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新余市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春龙湖畔豪园28栋101号及28栋102号商铺三年期招租
【招标结果】新余市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春龙湖畔豪园28栋101号及28栋102号商铺三年期招租: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新余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新余市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春龙湖畔豪园28栋101号及28栋102号商铺三年期招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新余市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春龙湖畔豪园28栋101号及28栋102号商铺三年期招租
项目编号: | JY24JX05014249 | ||
项目名称: | 新余市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春龙湖畔豪园28栋101号及28栋102号商铺三年期招租 | ||
标的名称: | 新余市宝鼎路春龙湖畔豪园28栋101号,挂牌价45,139.20元 新余市宝鼎路春龙湖畔豪园28栋102号,挂牌价39,014.40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1月05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1月20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经披露交易信息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视情况申请是否再进行信息披露。 | ||
项目简介: | 1、新余市宝鼎路春龙湖畔豪园28栋101号,面积:94.04㎡,挂牌价:45139.2元/年,租赁期:三年。 2、新余市宝鼎路春龙湖畔豪园28栋102号,面积:81.28㎡,挂牌价:39014.4元/年,租赁期:三年。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交易时间与地点 1、交易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30 2、交易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止 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一次性缴纳竞拍保证金为挂牌价的30%)。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在银行的账户【要求同名,并在备注里注明:项目名称与标段(字数不超过15个)】转账。 开户名称: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注意事项: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或本单位)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四、报名及竞价流程 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iangxi.gov.cn/)先注册登记并激活CA锁(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完善注册基本信息),已经注册并激活CA锁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对受让方需要具备的资格有实质性要求的,报名人还需按要求提交规定的资格材料并经审查符合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本次竞价会现场为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CA锁证书登录)登录该项目的网上交易大厅竞价。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10以上;竞买人应熟悉本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周一到周日:8:00-17:30),否则: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要求:(1)报名者携带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租登记手续。自行网上报名者中标后也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方可与出租方签订合同;(2)报名者须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参与网络竞价:竞价人应提前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在该项目的网上交易大厅参与报价。 3、原承租人在同等价位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4、报价:竞价开始后,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出价为竞价阶段最高出价,有优先权的竞买人在竞价交易中可以行使优先权(即表示以该当前最高报价买受),交易结束前如无更高应价,则优先权人竞得标的;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权人在交易 结束前未作表示的(即加价或再次行使优先权),则标的由该最高报价人竞得。本条以上情况的成交均不得违反底价原则,即只有不低于保留价的报价才能成交,低于保留价的报价不能成交。 5、成交公告:竞价结束后主场交易中心在网上发布《成交公告》。 6、成交费用:代理佣金及交易服务费按3年租金总额的4%收取,由承租人承担。 7、租赁方式: ㈠采取在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平台报名公开竞租,以动态报价的方式进行,由出价高者中标(中标价不含税费)。 ㈡如网上竞租报名者只有1人应价,竞租行为同样生效。 8、租赁缴纳方式:遵循先付后用原则,租金半年一交(承租户应提前30日交付下一年的租金)。 9、竞租起步价: ㈠起步单价:㈠按40元/㎡/月; ㈡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涨浮1%; ㈢以竞租底价为起拍价,每次出价幅度不低于100元/年的租金额为一个上升竞租档次,出价最高者中标。同等价位条件下,良好履行租赁合同的原承租者优先。 10、租赁期限及装修期:租赁期限为3年。装修期为2个月,装修期不计租金,不计租期。如原承租人以优先承租权重新获得该店面的承租,无装修期。 11、合同签订:竞租中标人须在中标之日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一年的商铺租金和押金(3个月租金),及3年商铺租金总额4%的交易手续费、代理佣金后与经营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取消竞租人的中标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网络竞价竞买人需要先办理CA锁后才能进行报名参与竞价 CA办理地址:新余市五一南路翠湖天地青创共享办平台3楼东面 联系电话:0790-6458550 / 0790-6458559 | ||
| 1.报名者须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3.报名者在参加竞拍时应提交未被列入失信人执行名单、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等名单,无拖欠债务等相关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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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店面以交付时现状出租,店面装修消防手续等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若店面出现漏水等问题,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修葺并承担所有费用。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间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交租金。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对商铺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含水电气)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自行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并赔偿出租方的经济损失。 3.租赁期间,商铺发生的卫生(含公共卫生间)、水电气、设备维修基金、物业等其他费用都由承租人承担。 4.租赁期满,该商铺面向社会公开售卖或竞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或租赁权。 5.租赁期内,承租户必须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出租方无关,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人应遵守市容、环境、卫生、消防、治安、文明创建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租赁期内发生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承租人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黄、赌、毒以及走私、贩私、制假、售假等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房屋和场地上存放、生产和破坏的有害物品,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城市管理及市容环保要求。 8.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整体结构,如有损坏或者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9.承租人不得在公共设施或公用部位添加任何设施,不得在公用部位堆放物品,不得妨碍他人对公共设施和公用部位的平等使用权。 10.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政府征用或其他非招租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租赁关系解除,招租人应按实际租赁期间收取租赁费用但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承租方承诺在招租人给予的合理期限内退出租赁商铺,若逾期未退出,招租人有权强制清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11.合同解除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出租人所有,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2.承租人不得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13.在本公告发出之日止,仍未支付清本出租标的物上一个租赁期间的租赁费的租户没有资格参与本次该出租标的物的竞租;若该租户仍参与本次竞租,即使其竞得了本次出租标的物的承租权,出租人仍有权取消其竞标资格。 14.本市场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承租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新旧、面积、状况、质量、外观、性能、权属、数量等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 15.本次租赁的标的面积由委托人核定后提供,实际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若与提供的资料有出入,无论增减,均不影响本次租赁的成交和价格。 16、如原承租人以优先承租权重新获得该店面的承租,则租赁期限从原合同到期次日起开始计算,店铺租金则以竞租人公开竞租时价格计算,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合同。除租金价格、租赁期限以外,原合同权利以及义务不变。 17、竞租人可自行实地踏勘标的所在位置,未去者视为已知。 | ||
联系方式: | 新余市国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余市中山路606号(暨阳赣州银行旁楼梯四楼) 联系电话:0790-6338816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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