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西 吉安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泰和县2024年至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苑前镇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 标 通 知 书
360826202406210201-SG025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0一七年
宁波东元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泰和县2024年至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 目-苑前镇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 件,积极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
请在接到本通知书30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
| 姓名 | 证号 |
注册建造师 | 王建允 | 浙1332020202102312 |
技术负责人 | | |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 | 施工员 | 邬永敏 | 0331610193316024797 |
质量员 | 邵婉萍 | 0331610693316010354 |
安管员(C证) | 华永辉 | 浙建安C3(2005)6201938 |
标准员 | | |
材料员 | 夏苏方 | 0331611193316020350 |
机械员 | | |
劳务员 | | |
资料员 | | |
特此通知!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2024年11月08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
工程名称 | 泰和县2024年至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苑前镇 |
建筑面积 | 3500.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0层,地上1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90 日历天 |
招 标 控 制 价 | ***.53 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7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7 |
中 标 总 造 价 | 7595761.87元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质量等级 | 合格 |
中标工程 范 围 | 对苑前镇道路提升、圩镇农贸市场新建、绿化改造提升、排水和三 线整治、房屋立面改造提升、圩镇环境八乱整治等。(详见工程量清 单) |
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 措 施 | |
工 程 款 支付办法 | 合同正式签署后乙方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等额银行保 函或保证金的情况下,30天内,向承包人预付合同价款20%工程预付 款。当工程款付至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开始抵扣预付款,每次按工程 预付款总额的50%抵扣(审计决算前应将工程预付款金额全部扣回 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合 同总价的30%,完成总工程量支付合同总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 计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7%,余3%的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不计息)。 |
中标人 诚 信 承 诺 | 响应招标文件 |
投标人对 招标人的 优惠措施 及其他条 件 说 明 | |
备注 | |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履 约 担 保 | 担保金额 | 合同金额的 5% |
担保期限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 |
担保方式 | 履约保证金担保、银行保函担保、保险保函担保 |
支 付 担 保 | 担保金额 | 379780元 |
担保期限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 |
担保方式 | 履约保证金担保、银行保函担保、保险保函担保 |
合 同 补 充 条 款 | 1.合理低价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和报价承诺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 工合同的补充条款。 |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问 题 |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 |
招 标 单 位 意 见 | 招标单位: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4年11月08日 | 招 投 标 监 管 机 构 签 | 招投标监管机构: 单位章: 签收人: 2024年11月08日 |
招 标 单 位 意 见 | 招标单位: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4年11月08日 | 招 投 标 监 管 机 构 签 收 | 招投标监管机构: 单位章: 签收人: 2024年11月08日 |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