报名人还需按要求提交规定的资格材料并经审查符合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本次竞价会现场为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CA锁证书登录)登录该项目的网上交易大厅竞价。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10以上;竞买人应熟悉本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周一到周日:8:00-17:30),否则: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要求:(1)报名者携带有效证件,签订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等名单,无拖欠债务等相关承诺书,到本公司办理竞租登记手续。自行网上报名者中标后也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方可与出租方签订合同;(2)报名者须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原承租人在同等价位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3、参与网络竞价:竞价人应提前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在该项目的网上交易大厅参与报价。
4、报价:竞价开始后,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出价为竞价阶段最高出价,有优先权的竞买人在竞价交易中可以行使优先权(即表示以该当前最高报价买受),交易结束前如无更高应价,则优先权人竞得标的;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权人在交易 结束前未作表示的(即加价或再次行使优先权),则标的由该最高报价人竞得。本条以上情况的成交均不得违反底价原则,即只有不低于保留价的报价才能成交,低于保留价的报价不能成交。
5、成交公告:竞价结束后主场交易中心在网上发布《成交公告》。
6、成交费用:代理佣金及交易服务费用按实际租赁年限及租金成交价总额的4%收取,由承租人承担。
7、租赁缴纳方式:遵循先付后用原则,租金第一年全年缴清,后续租金将在前一个已交租金届满前30日,按一年缴付租金。
8、租赁期限:(1)袁河小区福泽路商铺租赁期限为1年。(2)茶山新城永泰路商铺租赁期限为3年。(3)城投-阳光领地商铺租赁期限为3年。
9、竞租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一次性缴纳竞租保证金,金额为竞租起步价的30%。竞租中标后,未中标人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竞租中标人须在中标之日七个工作日内缴交一年租金及3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后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签订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注:网络竞价竞买人需要先办理CA锁后才能进行报名参与竞价
CA办理地址:新余市五一南路翠湖天地青创共享办平台3楼东面
联系电话:0790-6458550 / 0790-6458559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报名者须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3、报名者在参加竞拍时应提交未被列入失信人执行名单、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等名单,无拖欠债务等相关承诺或证明。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1.参与报名竞价,即视为已知悉项目标的的详细情况,并接受主要交易条件的所有条款。
2.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或以出租方的通知时间)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另行网上竞租标的。
3.出现如下情形的,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退还,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等其他相应款项的;
(2)项目成交后,买受人主动提出违约申请的。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店面以交付时现状出租,店面装修消防手续等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若店面出现漏水等问题,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修葺并承担所有费用。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间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交租金。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对商铺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含水电气)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自行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并赔偿出租方的经济损失。
3、承租人自行办理水电开通,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租赁期间发生的卫生(含公共卫生间)、水电气、物业等其它费用都由承租人承担。
5、租赁期满,该商铺面向社会公开售卖或竞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或租赁权。
6、承租人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黄、赌、毒以及走私、贩私、制假、售假等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房屋和场地上存放、生产和破坏的有害物品,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城市管理及市容环保要求。
7、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政府征用或其他非招租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租赁关系解除,招租人应按实际租赁期间收取租赁费用但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承租方承诺在招租人给予的合理期限内退出租赁商铺,若逾期未退出,招租人有权强制清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8、若招租人发现承租方提供资料不实,招租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后发现承租方有上述行为,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9、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或电费,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承租人同意若因其欠缴电费导致招租人垫付,招租人单方出具的垫付证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0、承租人所竞拍商铺不得转租。
11、租金不含税价,租金税金由承租方承担。
12、在本公告发出之日止,仍未支付清本出租标的物上一个租赁期间的租赁费的租户没有资格参与本次该出租标的物的竞租;若该租户仍参与本次竞租,即使其竞得了本次出租标的物的承租权,出租人仍有权取消其竞标资格。
13、本市场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承租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新旧、面积、状况、质量、外观、性能、权属、数量等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14、本次租赁的标的面积由委托人核定后提供,实际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若与提供的资料有出入,无论增减,均不影响本次租赁的成交和价格。
15、如原承租人以优先承租权重新获得该店面的承租,则租赁期限从原合同到期次日起开始计算,店铺租金则以竞租人公开竞租时价格计算。
16、竞租人可自行实地踏勘标的所在位置,未去者视为已知。
联系方式: 新余市国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余市中山路606号(暨阳赣州银行旁楼梯四楼-开标室)
联系电话:0790-6338816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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