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JXHT2024-RJ-G00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及整合建库工作服务项目

所属地区:江西赣州市 发布日期:2024-10-31

【招标信用】[JXHT2024-RJ-G00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及整合建库工作服务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赣州市 采购单位 瑞金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瑞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及整合建库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瑞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 理规范及整合建库项目 甲方(采购单位):瑞金市自然资源局 乙方(服务单位):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赣州瑞金市 签订日期:2024 年 10 月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瑞金市农村土 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及整合建库项目 的中标结果和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XHT2024-RJ-G003)的 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作业范围 1、项目名称:瑞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 证成果清理规范及整合建库项目。 2、作业范围:瑞金市行政区域范围。 第二条:工作目标和内容 1、以成果“共同认可、互通共享、全面启用”为目标,经统计,全市现有农村土地承包方 106087 户,宗地 675838 宗。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规范整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建库、问题清理等工作,建立符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数据标准的数据和不动产登记数据 库标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进一步规 范已有成果,有效支撑常态化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 登记发证工作,维护和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为深化农村 土地制度改革奠定产权基础。 2、按照“数据-档案-证书”一致、与真实权属状况相 吻合,以及档案和数据库管理等规范性要求,进一步完善、 1 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建立符合农村 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数据标准的承包合同数据成果,配套研发 一款符合农业农村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签订、审核、备 案工作要求,可与不动产登记实现数据共享的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合同管理软件。建立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标准的农村土 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数据成果,整合建库验收以后,需 要安排 1 名专职技术人员跟班服务半年,负责数据库的安全 和质量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门档案管理要求建立相应的以 户为单位的电子档案,并按照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要求建立 以宗地为单位及实行不动产单元号管理的电子档案,电子档 案建立后负责将纸质档案运输至区档案管理部门交接保存;与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林权等登记成果进行 比对,对存在权属、地类、界线冲突的进行问题标识和处理。 3、本项工作符合自然资源部和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规定 的其他内容。 4、以上为乙方要完成的工作。 第三条:政策依据及执行技术标准 1、政策文件 (1)《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 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 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 2 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8 号) (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耕地)承 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的通知》(农办政改〔2022〕2 号) (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 同管理的通知》(农办政改〔2020〕9 号) (5)《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 果资料接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0 号) (6)《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登记成果资料移交工作的通知》(农办政改〔2019〕17 号) (7)《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土 地承包合同管理和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3〕1 号) (8)《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 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接收工作 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函〔2020〕286 号) (9)《中共江西省委农办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 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的通知》(赣农办字〔2019〕6 号) (10)《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档案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国 家档案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 3 法〉的通知》(赣农字〔2015〕4 号) (11)《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档案局关于转发农业部 国 家档案局江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 理规范和整合建库工作方案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4〕17 号) 2、技术标准 (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2021 修订版) (2)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土地承包经营 权等扩展内容)》(试行)的函(自然资登记函〔2023〕50 号) (3)《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 ( TD/T1067-2021) (4)《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 年修 订版) (5)《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 37346-2019)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 NY / T2538-2014) (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NY/T2539-2016) (9)《家庭关系代码》(GB/T 4761-2008) 4 (1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 办法(试行)》(农办经〔2015〕5 号) (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指 南(试行)》(农办经〔2015〕13 号) (1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 法(试行)》(农办经〔2015〕13 号) (1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 法》(农经发〔2014〕12 号) (14)《江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 理细则》 (15)《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 (16)《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 (1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23) (18)《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 (19)《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1001-2005) (20)《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 (21)《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TD/T 1016-2003) (22)《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指南》(江西科 学技术出版社,2019 年,5 月) (23)《江西省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指南》(江 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17 年,5 月) 5 (24)《江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 理规范和整合建库技术指南》(2024 年 4 月) 第四条:知识产权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 方应保证甲方及其用户在使用服务或服务的任何部分不受 任何关于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及所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其它合法权益的指控;乙方须自行承担因 本项目发生的一切侵权、意外及第三方引起的损害而产生的 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 费用。 第五条: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1、项目费用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捌万壹仟捌佰元整,即 RMB:¥3281800.00。该合同总价是完成服务内容所有含税 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2、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后完成前期工作和全市档案扫描支付合 同金额的 30%(¥984540); (2)完成全市数据整合与建库工作支付合同金额的 40%(¥1312720); ( 3 ) 通 过 验 收 及 省 级 核 查 支 付 合 同 金 额 的 30%(¥984540); 6 (5)资金支付由市财政资金拨付给自然资源局后自然 资源局进行支付,不计利息。 第六条:服务期限及工作进度安排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并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 完成第二条所列服务。 2、工作进度:2024 年 12 月底前,清理规范和整合建 库成果具备不动产登记窗口全面开展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 的技术条件,基本完成项目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2025 年 10 月底前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要求项目通过检查验收。 第七条: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成 本合同项目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和技术要求,并对所提供的 全部资料及文件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并承担这些 资料、文件引起的全部责任。 2、协助乙方的作业队伍进入现场开展工作,并对乙方 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条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需按乙方工作完成进度申请拨付工程款,以保 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的一般义务 (1)遵守法律。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乙方在履行合同中造成自己及他人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害 7 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依法纳税。乙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 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 (3)完成全部项目工作。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甲方 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 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乙方应按 合同约定提供调查文件及相关服务等。 (4)保密条款。乙方有义务保守所知晓甲方的商业秘 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 于技术情报、数据资料及其他登记数据;乙方有义务保证甲 方数据安全性、真实性,严禁擅自修改、复制、篡改、毁坏、伪造项目登记数据;乙方违反保密数据安全规定及工作中造 成数据遗失、被盗、误用或计算机操作不当、网络故障处理 不当等行为导致数据混乱和丢失的,给甲方造成损失,按规 定承担赔偿责任。 2、其它义务 乙方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 15 人。 (2)乙方应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要求,确保项 目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3)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 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8 (4)本项目实行包工包料,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检查验收 1、乙方应当在 2024 年 12 月底前基本完成项目成果清 理规范和整合建库,2025 年 10 月底前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要 求项目通过检查验收。 2、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书之日 7 个工作 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初步验收; 3、乙方验收前应对服务内容全面检查,应整理列出服 务清单(服务清单的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一致)交甲方,作 为甲方验收的依据; 4、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清单依照招标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上的要求。涉及乙方向第三方采购商品类实物的,应按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达到要求的给予签 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后果由乙方负责; 5、甲方应组织专业人士在现场验收,验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专业人士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时 乙方必须在场。甲方根据其验收情况作出验收结果报告,乙 方必须予以配合。如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场乙方仍不到场 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验收结果报告; 6、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 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更换或退货、整改或重做等措施妥善 处理,并由此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9 7、项目实施及验收过程中涉及验收费用、质检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条:售后服务 1、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售后服务期五年。 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乙方接到甲方售后服务通知后,乙方必须在 4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成果资料 1、数据库成果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初始数据库。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更新数据库。 2、档案成果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始档案成果(纸质和电子档 案)。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新收集档案成果(纸质和电子 档案)。 (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档案(纸质和电子 档案)。 3、合同成果 合同成果包括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 目中签订的合同成果,以及此次成果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项 目中重新签订的合同成果。 10 重新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须符合当地农业农村主 管部门的要求,原则上应符合农业农村部最新颁布的农村土 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格式。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合同网签 和电子证照制度,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纸质合同和电子成果。 4、文字成果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 和整合建库实施方案。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 和整合建库技术设计书。 (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 和整合建库前期调查检查报告。 (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 和整合建库技术总结。 (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 和整合建库质量检查报告。 (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 和整合建库工作总结。 5、其他成果 (1) “档-证”一致性检查统计表。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 和整合建库证书抽样单。 (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及整 11 合建库问题情况记录表。 (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及整 合建库问题情况处理表。 (5) “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不动产单元”关联关系表。 (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清理规范 和整合建库质量控制检查记录及处理表。 (7) 所需的其他成果。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随意变 更时长、时段、位置和内容的,每违约 1 次,应按合同额的 1%支付违约金,且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整改。给甲方 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服务内容的,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成,逾期未完成的, 每延期一日,乙方应以合同总金额的 1‰每日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乙方延期超过 7 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 返还全部款项。本合同项目如未通过县、省级验收,乙方需 返还全部款项,甲方有权将本合同内容交由第三人完成。由 于不可抗力的因素(疫情、自然灾害、主管部门变更技术方 案等)导致成果资料未能按时提交,乙方免责。给甲方造成 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全部赔偿。其他条款与本条款不一致 的,以本条款为准。 12 3、赔偿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函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拍卖 费、交通差旅费、调查取证的费用等。 4、乙方有责任对接收的项目工作基础资料及工作形成 的成果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且成果提交验收后不得保留所有 成果,对项目工作涉密数据资料失泄密负责,甲方保留追查 权力。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正本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 执 贰 份,采购代理机构 壹 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 效。 2、双方确认,本合同尾部列明的地址为其有效的邮寄 送达地址。对本合同项下非诉时各类通知等文件,以及就本 协议所发生的任何诉讼(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等任何诉讼 程序和执行程序)过程中对其发出的函件、传票、通知等法 律文书,只要以邮寄送达方式发送至本合同尾部列明的邮寄 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具体送达日期适用《民事诉讼法》中 关于送达日期的规定。 13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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