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昌地铁1、2、4号线语音广告项目(3+1年)
【招标公告】南昌地铁1、2、4号线语音广告项目(3+1年):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南昌市 | 采购单位 | 南昌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南昌地铁1、2、4号线语音广告项目(3+1年)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昌地铁1、2、4号线语音广告项目(3+1年) 报名竞买
租赁底价: ¥126.000000 万元/年 项目来源: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 项目编号: JX2024ZL00351
- 保证金: 7.9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出租方:南昌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11-01 至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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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承租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请联系交易机构报名)!如有意向,请点击此处 报名竞买。
用户指南
竞拍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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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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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上传附件材料 -
第四步
开始竞价 -
第五步
竞价成功 -
第六步
项目交割
- 标的信息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出租方信息
- 报名联系方式
- 意向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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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隐藏
1. 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出租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出租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南昌地铁1、2、4号线语音广告项目(3+1年) 项目编号 JX2024ZL00351 出租底价 126.000000万元/年 挂牌日期 2024-11-01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1-15 资产概述 本次挂牌招租标的为南昌地铁1、2、4号线车厢、站台及站厅语音广告,期限为3+1(年),具体内容详见《招商要素明细》及《租赁合同》。 出租标的具体信息 出租标的地址 出租面积 出租用途 南昌地铁1、2、4号线车厢、站台及站厅语音广告 出租期限 3+1年 免租期限 配套设施 租金支付方式 每季度支付一次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详细信息 暂无
资产地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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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1-01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由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组织网络竞价,网络竞价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三个月成交租金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之后每三个月租金应在上一租赁期限届满日前十天付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本项目后续租金场外结算,场外结算所涉及的一切纠纷、争议、损失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承担,均与省产权所无关。 2.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出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三个月成交租金无息转付给出租方。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租赁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24)第2-143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租赁,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租赁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项目挂牌价为年租金,首年租金为126万元/年,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以此类推,直至租赁期满。 4.承租方需另行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租赁合同第三年度的三个月租金。 5.本标的合同期限为3+1(年),三年经营期届满前3个月,由承租方提出申请,出租方审核通过后再续签1年,续签条件详见《租赁合同》。 6.标的踏勘联系电话:何先生 0791-83960117。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承租申请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7.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附件《招商要素明细》及《租赁合同》,请点击链接下载。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后,视为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双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4.【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的政府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承租方还须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出租方与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签订的进场协议计算收取。交易服务费按4年的总租金计算。 (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5.【交付】 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付清首期成交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签订合同前,标的物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纠纷、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所有安全责任及事故等均由出租方承担;合同签订之日起,标的物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纠纷、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所有安全责任及事故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7.【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须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或直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记录的承租方,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3、承租方或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被列为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7.9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保证金收款账号 该项目为在线结算项目,收款账号以短信通知的账号为准,待报名登记后在个人中心查看收款账号信息。 处置方法 发生以下(1)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或标的单位合法权益的: (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出租方或标的单位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租赁合同的; (6)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 (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交易费用的; (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被确定后,其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首期三个月成交租金,期间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全部首期三个月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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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南昌轨道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出租方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洪都北大道889号(1#商业办公楼)12层(第12层) 法定代表人 管海军 注册资本(万元) 16,000.0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60102586594423J 经营规模 中型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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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周女士、万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91-88526621、0791-8852108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交易机构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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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身份证 需要 需要 需要 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 需要 需要 需要 授权委托书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打印网页公告及《网络竞价规则》并作以下承诺: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该项目网上挂牌公告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完全接受《网络竞价规则》并进行了不限于披露情况的尽职调查,并认真考虑了相关风险因素,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相关截图;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相关截图;以及查询未被列为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相关截图。 需要 不需要 不需要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需要 需要 需要 法人代表身份证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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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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