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城县黄家山校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基础及主体土建工程劳务分包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抚州市 发布日期:2024-11-02

【招标公告】南城县黄家山校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基础及主体土建工程劳务分包竞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抚州市 采购单位 江西万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城县建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城县黄家山校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南城县黄家山校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基础及主体土建工程劳务分包
竞价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南城县黄家山校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基础及主体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已经上级批准,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招标,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南城县黄家山校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基础及主体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含劳务施工资质;
2.3、本项目仅限抚州市范围内注册企业投标。
三、招标控制价和招标内容
3.1、招标总控制价(含3%税):***.74元(招标总控制价不包含破除桩头费用和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咨询费用)(具体详见附件1清单和附件2图纸)。
3.2、招标内容按施工图进行施工,具体包括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2.1、破除桩头,1#厂房129个、2#厂房102个、3#厂房111个,4#厂房147个,5#厂房123个,6#厂房140个,共752个,桩直径800mm。破除桩头按150元/个(固定价,不列入竞标范畴,单价含3%税)。
破除桩头的施工内容:含桩头降土、机械破碎桩头砼、桩头整理钢筋(调直、焊接或截除钢筋)、部分桩头植筋、砌砖胎接桩等,余渣外运(运距15km以内),含配合桩基检测施工费(不限于以下施工内容:(1)配合桩基检测单位对临时通道进行平整、磨桩头、移机等;(2)低应变法受检桩头干净、平整、无水,对于不平整桩,在无法满足检测情况下,需进行打磨,打磨点不少于4个,对于裸露钢筋,影响检测数据的应进行切除,桩头截面与桩身截面基本一致;(3)检测桩裸露钢筋应扳倒,桩周围不应有障碍物,保证钻芯机有架机条件,桩周边应具备蓄水条件,入水沟及排水沟应联通检测桩,配合钻芯机现场吊装及给定桩中心点,检测结束后中标单位需按规范封闭钻芯孔),含局部基础换填平整所需的一切人工和机械费用。
3.2.2、新建1#厂房建筑面积(暂定)9499㎡、2#厂房建筑面积(暂定)8064.52㎡、3#厂房建筑面积(暂定)8662.72㎡,4#厂房建筑面积(暂定)12073.16㎡,5#厂房建筑面积(暂定)10281.92㎡,6#厂房建筑面积(暂定)10761.66㎡,12#设备房建筑面积(暂定)1112.02,总建筑面积暂定60455㎡。最终建筑面积以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测绘单位测绘的竣工图为准。一层层高10m(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二层层高6.8m。基础工程完成后,中标单位负责涉及室内外和基础工作部分的土石方回填和夯实。
(1)模板工程(木工):包括但不限于含模板、方料等主材和钉子、铁丝、泡沫胶带封边、脱模剂、螺杆(止水螺杆)、山型卡、双螺帽加固(大型构件)、PVC套管、外墙剪力墙及柱加固PVC套管洞泡沫剂封堵等安装加固辅材;含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吊运、堆码、清理、场内二次转运、机械及配套设备等木工施工所需的一切人工和机械。从基础底板、梁至主体结构(含二次结构、屋面分部结构等)。至少3栋厂房(不含设备房)首层必须使用全新模板,同时每层梁、柱、板、剪力墙必须达到清水混凝土标准。
楼面模板接缝、孔洞在钢筋施工前需修补好,如天棚未达到清水砼质量要求,需予以处理,由此产生增加的材料费用和劳务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支付。
(2)钢筋工程(钢筋工):包括但不限于含钢筋制作加工、安装(含单双面焊接、柱筋电渣压力焊或直螺纹套筒机械连接等)、吊装、钢筋棚制作(含场地平整和压实、垫层施工,垫层的砼甲供,钢筋棚制作必须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含扎丝、保护层垫块、焊条、套筒等材料;含钢筋接头、植筋的所需植筋胶和工具(植筋钢筋甲供)、钢筋加工的机械(如使用套筒连接包含在报价中,结算不予调整),钢筋制作设备及配套设施,钢筋场内的二次搬运等钢筋施工所需的一切人工和机械。从基础底板、地面、承台、梁至主体结构(含二次结构、屋面分部结构等)。如有沉降要求的应设置沉降观测点(材料包含在中标单价内)。如有设置后浇带或者防水要求的结构,设置止水钢板及竖向堵浆网的焊接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施工,材料甲供。
(3)砌筑及混凝土工程(石工),包括但不限于含以下施工内容:
①砼浇筑从基础垫层开始至主体结构,室内楼面(按设计图施工)、地面施工及找坡,含所有砼、砂浆的养护工作(养护工作的软水管由中标单位提供和连接,养护过程中的水应确保不影响其他专业工程的施工或已完成的工程实体,如造成其他专业工程的损失应负责赔偿);若后期发生设计变更,楼地面类似做法单价不做调整;含屋面结构层砼浇筑及养护,屋面分部结构施工等;含硬质铺装区的混凝土保护层及保护层以下工序施工、室外入户处台阶及坡道、散水施工(除面层铺装外)、各类专业设备的所有基础施工(例:电梯机房、通风机房设备基础)等工程。
②砌体工程含二次结构(按规范及设计要求留设)、所有零星砌筑、吊运、场内二次转运、砌筑辅助材料、砌筑用脚手架、砖浇水养护等施工所需的一切人工和机械;
③粉刷工程含内外墙粉刷,含混凝土梁、墙、柱(除施工图特别注明外,所有梁、柱、墙、楼梯板、悬挑板均应粉刷)、阴阳角、门窗套、线条及其他零星工程和保温(按节能设计要求)工程粉刷(按设计图施工)耐碱玻纤网格布、内外墙粉刷钢丝网及玻纤网、喷界面剂及材料、内外墙及地面、楼面、顶棚伸缩缝材料、沙浆王或岩石精等辅助材料,材料吊运、场内二次转运、登高作业使用钢管脚手架、养护及软水管等施工所需的一切人工和机械费用。
(4)架子工程(架子工),包括但不限于含以下施工内容:
①按规范及专项方案要求搭设钢管落地外脚手架:含钢管、工字钢及扣件、安全网(含标志标牌,安全网应在整个外围满张挂落地)、脚手片(至少在底层、作业层、中间隔离层满铺三道及以上,在外墙粉刷及外墙施工时,损坏或者无法使用的由架子工无条件负责更换新的)、剪刀撑及临边洞口防护等外围钢管黄黑标识油漆等所有材料;含外脚手架搭设及拆除、脚手架砼基础铺设、上人斜道、卸料平台、安全通道、外架楼层带及警示带、所有临边洞口(不论大小)安全防护、防护棚、升降机防护门等均按标化工地执行。场内二次搬运等涉及架子工施工所需的一切人工和机械费用;内支撑架搭设至柱牛腿位置时,需搭设沿牛腿通长方向的脚手架走廊及牛腿位置操作平台应加大加密加固,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②钢管内脚手架首层:含钢管及扣件、脚手板等所有材料;内脚手架按规范要求搭设加固及拆除、钢管吊运、场内二次搬运及有序堆放等内脚手架施工所需的一切人工和机械。
③6栋厂房室内首层(10m高)、二层(6.8m高)需搭砌墙、粉刷专用钢管脚手架,禁止使用移动脚手架。
④外墙脚手架以最后一栋厂房或设备房的粉刷工程结束后作为时间节点,从该时间节点开始延长2个月无偿提供给业主方使用,具体完成时间以现场驻点工程师和施工员签字认可的时间为准,费用含在综合报价中结算过程中不予调整。
⑤钢管脚手架的钢管、扣件,施工前需出具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检测的费用由中标负责。
(5)避雷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含避雷工程安装施工,不含主材费,中标单位需提供不限于焊条、切割片等辅助材料,同时应确保避雷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6)水平、垂直运输(机械):包括但包括但不限于含垂直运输机械含机械租赁、机械基础施工(砼和钢筋甲供)、机械安装拆除及维护保养(应按时记录)、操作工、机械使用验收及相关手续办理等涉及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垂直运输机械在土建施工过程中和未撤场前必须无偿提供给其他专业或劳务使用,所有外墙粉刷完成后应延长2个月无偿给业主方使用,延长使用的开始时间以现场驻点工程师和施工员签字认可的时间为准,费用已含在综合报价中结算不予调整。本工程要求使用人货梯运输材料,禁止使用物料提升机。
(7)12#设备房:包括但不限于含基坑开挖、土方外运(运距15km以内)、地下室施工完成后的土方回填、砖胎膜施工、基础工程、防水施工(防水材料甲供)、止水钢板焊接(止水钢板甲供),以及钢筋工程、模版工程、架子工程、砌筑及混凝土工程、水平、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文明施工的所有内容。
(8)安全文明施工及中标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全费用投标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现场管理人员投入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的费用需足额投入使用,现场安全必须达到验收标准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①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
②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如遇施工时被拆除需无条件恢复,费用不另计);
③塔式起重机、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配套防护设施;
④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⑤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防护设备上的安全标语;
⑥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扬尘治理(裸土绿网覆盖等)、区间路排水沟及喷淋维护等(围档喷淋及炮雾机由甲方负责,日常使用及维护维修无条件由中标单位负责);
⑦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应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⑧中标单位应严格执行扬尘防治“6个100%”措施,即:一是施工工地100%围挡?,确保施工工地周围完全围挡,防止扬尘扩散(此项招标人负责);二是??裸土和易扬尘材料100%覆盖?,对裸露的土壤和易扬尘的材料进行覆盖,防止扬尘产生;三是?施工道路场地100%硬化?,施工道路和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减少扬尘(场地硬化由招标人负责,扬尘治理由中标单位负责);四是?驶出车辆100%冲洗?,所有驶出工地的车辆必须清洗干净,防止携带扬尘离开工地;五是??土方100%湿法作业?,土方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如喷淋、洒水等,减少扬尘;六是??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渣土车辆必须密闭运输,防止运输过程中扬尘扩散。
3.2.3、钢筋、砼、水泥、砂、砖、换填材料等主材由招标单位提供,但主材使用按国家相关规定的损耗实施,超出部分按使用期间内采购价的平均价相应扣除工程款。
3.2.4、水电工程(含预埋)、消防工程(含预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及二次深化设计等不属于劳务分包范围,地面楼面面层属于中标单位实施范畴。
3.2.5、外墙及后浇带止水钢板焊接及材料采购(含辅材)、基础砖胎模砌筑及粉刷、外墙后浇带封堵砌筑、混凝土试件及砂浆试件制作、现场检验及试模采购、试块送检、养护所需的皮管等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3.2.6、材料应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
3.2.7、基础施工产生的抽水台班包含在投标单价中,不另行据实结算(周期:基础施工至回填土结束)。
3.2.8、基础主体范围以外发生的工程量另据实计算(报价含基础土石方破除开挖外运(运距15km以内)、基础和室内外回填及夯实等)。但中标单位为便于施工而自行超挖的部分不计)。
3.2.9、施工现场及周边项目红线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扬尘治理工作、建筑垃圾(中标单位自行施工产生的)的清运由中标单位负责(周期:从基础施工至内外墙粉刷结束)。
3.2.10、上级部门巡视或检查时无条件配合招标人。
3.2.11、临时办公用房及员工住宿用房(员工住宿用房不得设置在项目红线范围内)由中标单位负责。
3.2.12、中标单位派驻的现场管理人员应做到对施工图纸相当熟悉并严格按设计图纸内容施工、其他专业有预留孔洞的在土建施工过程中按图施工。如有变更必须按业主方或设计院签发的变更单进行施工,工程量增减结算方式在合同内约定。如未按图或其他专业图纸预留的,后期开孔费用由中标劳务单位负责。
3.2.13、劳务公司必须现场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日常施工安全管理。
3.2.14、空心楼盖的腹效模,中标单位负责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并且负责安装,厂家负责安装技术指导,招标人只负责将成品腹效模堆放在施工现场合适位置。
3.2.15、如遇特殊情况,外墙脚手架延期超2个月,按0.1元/平米/天(外墙展开面积)补偿费用,无驻点工程师和施工员书面通知,中标劳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垂直运输机械、塔吊、中标劳务单位提供的临时用水用电设施延期超2个月,后期使用期间产生的费用(含维护维修工作),中标劳务单位可与招标单位进行协商补偿费用,不得恶意对抗第三方。
3.2.16、招标人在现有±0.00标高上按-0.8m交付,剩余基础产生的土石方开挖及外运(外运运距15km)由中标单位负责,费用含在报价中,请投标单位谨慎报价。
3.2.17、地面结构层做法按设计图施工(类似做法不予增加费用)。
3.2.18、内外墙面、地面、楼地面、天棚伸缩缝材料及安装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严格按设计图中的材料要求及做法施工),如设计有变更,类似做法不予调整中标单价。
3.2.19、农民工支付:中标单位的农民工工资需按月足额支付。
3.2.20、首层层高10米、消防水池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编制费用、专家评审费用、专家评审后方案修改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专家评审的技术方案按16000元/个(总价包干,含税3%),招标人负责审核,不列入竞标范畴。
3.2.21、增减工程量的结算方式:(1)报价单内工程量的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建筑面积和中标单价据实结算;(2)报价单外工程量的结算方式:有中标单价的按中标单价结算,无中标单价的按甲方确定的单价*(中标总价/招标总控制价*100% )作为结算单价。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支付中标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2)工程进度款由中标单位每个月提交实际完成工程量,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
(3)工程完成100%工程量,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并同时退回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同时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及时足额付清所有农民工工资,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单位套取农民工工资,招标人有权以此作为线索移送县社保局或县纪检进行立案;如招标人替中标单位垫付农民工工资,招标人有权从中标单位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如中标单位剩余的工程结算款不足以抵扣招标人垫付的农民工工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法诉追偿;
(4)项目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完成工程量的97%,剩余保修金3%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5)中标人应接受招标人银行转账、金融产品等支付方式。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指定招标人账户。保证金的金额:37万元【只允许转账,不接受保函,转账时备注工程名称(如备注信息超过银行规定数字,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工程名称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的信息如下:
户 名:江西万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南城县支行
账 号:208603090000036354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下午17时前。
5.3、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5.4、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和未备注工程名称,均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开标。保证金是否到达招标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六、报价材料(所有报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6.1、报价单(详见附件3,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6.2、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6.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6.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6.5、被委托人现场报价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6.6、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6.7、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6.8、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注:多页的报价单需每页正面加盖公章、法人私章,若只盖骑缝章不作为有效报价。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7.1、各潜在的投标单位自行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网址:http://ztb.jxfz.gov.cn/nc/)自行下载查看或获取;
7.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6日上午9时。
7.3、开标地点(报价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二厅)。有意参加报价的投标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报价资料到开标地点签到报价。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八、评标方法
8.1、本工程采用投标总报价最低价中标(若报价单的单价计算得出总报价与填写的总报价不一致时,招标人有权取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和报价总价两者的低值作为中标总报价,如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高于报价总价,中标单价按(1-报价总价/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同比例下浮计取,确定中标单价。)。投标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投标总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序取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排序人,排序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单位报价出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则采用电脑随机编号后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同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8.2、资格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其报价均按作废无效的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8.3、各潜在投标单位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和招标总控制价,否则均按作废无效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8.4、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私章,报价单需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且投标人不得更改报价单的相关内容,否则按无效报价标处理(详见附件3,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无效报价标处理)。
8.5、如发生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标人终止合同等情形,经招标人认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价格合理,且经第二中标候选人同意,招标人有权选择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否则重新招标。
8.6、投标单位报价单如未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报价,出现子项漏项、缺陷,子项未报价等情况,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按作废无效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报价排序;投标单位的报价清单如子项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现象,视为投标单位对该子项的所有费用让利,中标后需按清单数量无条件足额予以实施,如实际施工超出清单工程量,据实按中标价结算。
8.7、本次招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除外)。若投标单位中标,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拉黑并报送住建、人社等相关单位。
九、进度要求
9.1、工期:暂定180日历天,且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工期进度。
9.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确认好倒排进度工期表后,中标单位应按照倒排进度工期表保证各道施工工序所需的工种人数、机械数量如期完工;中标单位应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和机械数量每天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书面约定。因招标人原因延误工期则工期顺延,因中标单位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则赔偿2000元/日历天,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因中标单位原因,不履行工期的约定、工程连续三天或累计五天停工,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单位提前完成约定的倒排工期,则奖励2000元/天。
十、安全生产要求
10.1、招标人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如安装施工现场场所通道、供电设施电源等。中标单价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标单位应确保足额使用。
10.2、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工伤保险由招标人购买,费用由招标人支出,中标人需与施工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协议并负责提供资料及时办理保险事宜。工伤理赔范围内由招标人负责,工伤理赔范围外由中标人负责,如招标人替中标人垫付工伤理赔外的金额,可向中标人进行追缴或从工程款中直接扣回。
10.3、本分部分项工程涉及到登高作业、高空作业等比较危险的作业情形,要求中标单位应为该部分作业人员购买商业险。
10.4、中标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中标单位自行安排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严禁违章违规作业,因中标单位操作不当或未按安全规范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10.5、中标单位必须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聘请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中标单位员工在施工期间造成的任何事故伤害都由中标单位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10.6、中标方材料的二次搬运和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严禁违章违规作业,如因违章作业和违规施工作业造成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招标人概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质量要求
11.1、中标单位完成的工程实体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且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规范的要求。本分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必须确保一次性验收通过,且需配合招标单位提供相关验收资料。若验收不合格,返工或整改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劳务费、人工费、检测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11.3、如中标单位不服从招标人管理,不按图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情形,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未支付的工程款不予以支付,对投标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不能弥补招标方损失的,如履约保证金不能支付工程款,招标方有权予以法律起诉追偿,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同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十二、临水临电要求
12.1、中标单位负责一级配电箱以下的用电(含配电箱、电缆电线、电杆等主副材料),安装拆除及维护保养、夜间作业等均需达到安全用电验收标准(电费自行解决)。
12.2、场地以内的主管以外的临时用水(含安装管道等主副材料),安装拆除及维护保养等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12.3、水电费由招标人承担,但中标单位须节约用电用水,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中标单位水电费故意浪费,招标人有权进行罚款。中标方的生活区设置必须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未经相关单位的批准不得在生活区设置经营场所。
十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3.1、中标单位施工人员一切劳保用品由中标单位负责,包含安全带,安全帽,雨衣、雨鞋、手套、太阳灯、夜间照明灯具、小喇叭(应急使用)等。
13.2、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
13.3、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建筑垃圾、剩余的甲供材料(投标人使用的)、回收的废弃材料(如塑料包装袋、空桶、包装袋等),应按招标人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堆放至指定地点(费用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结算时不再计取),如中标单位拒绝实施,招标人有权聘请其他劳务人员实施,产生的费用招标人有权从中标单位的进度款中扣除。
13.4、中标单位严禁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甲供材料、废弃可回收材料从施工红线范围内携带出去,若招标人每发现一次此类情况则罚款500元。
13.5、如经招标人发现监守自盗事件发生,招标人则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都由中标单位承担,并保留追究的权利。
十四、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
施工过程若有甲供材料或产品需要二次搬运,二次搬运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二次搬运费不另行计费。
十五、成品保护要求
15.1、本分部分项工程未组织完工验收移交招标人之前,已完成的工程实体由中标单位负责保护,因未妥善保护而造成的返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15.2、中标单位有保护其他工种施工成品的义务,因中标人造成其他工种成品的破坏、损伤,由中标人承担修复或经济责任。
十六、投标注意事项
16.1、中标单位对材料的计量要准确,每种报量超过实际用量的5%,超出部分招标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中标单位对负责领取的材料有保管义务,并严加管控,杜绝浪费。造成损失的招标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
16.2、中标单位配合材料送检,材料按招标单位指定位置堆放。
16.3、中标方的生活区设置必须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招标人负责提供场区硬化及道路硬化,提供正常水源、电源(不含水费、电费);中标单位生活区的布置及环境卫生需满足检查要求。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在生活区设置经营场所。
16.4、本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16.5、签订书面合同时以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确定为合同单价(有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16.6、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应当自中标之日起7天内,订立书面固定单价合同,签订合同前需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相应金额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中只允许诉讼管辖法院为南城县人民法院)。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16.7、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不得参与招标人所有项目的招标。
16.8、中标单位负责施工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16.9、中标单位每次请款时,均需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和用工协议复印件。因中标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而造成的恶意讨薪行为(相关部门留有讨薪记录的),每发生一次,招标人有权将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对其进行处罚,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拉黑期间不得参与招标人所有项目的招标。
16.10、潜在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充分考虑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谨慎报价。
16.11、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中标单位可与招标人合同中约定。
16.12、参与南城县黄家山校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基础及主体土建工程劳务分包报价的投标单位,均视为完成响应本公告里的所有内容。若投标单位对本公告有疑问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16.13、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江西万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1   清单
附件2   图纸
附件3   报价单
 
招标人:江西万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城县建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东四路工创集团 地址:南城县维也纳18楼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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