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JXSY-ZFCG-[2024]第14号]吉水县上下老街部分街道立面改造项目合同公示

所属地区:江西吉安市 发布日期:202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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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吉安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吉水县上下老街部分街道立面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吉水县上下老街部分街道立面 改造项目 施 工 合 同 项目编号: JXSY-ZFCG-<2024>第 14 号 发包方(甲方):吉水县城市管理局 承包方(乙方):方圆化集团有限公司 签约日期:2024 年 10 月 25 日 10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吉水县城市管理局 承包方(乙方):方圆化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吉水县上下老街部分街道立 面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吉水县上下老街部分街道立面改造项目 (二)工程地点:吉水县文峰镇民营街、文化西路 (三)工程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清单内容。 (四)承包方式:根据甲方提供的预算相关资料及说明,由成交单位包 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进行总承包。 第二条项目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甲方要求的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详 见后附:工程量清单)。 第三条 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工,包括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工 作,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开工通知送 达乙方之日起第 1 天开始计算工期。在履约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包括甲方 变更装修标准)所影响的工期或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 双方签证认可后可做出工期顺延调整。 105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江西省、吉安市工程质量验 收标准合格标准。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监管部门有 关规定的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和 文明施工的相关工作。服务商在履行本合同 的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均由其负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成 交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 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采购人制订的本项目安 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 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等 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二)本项目下所有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 月。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或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人员、质量事故,或因中标 企业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 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供应商在接到售后电话后能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 处理问题,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应由供 应商承担,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保修,即由供应商派员到 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第五条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壹佰陆拾肆万陆仟陆佰捌拾元整 (人民币);金额(小写)¥1646680.00 元;(详见合同附件:中标预算清单)。 第六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工程款支付 105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 5%,在项目履约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无息退 还。工程款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10%,完成工程量的 50%,付至工程款的 30%,合同内所有项目施工完毕并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决算 审计付至决算总额的 97%,剩余款项在质保期(一年)到期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2、开工前 1 天完成装修设计施工图会审。 3、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技术调整意见,甲方应及时协调处理。 4、委派专人负责现场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组织人员对设计施工 图纸的确认及变更处理,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并及时签署相关 有效的变更、签证文件。 5、按合同要求确保按期按时支付工程款。 6、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在合同签订后 1 天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的编制、编制设备进场 计划并送甲方。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 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 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施工现场要指定专人设置安全标志,夜间 要设警示灯,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未经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施工场 地架设合理规范的施工用电专用线,各种机械实行“三相”、“五线”制专设 105 施工用电总配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相一漏制,相关安全事故导致的甲、乙 方及第三方损失、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期向甲方报送施工计划和完工进度报表。 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 担。 6、未经甲方同意不容许办理分包和转包本工程。 7、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施工材料进场须同时提供主材的应提供三证(厂家生产许可证、合格 证、材料检验报告、材料试验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及送检),隐蔽 工程必须由甲方到场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则甲方均不予认可,由此 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9、负责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地面清扫干净。 10、竣工验收后,乙方人员必须在三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11、乙方所拟派人员发生一切事故及重大疾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如因乙方失职造成的火灾、财产损失等重大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 责任。 12、人员配置: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各一名,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一名,提供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须为 土建专业(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 证明加盖公章)。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每星期至少 5 天在工地现场 105 (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签到),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到达工地现场,须提前向采购 人申请,并获采购人同意;项目负责人不在工地现场的每天罚人民币 500 元/ 人,累计天数(含旷工、请假等)超过合同工期 1/10 的,采购人将对成交供 应商进行处罚,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2%,并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3、乙方购买的且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施、设备的保管工作及安全保 卫工作由乙方负责。 14、乙方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当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时,乙方应积极应 对,及时处理。 15、施工前、验收等与相关市政。交警、城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工作,在甲方配合下自行协调,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验收及结算方式 1、主要材料进场后需经过监理人、甲方复验方可施工(乙方需提供复验 申请报告,且经甲方签字盖章认可),如提供的材料质量、规格不符合本项目 竞谈文件及设计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 乙方承担。 2、各个施工节点含隐藏工程均需乙方发出书面验收申请,经监理人、甲 方验收合格(书面签字盖章认可)且乙方必须提交验收时的相关验收资料(含 影像资料)后方可进行下一环节。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在办理结算时 不予认可。 3、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甲方申请验收,如验收 合格,甲方将向乙方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4、乙方在工程验收时需向监理人、甲方提交所有符合甲方要求的验收资 105 料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 5、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 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因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相关质量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 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工程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工程不符 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 2%的违约金。 2.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 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2‰。 3.乙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 2‰的违约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4.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 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 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5.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逾期金额 2‰的违约金,逾期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1.合同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处理,如双方协商或 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任意一方应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 105 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一式伍份,双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项目的招投标、竞争性谈判有关资料(含中标通知书、中标预算、投 标书及其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 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账号: 开户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账号:0133014170000734 开户地址:中国民生银行德胜门支行 2024 年 10 月 25 日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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