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拟建设社会停车场63处(净地面积约281.37亩)五年期租赁权整体打包转让

所属地区:江西南昌市 发布日期:202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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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南昌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拟建设社会停车场63处(净地面积约281.37亩)五年期租赁权整体打包转让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拟建设社会停车场63处(净地面积约 281.37亩)五年期租赁权整体打包转让
项目编号: JY24JX01014340
项目名称: 拟建设社会停车场63处(净地面积约 281.37亩)五年期租赁权整体打包转让
标的名称: 拟建设社会停车场63处(净地面积约 281.37亩)五年期租赁权整体打包转让,挂牌价837,274.34元/月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1月15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2月12日  
延期处理方式: 1、经披露交易信息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继续信息披露,并按“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处理挂牌;
2、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顺延挂牌,直到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
项目简介: 一、项目挂牌价格:1004.7292万元/年(837274.34元/月)。
二、项目概况:
拟建设社会停车场63处(净地面积约281.37亩)五年期租赁权整体打包转让,挂牌价1004.7292万元/年(837274.34元/月),交易保证金500万元。
本项目标的63处净地为江西省南昌市中心城区微型储备地块(详见附表),具体为:东湖区25处净地,面积约114.04亩;西湖区20处净地,面积约85.7亩;青山湖区7处净地,面积约34.82亩;青云谱区11处净地,面积约46.81亩。
重要信息披露: 一、与项目标的有关的揭示:
1.意向承租人须在申请承租前仔细阅读《南昌市储备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2.挂牌项目按实际现状出租。
33.本次出租标的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出租方已作出说明。
二、与竞买有关的揭示
1.关于保证金有关事项的提示与约定报名竞买,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下同)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从系统“保证金缴纳银行”列表中选取,账号:报名后系统会动态生成,具体账号见系统“保证金”栏目)。
竞买各项目标的应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交易完成后,保证金遵循原渠道退回的原则,具体为: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会在交易结束后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②竞得人(即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人按交易条款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完相应款项,并缴清产权交易手续费、产权交易佣金、竞价服务费后,由出租人向交易中心出具退还的书面意见后,交易中心按退付流程办理退款。
关于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的特别提示:
①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②报名人支付交易保证金时,务必按系统提示向开户名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转账支付,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不会使用其他开户名。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③建议报名人在手机收到交易保证金支付提示短信后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并核对交易系统中的“系统提示信息”栏,确认一致后再行支付。
④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人必须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实缴注册资本在2千万元以上(含2千万元),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停车场经营服务、物业管理(以营业执照、银行转账凭证、验资报告为准);
2.意向承租人必须具有停车类项目建设或运营、管理经验,同时提交总规模不少于50亩(停车泊位数量不少于1250个)或不得少于10宗单宗面积大于5亩(停车泊位数量不少于125个),并已建成运营3年或以上停车类项目的成功案例(以租赁合同为准);
3.意向承租人必须按照“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模式建设、运营、管理停车场,同时不支持联合体报名;
4.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指派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将以下材料(三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清单一并密封(密封处加盖骑缝章),交付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市民中心方楼(621)产权交易科经办人。截止时间后将停止接收。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③.验资报告复印件)
④.租赁合同复印件
⑤.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报名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⑦.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二、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是竞买人发送报价的前提条件,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可以在竞价开始后参与网络竞价、发送报价;没有取得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不能参与网络竞价、发送报价。没有竞买资格将不能发送报价。竞买人的竞买资格由交易系统判定。竞买资格的取得方式为:竞买人报名后,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交易保证金到达系统指定账户、并在保证金查询页面同步保证金数据、确认保证金按要求到账后,系统将予确认其取得竞买资格,否则竞买人无法获取竞买资格;对受让方需要具备的资格有实质性要求的,报名人还需按要求提交规定的交易文件并经审查符合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在网络竞价文件规定的竞价时间未登录竞价端或登录竞价端后未发送报价(含行使优先权),视为放弃购买。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1.报名竞买,即视为知悉项目标的详细情况、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以及交易相关规则、约定,并接受全部交易条件以及《租赁合同》(公示样本)中的所有条款。
2.本次出租面积以本信息披露的面积为准。竞买人应于交易前到实地进行踏勘、自行测量。实际面积与出租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但不影响成交价。
3.承租人须在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账户一次性付清6个月租金价款(租金每半年一付)、履约保证金(6个月租金价款)及向代理机构付清各项交易费用。承租人还须在上一期(6个月)期限届满前的5个工作日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清下一期(6个月)租金价款。不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不按约定支付各款项者视为违约,转让方可以对其报名保证金或定金不予返还,并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另行处置本标的,因承租人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经纪代理机构佣金、再次交易差价等),报名保证金或定金在优先扣除转让方经纪代理机构佣金后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或其经纪代理机构仍有权追偿。
4.租赁具体起止日以租赁土地完全交付之日为准进行推算。本次招租的标的,由出租方负责在承租人按挂牌约定签订《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现状交付于承租人。
5.承租人须在土地正式交付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停车场建设。若3个月内未按要求完成停车场建设工作(以停车场实施运营为准),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
6.承租人须提供使用过智慧停车统一操控平台管理系统、停车经营管理系统及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等案例。
7.承租人须将智慧停车统一平台端口增设一处在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8.项目交易费用:①产权交易手续费、竞价服务费(网络竞价成交的)根据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规定及相关标准计算,由承租人承担。②产权交易佣金采用分档递减累进法,按租赁经营期租金成交总价以如下标准计算后再两次九折,由承租人承担,具体标准为:1000万(含1000万)以下按照1.5%;1000万至2000万(含2000万)按照1.2%;2000万至5000万(含5000万)按照0.9%;5000万以上按照0.6%。交易手续费、交易佣金、竞价服务费在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费用承担义务人向费用收取方支付。
9.租金递增约定:上述标的挂牌最终成交价格为标的第一年年租金价格,第二年租金保持第一年年租金价格不变,从第三年开始(含第三年),每年年租价值在上一年年租价格基础上按3%递增。
10.租赁用途:上述标的租赁用途为储备土地社会公共停车场(不得更改租赁用途)。
11、统一收费:承租商严格按照《南昌市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方案》(洪价字〔2017〕6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超出收费标准收费、或变相超标准收费。若市政府出台新的停车收费标准或承租人因市场环境等因素需调整停车收费标准,则承租人须按公共事业价格调整程序上报备案后方可变更收费。
12.建设标准:上述标的63处停车场建设标准采用高、低两种标准进行施工建设。具体地段建设标准按照“南昌市中心城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土地定级图”进行划分(详见附件)。其中位于“I级地段”区域的停车场地块,采用“高标准”统一建设(含场地平整、基础施工、碎石层、水稳层、沥青层);位于“II级、III级、IV级地段”区域的停车场地块,采用“低标准”统一建设(含场地平整、基础施工、碎石层、混凝土层)。此外配套设施建设:含水、电、停车杆、监控、照明、岗亭、智慧停车系统以及消防等。
13.地块增减:①在租赁期内,由于上述项目标的受土地供应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块可能达不到租赁合同约定的五年运营期限,该部分地块将提前终止运营。涉及提前终止运营的地块,优先考虑在周边选择同类储备地块进行置换,若无可置换的储备地块,则终止该运营地块的租赁,并免除后续相应的租金。同时针对该终止运营地块运营期限不满三年的,将予以适当补偿(补偿标准依据评估结果,对乙方前期投入与后期运营收益的差额部分进行补偿),运营期限满三年的,则不予补偿。②在租赁期内,如遇新增收储地块适合做停车场的,若新增地块面积不超过上述项目标的总面积的10%,直接交由承租人建设、运营和管理,其租金按照该地块所在区域内中标地块当年承租价格标准予以收取;若新增地块面积超过总面积的10%,则另行公开招租。
14.其他相关事宜详见《南昌市储备土地租赁合同》(公示样本)。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一、关于交易方式的约定: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买人在规定的时候发送报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
间优先的原则确认当前有效报价。最后的有效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和保留价(若有)时确认成交。有关网络竞价事项详见竞价规则及相关竞价文件。
二、报名提示:
1.有意向的竞买人请登录“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栏报名(http://www.jxsggzy.cn/)。
2.未注册竞买账户的竞买人应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时,报名人必须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手机号,并按系统提示提交报名申请、缴纳保证金、参与交易。
3.报名、竞价具体事项和要求,以及网上交易系统的使用,请报名人务必详细查阅帮助文档、具体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交易文件,以了解交易规则和系统对交易的要求。
4,网络竞价项目的报名、报价均需使用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数字证书的申领请与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联系,http://www.jxca.org.cn)。竞买人取得数字证书后,应将其与本人在系统注册的用户账号进行绑定,然后使用,具体操作详见“交易系统--帮助中心”栏的《竞买人操作指南》。拍卖项目的报名可以不使用数字证书。
5.江西省公共资源信息网“帮助中心”栏提供系统使用帮助文档和视频,可自行下载。
6.参与竞价,建议提前准备性能稳定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下载安装驱动文件,配置必要的运行环境,登录竞价系统进行模拟报价,以检测硬件和网络运行环境,熟悉竞价软件的使用。
7.竞价交易时间:见报名时本项目相关交易文件和系统数据。
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91-83987317、83987319。
经纪公司:南昌市银盛产权经纪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13907008279。
软件使用咨询电话:400-998-0000。
数字证书:0791-862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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