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吉安明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EPC总承包
所属地区:江西吉安市
发布日期:202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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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吉安市 |
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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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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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吉安明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EPC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 标 通 知 书
360803202407110101-SG001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0一七年
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吉安明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 EPC总承包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 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
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
| 姓名 | 证号 |
注册建造师 | 卢杨 | 赣1362017201817912 |
技术负责人 | | |
施工现场专 业人员 | 施工员 | 刘成龙 | 0362310100013000132 |
质量员 | 熊康 | 0362210600013000142 |
安管员(C 证) | 熊峰、陶璐 | 赣建安 C3(2022)0158011、赣建安 C3(2022)0179648 |
标准员 | | |
材料员 | | |
机械员 | | |
劳务员 | | |
资料员 | | |
特此通知!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2024年11月15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
工程名称 | 吉安明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EPC总承包 |
建筑面积 | 14335.15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1层,地上11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660 日历天 |
招 标 控 制 价 | ***.94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50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 μ=0.975 |
中 标 总 造 价 | 50106450.23元 | 建安费50106450.23元,设计及勘察费 1067800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 范 围 | 包含勘察、设计(包括新建办公楼建筑施工图设计、技术服务等所 有设计服务内容)、采购、调试、施工、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及保修期 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 (1) 勘察范围:包括工程详勘、施工过程中勘 察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等; (2)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 图设计(含装配式)、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全过程配合及施工至竣工阶 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3)采购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相关材 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4)施工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涵盖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 备案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 措 施 | / |
工 程 款 支付办法 | 合同付款方式(勘察费、设计费、建安费等款项的支付及比例以监 理单位、招标人审核为准。): (1)工程设计费付款方式:设计方案 通过审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20%,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中约定的 设计费总金额的 80%,剩余 20%待项目竣工验收前 3 日内付清(不计 息)。 (2)建安工程费付款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每月的 25 日前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次月 5 日前发包人按经监理工程师 及发包人核定的合同内已完成工程量的 80%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目完工 经竣工验收后,工程竣工结算经评审后付至评审价的85%;工程竣工决 算付至工程决算价款的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后每 年返还工程结算价的1.5%,二年还清(不计息)。 联合体各成员工程 |
| 算付至工程决算价款的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后每 年返还工程结算价的1.5%,二年还清(不计息)。 联合体各成员工程 款的支付,由建设单位分别支付给各联合体成员。 |
中标人 诚 信 承 诺 | / |
投标人对 招标人的 优惠措施 及其他条 件 说 明 | / |
备注 | 本项目联合体设计单位为: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员:勘察负责 人(姓名:张文),证书注册号:S121104799、AY151101087, 设计负 责人(姓名:赵荣明),证书注册号:20153202344、GH20243224669, |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履 约 担 保 | 担保金额 | 合同金额的 10% |
担保期限 | 投标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 天内一直有效 |
担保方式 | 银行转账或保函担保 |
支 付 担 保 | 担保金额 | 元 |
担保期限 | |
担保方式 | |
合 同 补 充 条 款 | 1.合理低价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和报价承诺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 工合同的补充条款。 |
其 他 需 | |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问 题 |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 |
招 标 单 位 意 见 | 招标单位: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2024年11月15 日 | 招 投 标 监 管 机 构 签 收 | 招投标监管机构: 单位章: 签收人: 2024年11月15日 |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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