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管能力和应急监管能力建设装备项目电子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管能力和应急监管能力建设装备项目电子化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宜春市 | 采购单位 | 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管能力和应急监管能力建设装备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管能力和应急监管能力建设装备项目电子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管能力和应急监管能力建设装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5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伟华-SGC2024-003
项目名称: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管能力和应急监管能力建设装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7899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所有项目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 ”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11月25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四室
五、开启:
2024年11月25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报价时间(30分钟),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3、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5、本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锦阳大道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上高县朝阳南路31栋1单元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3907053981
项目概况
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管能力和应急监管能力建设装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5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伟华-SGC2024-003
项目名称: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管能力和应急监管能力建设装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7899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4F001264016 | 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管能力和应急监管能力建设装备项目 | 1 | 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所有项目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 ”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11月25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四室
五、开启:
2024年11月25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报价时间(30分钟),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3、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5、本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锦阳大道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上高县朝阳南路31栋1单元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390705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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