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三期建设项目-土石方平整项目结算一审公开遴选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上饶市 发布日期:2024-11-19

【招标公告】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三期建设项目-土石方平整项目结算一审公开遴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西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西 上饶市 采购单位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饶市国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三期建设项目-土石方平整项目结算一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三期建设项目-土石方平整项目结算一审公开遴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因项目“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三期建设项目-土石方平整项目”需要,现对该项目一审审计服务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选定一家一审审计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三期建设项目-土石方平整项目结算一审
2.项目地点: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总造价:项目施工合同金额2977.3万元,结算送审金额约2950万
4.审计服务费:按照《上饶创新发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饶创投办字〔2021〕26号)取费标准,一审基本收费按报审造价总额1.2‰计取约3.54万元,核减收费封顶计费基数为报审总价5%,按核减工程款5%计取约7.38万元,一审审计费约10.92万元。最终审计费以实际报审金额及核减金额计费。
5.工作内容:负责对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三期建设项目-土石方平整项目一审审计服务工作。
6.付款方式: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正式审核报告为止。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凡符合以下要求的造价咨询企业(报名申请人)均可参加公开随机抽取活动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代表造价咨询企业参加本项目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本企业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在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如委托代理人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体证明及劳务合同,法定代表人作为造价咨询企业代表参加本项目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及挂靠企业参加。(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格式自拟);
6.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二);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自我书面声明函);
8.业绩材料:造价咨询企业应提供一个工程投资在2950万元及以上(达到80%即可)的市政(工程结算、一审或二审审核等业绩)工程造价服务业绩(需有经三方盖章的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定案表)。本业绩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证明材料。(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注:①参与本项目预算编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公开随机抽取。
9.拟派人员:①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土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②造价人员2人,要求:安装工程专业、土建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各1人。(提供上述3名人员的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电话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0.人员要求:
(1)造价咨询企业拟派人员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且为本项目参与人员,须按要求现场审核,重要节点的相关会议及现场勘查项目负责人须到场,中标后不可变更拟派人员(因不可抗力原因或经招标人同意的情况除外),若发现上述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格式自拟)
(2)提供拟派人员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西住建云人员查询截图(网址: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或https://zjy.jxjst.gov.cn/),提供外省人员查询截图的,也可提供在外省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其他省级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并提供拟派人员在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如造价人员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提供拟派人员按上述要求的网站查询截图、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做无效投标处理。(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
(1)本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须按公告中“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后扫描制成一整份PDF格式(所有的资料需制成一个PDF文件)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报名资料,中标人在中标后再按需要提供对应份数的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或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最终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5)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标书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6)为便于查找请投标人制成PDF投标文件后将名称修改为投标公司全称,例如“****有限公司投标文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摇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随机抽取。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登录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免费下载。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11-22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登入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报名(网址https://www.ygcgfwpt.com/)(注:参与摇号遴选供应商必须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将导致无法入围)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方式:详见直播(入围后在指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招标人定于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在直播系统(详见附件一中的直播间进入方式)进行公开直播摇选,所有参加申请的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在2024年11月26日08时00分—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在附件一提供的签到码按要求进行签到,签到完成(签到时应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全称)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投标人在签到截止后进入(详见附件一中的直播间进入方式)获取签到序号(各投标人序号以签到系统最终显示为准)参加直播摇选。如有未按系统要求签到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
1.本项目在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https://www.ygcgfwpt.com/)进行公示,有意向的投标企业可在上述网站自行了解项目招标相关情况。
2.参与本次招标的报名申请人,视为认可本公告所约定所有内容,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本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与本项目公开遴选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人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片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饶市国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锦绣路2号A座三楼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九、其他说明:
1.公开遴选流程
(1)本次采取公开遴选形式确定中标人,投标人按先后顺序进行签到并按签到顺序进行编号(该编号为投标人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
① 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上的,则按签到序号公开遴选5个备选投标人。并对5个备选投标人提供所有材料进行存档,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② 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的,则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
③ 由评审委员会对备选投标人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当现场相关证件(证书)查验出现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书)或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时,应当按投标人无效投标处理;再在剩余的候补投标人中公开遴选补足5个投标人(若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则所有候补投标人均作为投标人)并验证,以此类推。再由招标人从有效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个编号,第一次抽取结果即为第1名,第二次抽取结果为第2名,第三次抽取结果为第3名。第1名为本项目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顺延或重新招标。
(2)开标时,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2000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足额交纳,并注明项目名称,以便查询。
(1)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转账形式:
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中,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账为准。
开户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选取
银行账号: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生成
备注:
① 本项目转账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按照交易系统工作流程中保证金内容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信息及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交易系统内填写的用户库中基本户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该账号中,未按照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 投标人应登陆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仔细检查用户库中本单位的基本户银行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③ 缴纳后投标人必须返回缴纳页面查询是否缴纳成功,投标资格以系统认定的为准。
供应商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0793-8330665
(2)采用保函形式:
① 采用银行出具保函的,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并附有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含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两者缺一不可。
② 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须为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并附有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两者缺一不可。
③ 保函受益人应为采购人,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函原件须在确定中标后领取通知书之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时不予接收,视为未提供,并取消中标资格。所递交的保函原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不予退回。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
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佐证,原件须在确定中标后领取通知书之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时不予接收,并取消中标资格。
3.服务费:
(1)本次招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将向最后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费2000元,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附件一:签到码及直播间入口.doc 附件二:投标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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