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电瓷焙烧抽屉窑采购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萍乡市 发布日期:2024-11-14

【招标公告】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电瓷焙烧抽屉窑采购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萍乡市 采购单位 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电瓷焙烧抽屉窑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电瓷焙烧抽屉窑采购 竞 争性谈判 谈判文件 谈判编号:ZTGC2024-YL-01 包 件 号:GC-01 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1 月13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2.招标内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4.谈判文件的获取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联系方式 7.公告附件 附件1 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电瓷焙烧抽屉窑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谈判编号:ZTGC2024-YL-01 附件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1.3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谈判预备会 1.10 分包、转包 1.11 偏离 2.谈判文件 2.1 谈判文件的组成 2.2 谈判文件的澄清 2.3 谈判文件的修改 3.谈判响应文件 3.1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3.2 谈判报价 3.3 谈判有效期 3.4 谈判保证金 3.5 资格证明资料 3.6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4.谈判响应 4.1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3 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谈判响应文件的开启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5.2 开启程序 6.评审及谈判 6.1 谈判评审小组 6.2 谈判评审原则 6.3 评审 6.4 价格谈判 7.合同授予 7.1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7.2谈判成交通知 7.3 履约担保 7.4 签订合同 8.重新谈判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9.3 对谈判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监督 9.6 异议和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一:(报价记录表)开标记录表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附件四:成交通知书 附件五:谈判结果通知书 附件六:确认通知 附件七:谈判文件补充修正及供应商承诺书(□第二次 □谈判最终价) 第三章 谈判评审办法 谈判评审办法前附表 1.谈判评审方法 2.谈判评审小组 3.谈判评审程序及评审标准 4.谈判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物资需求一览表 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 第七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目 录 1.谈判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谈判保证金 5.资格证明资料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2 许可和认证 5.3 生产能力及供应能力证明 5.4 近年财务状况表 5.5 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5.6 近年完成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 5.7 履约信用证明 5.8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物资合同情况表 5.9 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 5.10 其他材料 6.谈判报价资料 6.1 谈判物资报价表 6.2 物资描述表 6.3 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7.供应商资格声明 7.1 制造商资格声明(适用于制造商投标的) 7.3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 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0.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12.谈判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2.其他材料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致: (厂家) : 我公司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 电瓷焙烧抽屉窑 进行采购(详见《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电瓷焙烧抽屉窑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名称: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电瓷焙烧抽屉窑采购竞争性谈判 二、采 购 人: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工业园中材路 联 系 人:胡明楠 电 话:***;0799-7678962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资金来源:自筹。 五、谈判日期安排: 1.谈判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每日8:30时至16: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 3.请各供应商于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前将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分项报价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未按规定时间成功上 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分项报价的按弃标处理。 4.本次评标将对供应商上传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要求上传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正本谈判响应文件一致。 注:上传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处须齐全。 5.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9时00分 6.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 六、谈判组织单位: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工业园中材路 联 系 人:胡明楠 电 话:***、0799-7678962 电子邮件:ztgcjycl@126.com 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电瓷焙烧抽屉窑采购竞争性谈判 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ZTGC2024-YL-01) 11.谈判条件 本次招标为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为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2.招标内容 2.1招标概况: 本次招标物资设备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份到达中铁国材生产现场,工期110天,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电瓷焙烧抽屉窑采购竞争 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2.2报价方式: 本次招标物资是含税含运费价格,并做好报价清单,本次中标供应商后期供货的300天不变。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经验的生产供 应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代理商; 3.2生产商及经销商、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必须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须提供最近连续两年(如新注册可提供近期)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4招标产品随每次供货需要提供合格产品的材质单及合格证;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生产; 3.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两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本次采购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具有相似的良好的供货业绩。 3.7本次谈判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电瓷焙烧抽屉窑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 专项资格条件; 3.8经销商或代理商必须提供材质生产厂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名称,招标人有权对中标的后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提供产品的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察。 3.9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供应商在谈判 响应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供应商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的 查询结果。 4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购买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确认函》(见附件2)加盖公 章后的PDF版、可编辑的 版、可编辑的word版及标书费汇款单扫描版 版及标书费汇款单扫描版发送至邮箱 发送至邮箱ztgcjycl@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采购编号和投标单位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单位指定账户(见4.4),采购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供应商单位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开户名称: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帐号19921558402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芦溪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 4.5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5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请各供应商于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26日9时00分前将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分项报价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未按规 定时间成功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分项报价的按弃标处理。本次评标将对供应商上传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要求上传的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与 纸质版正本谈判响应文件一致。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线上和线下开标方式,投标分项报价及 投标分项报价及谈判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的正本扫描件电子 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 26日上午9:0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请各供应商于开标当日(2024年11月 26日上午9:00前)将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携带 至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工业园中材路,联系人:胡明楠,联系电话:***;0799-7678962 5.3各供应商应按时上传谈判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 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工业园中材路 联 系 人:胡明楠 电 话:*** 电子邮箱:ztgcjycl@126.com 谈判单位: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7.公告附件 附件1:谈判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谈判确认函。 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1 月13日 附件1 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电瓷焙烧抽屉窑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谈判编号:ZTGC2024-YL-01
序号包件号物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标准或 图号计量 单位数量交货时间投标人专项资格条件标书 售价备注
1GC-01电瓷焙烧 抽屉窑3 150m12024年1 2月至20 25年3月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 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 2、供应商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含)以上;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烧成窑炉设备制造及安 装企业; 4、供应商企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具有近五年至今完成类似产品业绩不少于1 个,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复印件); 6、所投类似产品运行良好招标人证明不少于1 个(复印件); 7、供应商拟向本项目投标的类似设备的业绩表。0元包括方案设 计、安装施 工及调试。
说明:1、上表内为框架数量与技术标准图纸要求、根据甲方下发技术图纸生产通知单。 2、各投标单位必须按照以上清单序号、物资名称、数量报价,不得对表内的项目拆分、合并。 附件22 谈判确认函
单位名称
谈判项目名称
谈判联系人谈判编号
联系电话谈判内容
传真电话邮箱
注册资金代理生产 厂(如有)
单位地址
确认谈判范围:(注明拟投标包件号) 供应商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联行号: 备注: 1、退还谈判保证金需填写开户行、退还谈判保证金需填写开户行联行号,请准确填写。 确认单位(章) 年 月 月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 号条款 款名 名称编列 列内 内容
1.1.1采购计划批准见物资采购批复
1.1.2采购编号ZTGC2024-YL-01
1.1.3采购人采购人: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工业园中材路联 系人:胡明楠 电话:*** 电子邮箱:ztgcjycl@126.com
1.1.4招标名称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电瓷焙烧抽屉窑采购竞争性 谈判
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 物资生产、供应能力(1)营业范围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 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 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 谈判设备生产供应能力及经验的生产商或供应商,须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 可证范围内的,供应商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供应商须提 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谈判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 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
(3)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满足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烧成窑炉设备制造及安装企业;
(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度(如新注册可提供近期)经过注册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其谈判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 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达到《陶瓷工业窑炉施工及验 收规程》规定标准;
(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 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提供的技术资料:设计图纸、资料、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
(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 约记录,近3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
(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 同一包件谈判中同时投标;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9)详见谈判公告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0)其他情形: ①自谈判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 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②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1.9.1投标预备会þ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9.3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 / 。 文件发送方式: / 。
1.11偏离þ不允许 □允许:。
2.1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补遗、修改
2.2.1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7时前 文件发送方式:将澄清问题盖章扫描版及可编辑wor 版发送至电子信箱eebdtzb@126.com(在邮件标 题上注明谈判编号、包件号及澄清字样
2.2.2谈判人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澄清文件发送方式: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 以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 m /)发布。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11月26日9时
2.2.3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2024年11月24日
2.3.2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2024年11月25日
3.1.1构成谈判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详细列明生产投标物资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主要部件 的来源,并明确其生产供货厂家的名称、规格型号、品 牌、产地及相关证明文件;
3.2.3报价折扣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
3.3.1谈判有效期谈判有效期: 90日
3.4.1谈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应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开标前一天到账) 。 供应商应按所投包件分别提交保证金(须注明谈判编号 和包件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注:汇入保证金的账号已变更银行账户信息,请仔细 查看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并按照账户信息要求汇款。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帐号:19921558402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芦溪支行
3.5.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
3.5.6近年完成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 型物资除外)的年份要求详见供应商专项资格要求。
3.5.6新型物资应提供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省、部级及以上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成果评审意见或鉴 定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验收标准
3.5.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谈判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附件1“包件一览表”中 专项资格要求。
3.6.3签字或盖章要求谈判申请函、授权委托书、谈判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其他内容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6.4谈判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供 应商如中标且采购人要求时,应提供额外要求份数的谈 判响应文件。
3.6.4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 1 份,电子版 电子版以 以U盘形式提供 盘形式提供,文件格式为 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 ,谈判报价表和物资成本分析表采用EXCEL文件格 式。
3.6.5装订要求每个包件必须单独编制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的 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4.1.4封套上写明采购项目名称、谈判编号、包件号和供应商全称,须注 明“在 2024年11月26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 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加盖具有“密封”字样的密封章。
4.2.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4 年11月26日9时00分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11月26日9时00分
4.2.2邮寄谈判响应文件的地点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工业园中材路,联系人: 胡明楠、联系电话:***,邮编:337200
4.2.3是否退还谈判响应文件þ否 □是
5.1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工业园中材路
5.2开启谈判响应文件程序(3)密封情况检查:监标员检查。 (4)开启顺序:按签到的逆顺序。 供应商代表是否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不影响开标记录的效 力。
6.1.1谈判评审小组的组建技术、经济等专家比例: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7.1是否授权谈判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供应 商☑是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至3人。
7.3.1履约担保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担保金额:担保金额:人民币 人民币/万元整(万元整(/万元 整,账户见本谈判公告),待中标结果发布后,此款 项转做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单位7日内 退还。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谈判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 或补遗为准。
10.2结算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不变。
10.3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时将用现场开标报价表唱标。
10.5竞争性谈判程序: 1、开标 开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和现场线下模式进行,工作人员在纪检委监督下在中铁 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线上和线下开标,供应商代表在各自单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 平台(www.crecgec.com)参加线上开标。开标后,工作人员将对所有包件的报价进行唱标,开 标完成后所有供应商均可在各自的电子平台账户中看到所投包件所有供应商的第一次谈判报价。开标完成后,各个供应商要做好进行谈判的准备。 2、评审及谈判二次、三次报价 开标完成后,谈判小组对所有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对于通过评审的供应商,按包件将 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进行第二次、第三次谈判报价。 下面以某包件共4个供应商参与报价为例描述第二次、第三次报价过程: 招标单位待4封邮件收齐后,由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依次打开并唱出报价。供应商在谈判小组限定 的时间内将填报的第三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交至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待4封邮件收齐后,由招 标单位工作人员依次打开并唱出报价。本包件的所有供应商均可在会议室投屏仪上看到本次谈判 过程中全部报价文件,如所有供应商对报价均无异议,本包件报价结束。 3、谈判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包件,本次不推荐成交候选人。 4、完成竞争性谈判评审报告。
1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谈判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谈判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采购计划批 准文件,本采购项目有关物资(下称采购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 1.1.2采购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建设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3.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投标。 1.3.2采购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采购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许可和认证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生产能力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财务能力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供货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履约信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包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与本包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包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包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9)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采购物资,或制 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10)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谈判预备会 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9.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 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转包 本采购物资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1.11 偏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谈判响应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2.谈判文件 2.1 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谈判文件包括: (1)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谈判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物资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书; (7)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 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3.谈判响应文件 3.1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谈判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谈判保证金; (4)资格证明资料; (5)谈判报价资料; (6)供应商资格声明;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9)谈判物资技术规格书包括: (1)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包括:窑体结构(包括其设计、选材和制作的说明)燃烧系统(包括其设计、选材和制作的说明)排烟系统 热工控制系统 计算机控制系统(包括系统组成、流程图、控制方式说明等内容) 窑车及运转系统 关于节能降耗及环保的措施和说明 (2)详细的交货清单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部分要求的详细报价 (3)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 (4)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5)投标方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货物表(如有) (6)投标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场地承重、辅助设备和工程配合等方面) 及其它投标方认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0)生产设备与检验设备; (11)谈判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谈判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第七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填写相应表格。 3.2.2谈判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加工费、运杂费和窑车(12座)价格。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完成谈判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 (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卸费、设计联络费、检测费用、培训费、备 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安装技术指导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报出的出厂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 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 (2)运杂费指供应商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按谈判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3.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 3.3 谈判有效期 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 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谈判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3.4 谈判保证金 3.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 应商应当将谈判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放入谈判响应文件中。联合体投标的,其谈判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证明资料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许可和认证”应附谈判文件中要求的许可、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5.3“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3.5.4“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 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5“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安全运行证明(如要求)等材料的复印件。 3.5.6“近年完成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型物资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新型物资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3.5.7“履约信用证明”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8“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物资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数量及交货期信息)。 3.5.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代理商投标、联合体投标或允许外购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10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制造商、联合体各方或外购方相关情况。 3.6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 附页,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响应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谈判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谈判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谈判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谈判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 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4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和电子版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电子版中,文件格式为 电子版中,文件格式为WORD WORD文档,谈判报价表和物资成本分析表采用 文档,谈判报价表和物资成本分析表采用EXCEL EXCEL文件格式。 3.6.5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4.谈判响应 4.1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密封件之一:供应商应将装订好的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与谈判保证金凭证(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一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及 谈判保证金”字样。 4.1.2密封件之二:供应商应将所有的谈判响应文件副本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谈判响应文件副本”字样。 4.1.3密封件之三:供应商应将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 4.1.4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在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加盖具有“密封”字样的密封章。未按本章第4.1.1项、4.1.2项、4.1.3项和 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时间内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需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登记表上登记。 4.2.5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时间内递交的; (3)未按本章第4.1款规定密封和标识的; (4)潜在供应商未取得谈判邀请书的(适用于邀请采购或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4.3 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5.谈判响应文件的开启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宣布开启纪律; (2)宣布开启人、唱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 (3)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检查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谈判响应文件开启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启顺序当众开启,公布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包件号、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谈判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报价记录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未在报价记录表(开标记录)上签字不影响报价记录表(开标记录)效力; (7)开启结束。 66..评审及谈判 6.1 谈判评审小组 6.1.1谈判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评审小组负责。谈判评审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的比例及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谈判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谈判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谈判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谈判评审原则 谈判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谈判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谈判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谈判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 据。 6.4 价格谈判 谈判评审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和通过评审的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 77 .合同授予 7.1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谈判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 7.2谈判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谈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7.3.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其行为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 7.4 签订合同 7.4.1此设备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采购或直接采购方式。若确认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 的谈判响应文件以融资租赁有关要求,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三方间均需订立书面合同;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 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其行为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合同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项目部签订。 88..重新谈判 经过谈判,最终未能推荐成交候选人的,采购人应重新谈判。 9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评审工作。 9.3 对谈判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谈判。 9.4 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 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9.5 监督 本项目的采购谈判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9.6 异议和投诉 9.6.1异议 (1)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采购项目的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 前,应当暂停采购谈判活动。 9.6.2投诉 (1)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 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拟就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公示的谈判结果投诉的,应当按本章9.6.1项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报价记录表)开标记录表 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开标记录表 谈判编号:ZTGC2024-YL-01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包件号供应商谈判报价(元)是否提供谈判保证金备注签名
GC-01
采购人代表: ***: 唱标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包件号)(物资品种)采购的谈判评审小组,对你方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 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 谈判评审小组 主任: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包件号)(物资品种)谈判评审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名称): 你方于 (谈判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谈判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谈判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 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 约担保。 特此通知。 采购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谈判结果通知书 谈判结果通知书 (未成交供应商名称): 我方已接受 (成交供应商名称)于 (谈判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物资品种 、包件号)谈判响应文件,确定 (成交供应商名称)为成交供应商。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采购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物资类别/名称、包件号)采购关于 的通知,我 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七:谈判文件补充修正及供应商承诺书(□第二次 第二次 □谈判最 终价) 谈判文件补充修正及供应商承诺书(□第二次 第二次 □谈判最终价)
谈判编号:ZTGC2024-YL-01
项目名称: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电瓷焙烧抽屉窑采购竞争性谈判
物资名称:电瓷焙烧抽屉窑(1座,包括方案设计、安装施工及调试)
包件号:GC-01
谈判文件补充修改及承诺内容:
1、谈判文件补充修正及承诺内容
2、报价
小写:
大写:
谈判方名称: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期:
第三章 谈判评审办法 谈判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1谈判评审小组谈判评审小组人数:3-5人及以上单数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3.1形式评审 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谈判申请函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款规定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4项规定
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1款规定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2款规定
联合体供应商(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谈判响应文件内容的完整 性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1.1项规定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谈判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
3.2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范围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许可和认证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生产能力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能力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供货业绩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履约信用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供应商(如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1.4.2项规定
“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 定的情形不存在
…………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谈判申请函、授权委托书、谈判报价表、物资描述 表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3.3. 1商务评审 标准
授权委托书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谈判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填写内容完整,并符合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
谈判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
谈判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项规定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 务方案科学、合理、可靠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 物资合同对本次采购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3.3. 2技术评审 标准谈判物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等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谈判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 告提供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符合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谈判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 的保护措施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合理、可行
生产和检验设备满足生产能力要求
主要原材料来源及质量控 制符合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1.1项要求
3.5重大偏差(16)其他情况不满足谈判评审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 准”、“商务评审标准”、“技术评审标准”相关要求的; 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被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 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
3.8. 1推荐成交 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价相同时排 序方式当同一包件不同供应商的报价相同时,以运行业绩优者排 序在前;如果运行业绩一致则以注册资金高者排序在前。
3.8. 4成交供应 商的确定在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 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 应商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 履行合同、或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 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或在谈判办法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依 序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
11.谈判评审方法 本次谈判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报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谈判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谈判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 外。谈判程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谈判评审小组 2.1采购人依法组建谈判评审小组,具体成员人数见谈判评审办法前附表。 2.2谈判评审小组负责谈判评审工作。谈判评审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谈判评审工作,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谈判评审依据。如果 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谈判评审小组成 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谈判评审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3.谈判评审程序及评审标准 3.1形式评审 形式评审标准见谈判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形式评审不合格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的谈判响应文件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3.2资格评审 资格评审标准见谈判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资格评审不合格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资格评审的谈判响应文件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3.3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 3.3.1商务评审 评审供应商的商务文件是否实质性地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商务评审标准详见谈判评审办法前附表。 3.3.2技术评审 评审供应商的技术文件是否实质性地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技术评审标准详见谈判评审办法前附表。 3.3.3谈判报价的评定 (1)本次谈判报价以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出厂单价予以评定(采购人根据实际确定采用); (2)谈判报价分析:谈判评审小组对谈判报价进行评审,审查谈判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供应商的谈判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谈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报价的,谈判评审小组将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评审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供应商的谈判报价高于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谈判评审小组将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 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评审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4.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 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谈判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4.4谈判评审小组有权对有疑问的内容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原件,供应商不能按要求提供原件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5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未能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偏差,如接受将不能实现采购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公平比较。谈判响应文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对谈判申请函、授权委托书、谈判报价表、物资描述表进行签字并盖单位章的; (2)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委托代理人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情况) (3)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制造商授权书的;(适用于代理商谈判的) (4)不符合国家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谈判有效期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 (6)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所提交的谈判保证金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7)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谈判响应文件或者谈判报价(但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或出现折扣报价的(适用于不接受折扣报价的);(8)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填写谈判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的; (9)谈判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 (10)谈判物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等与“物资需求一览表”不符,且不能满足采购物资要求的; (11)谈判报价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的; (12)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减少或减轻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等; (13)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内容不完整、出现重大漏项的; (14)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5)其他情况:见谈判评审办法前附表。 3.6谈判响应文件的否决 供应商或其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1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6.2未按谈判评审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6.3谈判报价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 3.6.4谈判响应文件中使用虚假材料的; 3.6.5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中: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①供应商之间协商谈判报价等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 ③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谈判或者成交;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谈判; ⑤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谈判: ①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③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谈判: ①采购人提前开启谈判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②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谈判评审小组成员等信息; ③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谈判报价; ④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谈判响应文件; ⑤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 ⑥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以他人名义谈判; 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④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谈判评审结果 3.7.1推荐成交候选人: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谈判评审小组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供应商,按照经 评审的谈判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至3名排序在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3.7.2完成谈判报告:谈判评审小组按有关规定编制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报价记录(开标记录),谈判评审程序,谈判评审标 准,否决谈判响应文件情况说明,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等。谈判报告由谈判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3.7.3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在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 行合同、或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或在谈判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等情形,不符合成交 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 44.谈判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谈判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谈判评审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谈判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谈判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谈判响应文件公开开启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谈判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 供应商或与该谈判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被否决。 4.5谈判评审工作结束后,与谈判评审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谈判申请函、谈判评审资料、谈判评审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号: 买卖合同 买方: 卖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卖方 (以下简称 “乙方”)商定并签署本买卖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
序 号名称规格计量 单位数量不含增值 税单价(元)不含增值 税合价(元)技术要求
1
2
合计:
不含税总额:
税额(13%):
含税总额:
注:供货时间为:下发生产通知单110天内。附带合格证及材质单。以实际签收数量作为结算 依据。单价包含加急运费。
第二条、质量、技术要求 2.1 、中标人人(供方)应遵守以下要求: 2.1.1、供方必须具有相应设备的制造资质证书; 2.1.2、供方必须详述技术特征、履约保证及技术服务条款; 2.1.3、供方提供与其设备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环保、劳动保护、 维护所需的装置及技术服务; 2.1.4、产品质量要求不低于招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要求; 2.1.5、生产技术要保证做到经济、先进、成熟,以达到获得最大经济效益 的目的; 2.1.6、供方必须详述其报价产品的优势及特点; 2.1.7、供方必须承诺履行合同; 2.2、基本技术参数及要求 2.2.1、本次招标的设备包括整个窑炉系统的设计、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包括专用工具)、安装施工、调试和验收(包括提供环境检测报告)。 2.2.2、窑炉的技术具体要求见后附件 “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150m 窑炉技术要求”。3 2.2.3、投标者必须提供窑炉的设计方案、材料和设备的预算清单(包括生产厂名,商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施工方案及人员安排计划。 2.3、备品备件及特殊工具 2.3.1、供方应提供2年用备品备件的清单以及价格和生产厂家的名称、联系电话等,该备品备件的价格不计入投标总价,只供需方必要时选择。2.3.2、供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2.3.3、供方应提供供货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明细表。 2.4、技术文件资料 2.4.1、请提供相关图纸。 2.4.2、供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完整清晰,便于查阅,用中文简体字编写; 2.4.3、设备的设计参数、工艺参数及说明; 2.4.4、设备的技术方案及说明; 2.4.5、设备外形尺寸、设备总重量、安装尺寸等; 2.4.6、供方在投标时须提供设备制作工艺及质量保证方案说明; 2.4.7、供货时需提供各种材料的质保书。 2.4.8、供方完成设计后,应邀请需方进行图纸会审。对设计图审定后方开始施工。 2.4.9、供方应对需方提供的各项技术参数负有保密责任,并与需方签订技术保密协议。未经需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也不得将需方提供的技术参数用于其他商业 目的。 2.4.10、供方应提供包括设备基础预埋件在内的全部材料和设备。 2.5、产品质量、质量保证 2.5.1、质量保证期: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热调合格产品后 12 个月为质保期。 2.5.2、供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最佳材料制造的设备,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2.5.3、供方保证本设备经过其正确安装及调整后在整个系统投料运转后达到合同规定要求; 2.5.4、供方应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因其提供的制造、安装、调试或材料缺陷及所有供方责任引起该生产线的任何缺陷、故障和损坏负责;2.5.5、供方须提供质量保证; 2.5.6、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证明货物有缺陷,需方有权根据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出具的检验书,向供方提出索赔。 2.6、产品制造标准和要求 2.6.1、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法律和法规。 2.7、验收 2.7.1、验收标准 2.7.1.1、供方设计的图样及文件。 2.7.1.2、本技术要求。 2.7.1.3、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 GBJ231(1-6) 2.7.1.4、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 GBJ232-8 2.7.1.5、工业管道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 GBJ235-82 2.7.1.6、建筑安装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TJ305-75 2.7.1.7、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GBJ205-83 2.7.1.8、工业窑炉砌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50211-2004 2.7.1.9、陶瓷工业窑炉施工及验收规程 2.7.2、验收方式 2.7.2.1、签订合同后供方在 15 天内完成窑炉基础设计并向需方提供基础图。供方负责提供预埋件等,并派遣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施工。供方完成全部设计并得到需方 确认后提交全套图纸作为施工监管和验收依据,方可施工。 2.7.2.2、施工过程中,需方委派技术人员对工程实施全方位的监理,现场发生的一切技术、费用签单须有需方授权的有权人签字方可生效。 2.7.2.3、开工前供方须向需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并在需方监理下分阶段对工程进行阶段验收,保留完整的验收材料。包括土建、钢结构、管道、砌体、自动控制系统 等。 2.7.2.4、工程完工,需方依据技术条件及相关规范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供方须向需方提交全套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2.8、技术服务和优惠条件 2.8.1、供方应提供安装施工、调试的计划和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 2.8.2、供方负责系统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及检验验收工作。 2.8.3、供方应负责对需方进行免费的技术培训,包括使用、操作、保养、维修,培训计划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 2.8.4、窑炉交付使用后,在质保期内,如发生任何设备故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通知后,12 小时之内必须予以答复,48 小时内到需方现场进行维修,同时提供质量保 证期后 5 年的优惠服务方案。 2.8.5、供方还可以提出自己独特的技术服务方式和优惠条件,将作为评标依据之一。 2.9、交货进度 2.9.1、进场后 90 天具备点火试车条件。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处理 包装由乙方负责,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 4.1本合同履行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2月。 4.2交货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工业园 4.3履行方式:乙方负责运输至交货地点。 第五条、运输方式、装卸责任、货物交付 5.1运输方式:公路运输。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投保由乙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5.2装卸责任:装货由乙方负责,装货费用由乙方承担,装货过程中造成的货损和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卸货由乙方负责,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卸货过程中造 成的货损和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5.3货物交付 5.3.1货物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后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货物运输的,货物运至合同交货地点交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签收视为 货物交付;甲方自提货物的,货物在起运地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签收视为货物交付。货物交付不代表对货物质量的验收,仅代表甲方对收到货物数目的确认和灭失 风险的转移。 5.3.2与买卖货物相关单证种类及转移时间:随每批次货物移交。 乙方交付的单证中货物组件应与本合同规定相一致,不一致的由乙方承担不利后果。 第六条、货物验收、质保期、质保金 6.1验收时间:货物到达现场时间。 验收地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 验收方式及标准:外观及尺寸。 6.2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在2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立即查看确认,同时应在2日内负责修理、更换、补足缺损货物,并保证不影响交货进度。如乙方逾期不予确认和处理,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6.3甲方对乙方货物质量的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保修和质量责任。 6.4货物质量验收合格的,甲方验收代表向乙方出具货物质量验收合格凭证。甲方指定夏俊负责货物的验收、签认;乙方指定 负责货物的交验、签认。甲方除指 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的验收、签认,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产生效力。送货清单或相应票据中事先 印刷的相关备注文字(双方验收人员签署的备注内容除外)内容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5本合同约定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热调合格产品后12个月为质保期。 6.6合同标的无质保金,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第七条、货款结算与支付 7.1货款结算:双方根据货物质量验收合格及共同签认的凭证,结算实际买卖货物的货款金额,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 付依据。 7.2货款支付方式: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付款或直接支付方式,以竞争性谈判结果为准。 a融资租赁方式。甲乙双方及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三方有关合同签订完成、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向融资租赁公司开具全额13%增值税发票后十日内,由 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向以乙方名称开设的监管账户支付设备款的90%。 监管帐户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支付条件为:十日内预付设备款的10%;安装完成具备点火条件,支付设备款的60%,并返还谈判保证金;调试完成达到验收条件 后再付设备款的20%;质保期到期后由甲方代付融资租赁公司支付设备款的10%至乙方; b 直接支付方式。甲方根据进度直接支付至乙方。具体以竞争性谈判结果为准。 7.3货款以人民币货币结算,支付方式为:电汇或承兑汇票。 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 8.1 甲方权利义务 8.1.1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8.1.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8.1.3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货物。 8.1.4按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 8.1.5接受乙方提供的培训和保修服务。 8.2乙方权利义务 8.2.1乙方应拥有合法资质、可以生产、销售所供应的货物,或者拥有甲方要求的合法代理商授权。 8.2.2按合同约定要求供应货物、提供技术和售后服务。 8.2.3及时向甲方提供货物合格证书及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8.2.4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货物无物的瑕疵、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如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 8.2.5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按合同约定供货并已实际交付甲方,如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不含税)1%的违约金。 9.2甲方在约定验货时间内无故拒收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9.3无正当理由,乙方没有交货,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货款的10%,若违约金超过此数额,甲方享 有合同解除权,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不能交货而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 9.4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使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使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 的实际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5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 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7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9.6乙方提前交付货物的,除非是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无需提前付款,如因乙方提前交付货物导致甲方增加费用的,该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7乙方不能按约定提供买卖相关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和结算,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9.8在质保期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货物维修或更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甲方有权交由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9.9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 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条、技术服务 10.1质保期内出现非甲方原因影响货物正常使用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乙方接到甲 方通知后3日内进行维修等服务,费用应在低于市场平均价的基础上,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卖方应保证货物不涉及与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利争议,否则,引发的与第三人的争议由责任方负责处理,产生的任何风险及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方的此项 义务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对其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2.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 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 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12.2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违约方赔偿对方因此所 受的全部损失。 12.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发票开具 13.1乙方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且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3.2如乙方提供虚假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 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书 面通知对方,并在其后的15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14.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双方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文件 16.1组成本合同的合同文件包括: (1)专用合同条款。 (2)通用合同条款。 (3)本合同附件。 (4)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凭证。 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不确定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及时间在后的为准。 16.2本合同中”以上”、“以下”、“以内”、“届满”“超过”,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16.3合同中“日”为日历天数。 第十七条、其它事项 17.1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和抵押。 17.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 料。对方需配合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等工作。 17.3双方确定以下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等文件的有效地址,任一方按照该地址向对方送达的通知、纪要等文件均为有效送达。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地 址之日起7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工业园中材路 乙方送达地址: 17.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17.5本合同从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单位无合同专用章的,可以加盖公章。本合同共10页,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一、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在通用条款第一条增加以下内容) 1.1本合同所列货物数量为双方确定数量,乙方同意甲方在通知发货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但甲方要求变更货物数量的,应于交货时间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 知乙方。 1.2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可以调整。 1.3本合同单价为到货价,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在本合同中发生的所有的人工、材料、机械、税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质检费、保险费、检验测试费、培训费 、厂检费、设计费、供货协调费、安装督导、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管理费、利润等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1.4货物数量与计量方法:据实数量。 以下无合同正文。 买方(甲方)盖章: 卖方(乙方)盖章 卖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第五章 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需求一览表 采购人名称: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谈判编号:ZTGC2024-YL-01
物资 序号包件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 单位数量交货地点收货人交货状态及 条件交货期备注
1ZTGC2024-YL-0 1电瓷焙烧 抽屉窑3 150m1江西萍乡市 芦溪胡明楠完好,落地 交货待下发生产通知 单后110天内完 成。包括方案设计、安 装施工及调试。
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中铁国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电瓷焙烧150m 抽屉窑技术要求 3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建设的150m3抽屉窑烧成的产品主要以铁道瓷为主,同时可以烧制电站支柱瓷(66kV、110kV、和220kV)、设备瓷(隔离开关、变压器配套瓷)、线路 瓷(盘形悬式和线路柱式)和地铁瓷等一系列产品,窑炉配置十二台窑车,烧成燃料为天然气。 1、窑内尺寸:长13200mm x宽5000mm x高2200mm; 2、窑车尺寸:长2200mm x 宽4850mm;(火道400mm) 3、窑车数量:12 座 4、控制方式:单点流量比例控制; 5、烧成气氛:还原焰; 6、烧成最高温度:≤1300℃; 7、烧嘴:利于还原气氛烧成,可保证窑内温度和气氛均匀。 8、烧成合格率:≥99%; 9、烧成周期:冷-冷50--150h(可调; 10、窑内测点温差:升温阶段<5K,降温阶段<20K; 11、窑外墙(环境20℃)温度:≤60℃; 12、窑墙外侧采用钢结构; 13、窑体结构: (1)窑体台面以下采用耐火砖砌体; (2)窑两边侧墙及窑顶采用全纤维结构; (3)窑后墙、窑门采用高纤维毯+莫来石+多晶棉结构; 14、排烟方式:机械排烟; 15、窑门:电动侧拉式窑门; 16、窑车:窑车为曲封结构,提高使用寿命,减少维修次数; 方案二:窑车做一个升降平台用于升降,窑车不下沉。 17、换热器:换热器采用304不锈钢材料、风管采用不锈钢材料。 18、排烟:排烟机、助燃(一次)风机、调温(二次)风机采用变频控制,风机启停及燃气总切断阀启闭电气采用连锁程序控制,确保窑 炉的安全运行。 19、电气及系统:变频器和控制系统应成熟、先进和稳定,有使用案例供招标人参考; 20、材料:主要材料及重要设备的选型、采购厂家、技术参数、质量指标都需达到国家相关标准;21、能耗要求:窑炉建成后的能耗要符合国家新型节能窑炉要求,符合国家碳中和政策。 第七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物资类别/名称)采购 谈 判 判 响 响 应 应 文 文 件 谈判编号: 包 件 号: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谈判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4.谈判保证金 5.资格证明资料 6.谈判报价资料 7.供应商资格声明 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0.谈判物资技术规格书 1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12.谈判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3.其他材料 11.谈判申请函 致: (采购人) 我方已经仔细研究了 (谈判编号) (物资类别/名称) (包件号)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意采购人在谈判文件中对供应商的约束,并已按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我方第一次谈判报价总计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元整);最终成交价以谈判结果为准。 如果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内供货,并确保所提供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以及相关服务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并严格执行 谈判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谈判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谈判响应文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成交。 我方保证,谈判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否决我方的谈判响 应文件,同时,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谈判申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及成交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谈判响 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3.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 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建设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物资类别/名称) (包件号)谈判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 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4.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需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1的要求将谈判保证金汇至银行账户,汇款单据上须注明所投包件的项目名称、谈判编号和包件号, 并保证开标前一天到账。银行回单复印件编入谈判响应文件中(谈判保证金复印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55.资格证明资料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类型(勾选)□制造商 □代理商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网址(或电子邮箱)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说明:本表后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5.2 许可和认证 许可和认证基本情况表
序号认证(许可)名称编号发证单位有效期认证(许可)范围备注
1
2
……
说明:本表后应附谈判文件中要求的许可、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3 生产能力及供应能力证明 说明:生产能力: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应附主要生产、检验设备的实物照片;供应能力:业绩证明。 5.4 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附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5.5 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应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安全运行证明(如要求)等材料的复印件。应有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5.6 近年完成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电话
合同价格
交货起始日期
交货截止日期
合同履行情况描述
备注
说明: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的信息,并标明序号; 2.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用户证明的复印件; 3.当供应商为制造商且同类供货项目是通过代理商签约并实施的,需注明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4.新型物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5.7 履约信用证明 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5.8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物资合同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采购人名称
采购地址
采购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交货起始日期
交货截止日期
合同履行情况描述
备注
说明: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的信息,并标明序号; 2.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须能够体现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当供应商为制造商且同类供货项目是通过代理商签约并实施的,需注明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4.新型物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5.9 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在年月~ 年月(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 起前年内)发生的合同诉讼及仲裁历史,并指出每一 案件的年份、采购人名称、诉讼缘由、争议事项、争议 金额、胜诉或败诉。
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年月~ 年月(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 1 年内)中发生的由人民法院生 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说明:1、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2、附供应商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10 其他材料 附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66.谈判报价资料 6.1 谈判物资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谈判编号: 包件号:包件号:
物资 序号物资 名称规格 型号标准 或 图号计量 单位需 求 数 量出厂 单价(元)运杂 费单 价(元)安装 调试 费特殊 工 具 费备品 备件 费技术 服务 及培 训费到站 单价(元)合价 (元 )增 值 税 税 率 %发 站交货 地点运距 (km)备注
12345678=2+3+ 4 + 5+6+79=1×8
总计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年 月 月 日 说明:1.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合价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3.以上报价均为含税加。 6.2 物资描述表 供应商名称: 谈判编号: 包件号:包件号:
物资 序号物资 名称规格型号标准或 图号计量 单位数量交货 地点收货人交货 状态交货条件交货期备注
总计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年 月 月 日 6.3 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供应商名称: 谈判编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价 (元)金额备注/来源
材料费小计
1
2
……
人工费小计
机械加工费小计
1设备折旧费
2设备维护费
水电费小计
生产成本合计
管理费小计
1生产管理费
2销售费
3服务费
4财务费
成本合计
利税小计
1税收
2税后利润
出厂单价
运杂费小计公里注明运输方式
到站单价
说明: 1.按物资规格型号做成本分析表。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 2.每种类别的投标物资需分析不少于3个主要规格型号的单价(规格型号不足3个的情况除外)。 3.标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等)和运输里程。 4.生产投标物资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主要部件的来源等必须填写到备注/来源。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7 .供应商资格声明 7.1 制造商资格声明(适用于制造商投标的) 1.名称及概况: (1)制造商名称: (2)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实收资本: (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①固定资产: ②流动资产: ③长期负债: ④流动负债: ⑤净值: (6)法定代表人姓名: 2.(1)制造投标物资的设施及有关情况:
工厂名称及地址主要设施名称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
(2)本制造商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商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主要零部件名称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3.本制造商生产投标物资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4.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出口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2)国内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5.近3年的营业额
年度国内国外总额
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易损件名称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7.最近3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提供的投标物资: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 量: 合同金额: 8.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9.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制造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7.3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适用于代理商投标的) (谈判编号) (包 件 号) 致: (采购人名称) 我们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 定和委派按 (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代理商地址)的 (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 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授权物资类别/名称及规格型号: 。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代理商名 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代理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公章) 制造商名称(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8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投标物资备注
最大月生产能力
已签合同月供应数量
剩余月生产能力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9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要求根据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生产、供应计划; 2.供应方式、设备包装、仓储、装卸等条件的要求; 3.运输方式(含由可能的转场倒运); 4.设计联络、工厂验收(若有); 5.现场施工(安装)配合; 10.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11.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物资的技术规格书进行逐条应答并编制详细的技术方案; 11.2供应商应提供采购物资的供货范围、详细技术规格及主要技术和性能特征的详细描述表(技术指标与国标和谈判文件要求指标的对照表)等; 12.谈判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2.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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